2010-05-27 09:59:55coolanews

口服藥品注意事項及用藥安全

【記者林東良/南市報導】口服用藥是治療疾病時最常給予,亦是最方便的藥品使用方式,常見的口服藥品劑型如錠劑、膠囊、液劑(糖漿劑、溶液劑、懸液劑),服用前必須確認服藥方法、服藥時間、相關注意事項等,才不會影響其藥效。

  台南市衛生局說,藥品應該整粒吞服還是嚼碎後吞服呢?像舌下錠(含在舌下即可吸收,能快速發揮藥效如治療狹心症的硝化甘油錠)、長效錠、持續釋放錠(藥品使用特殊設計,維持一定釋放速度,方便病人不需要一天吃很多次藥)與腸溶錠(用來防止藥品受到胃酸破壞或藥品對胃的刺激)等並不適合嚼碎服用,而某些胃藥則須在口中充分咀嚼後吞服,才可發揮最好的藥效,服藥者應依藥師指示服用藥品。

  另外,服藥時間也各有其意義,像飯前服用(空腹服用),通常指飯前一小時或飯後二小時;飯後服用:是指飯後一小時內或與食物一起同用;一天一次:是指每天固定時間服用,以自己最記得的時間服用;一天二次:通常指是早上及晚上服用;一天三次:是指早、午、晚服用;一天四次:是指早、午、晚、睡前服用。還有,每多少小時一次:為維持穩定血中濃度,須固定時間服藥,以抗生素最常見;需要時每隔多少小時服用一次的用法,常用於止痛劑或解熱劑,切忌於短時間內連續服用或超過每日最高劑量。

  忘記服藥時怎麼辦?症狀緩解的藥品(例如:止痛劑、鎮咳劑)忘了服藥時可以略過,但治療或預防用藥品(例如高血壓、糖尿病用藥)則必須補服藥品。一般若在短時間內想起,請立即使用;若已經接近下次服藥時間(指超過二次服藥時間的中點),則跳過不服用,在下次正常服用時間服正常的藥量。例如應該是早上八時、中午十二時吃藥,取中間對半就是上午十時,所以十時之前想起來,還可以吃,十時之後想起來,就不要再吃了,因為距離下回要吃藥的時間太近了,可等到十二時再服用正常藥量。除非醫師特別指示,否則不可使用雙倍藥量。

  日前媒體報導台中一名四歲女童,把阿嬤治療慢性病的阿斯匹靈、糖尿病藥丸當成糖果吃,因為很多藥物做成糖衣錠五顏六色,很吸引小朋友注意,小女童卻錯把藥物當作糖果吃,結果造成藥物中毒,送醫急救三天仍因肝腎衰竭死亡。女童阿嬤說,那是她原本放在架子上的藥,沒想到孫女會拿去吃而釀成憾事。市面上藥物大多都是鋁箔包裝,小朋友輕輕一壓藥丸就會彈開來,家長最好把藥品放到安全藥罐,或者是小朋友拿不到的地方,才能避免類似悲劇再發生。

  此外,有些藥不能跟葡萄柚汁一起吃,原因是葡萄柚(包括柑橘)含有類黃酮素,會抑制肝臟中代謝藥物的酵素,導致藥物無法從肝臟中代謝出去,某些降血壓、降血脂藥、抗組織胺、鎮靜劑、抗黴菌製劑或免疫抑制劑,都不能跟葡萄柚(汁)、柑橘類水果一起服用,以免體內藥物過量產生毒性,一旦濃度過高,可能有致命危險。

還有,為什麼吃藥品不可以用茶來配呢?茶葉中含有單寧酸,如果跟鐵劑一起服用,會影響鐵劑吸收,而生物鹼是許多中藥的活性成分,單寧酸一旦跟著中藥合併使用,會引起酸鹼反應,產生沉澱,不利吸收且影響藥效。

  台南市衛生局強調,藥品應放置於乾燥陰涼處,正確存放藥品有三個原則,「避光、避濕、避熱」,且須避免孩童取得;除非有特別標示要冷藏,像是眼藥水、肛門栓劑或胰島素針劑,就算放冰箱,也必須跟食物分開放置。如發現藥品變質或過期,切勿服用,並遵照藥師指示服藥,切勿擅自增減藥量或停藥,藥品服用中若有任何不適之症狀,請儘速回診,自己藥品不可交給他人服用,以免發生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