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辜負李安的用心(陳文彬)
2012年10月05日
李安導演的《Life of Pi》(少年Pi的奇幻漂流)日昨在紐約首映。透過媒體採訪,聽到導演提到台灣工作的心情,心中頗為感動。去年年初,我有幸參與電影中一個小角色演出,現場看到導演與美國工作人員對每顆鏡頭運動的細心討論與精密調度,內心深覺這才叫「電影工業」啊!
私底下李安導演溫和健談,拍片等待期間與他坐在木箱上閒聊,深切感受到他對台灣電影工業發展的殷切期盼與努力。從新聞中聽聞李安導演誠摯提及「感謝台灣、沒有台灣就沒有這部電影」,這話既動人又貼切。去年,許多台灣電影工作者都參與過此片製作,大家一定都感受到導演急欲把美國電影工業思維,透過跨國工作,帶給台灣電影工作者一些想法與刺激的用意。
只是,即使學習到新思維、新的工作方法,放在台灣電影的工作環境裡,卻還是一樣困窘無用武之處啊!主因是台灣主管電影的行政部門,對電影「工業」思維太匱乏、太沒有想像力、主管機關位階太低,無能亦無力協調其他如經濟部等相關產業的優惠稅制、投資方案、獎勵制度及擴大市場設計……等,更遑論對電影工作者基本的勞動條件保障了。所以,即使李安有心引進美國資金、技術、思維、勞動保障等,在台中水湳機場留下十幾個大型攝影棚,但囿於法令限制、制度不完整、沒人負責等因素,這些棚拍完後迄今,依舊荒廢在那裡。
修法提振電影工業
對照被荒廢的水湳攝影棚,與《賽德克?巴萊》鉅資搭建卻還得被拆除的「霧社街」來想,如果中央與台中市政府可以藉此機會透過法令、編列預算,將水湳機場轉型成專業製片場,善用《Life of Pi》留下的棚,把日治台灣時期的街道、場景,甚至49年後台灣各地環境、眷村等其他場景搭設在棚內,做好周邊燈光、配電、聲音、軌道設備的話,這才是官方有心發展電影工業的具體作為吧!
否則我覺得就算未來這部電影在國際上備受矚目、賣座、得獎也好,台灣政府都不用太高興、說啥「台灣之光」阿Q的話。只要制度不改變、思維太保守、沒人願意負責、層級位階太低、主管經濟、工業發展部門不願將台灣電影視為提升國家經濟發展產業對待(如同當年的IC、面版產業經濟優惠制度,擴大工業規模)的話,誰來台灣拍電影到頭來都只會是借場地、路過罷了!
李安導演如此用心良苦,文化部、經濟部應趕快對台灣電影工業發展,提出規劃想像、增列預算執行、突破法令限制,甚至制訂、設計相關產業稅制、融資優惠、擴大市場,並提升保障電影工作者的勞動權益等……不然未來都只是在沾李安的光,澆李安冷水罷了!
作者為電影導演,中州科技大學視傳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