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1-31 00:34:04尚未設定
是習慣,也是眷戀。
好一陣子沒寫文章,今天又想上來滴滴咕咕一下。其實,今天朋友來找,提到了寫文章的事情,讓我不由得又開始想起這件事。
之前似乎自己也想過,不過,因為忙碌未及深思。不知道何時開始,我習慣用文字表達自己的情緒、感覺跟思想。雖然自己不是念文學的,也知道文字的運用上並非是多麼行雲流水,但我卻深深的戀著這個習慣。
只要心裡有些情緒,就想寫下;遇到什麼心煩或喜悅的事情,就想寫下,似乎上這已經是我宣洩情緒的一種管道。(雖然在法律上,日記也是可以當成一種證據。)不過,寫寫東西已經是我的一種習慣,也是用來認識自己的一種方法,當日子苦悶,又無處發揮的時候,只好允許讓自己的腦袋東想西想,讓自己的感性有得以附著的地方,所以,在堅強過日子的情況下,我已經眷戀用文字,來表達心中氾濫感性的一面。
或許,也跟自己的本行有關吧!讀法律的人,理性的時候佔著大部分,而當所有的生活都要充斥著理性的時候,我就會渴望有感性的刺激,因為或許,我太習慣均衡的感覺吧!所以,當我與法律的距離越來越近、越來越密切,我就越渴望在文字的天地下,記下所有風花雪月、飄渺無際的感性思緒,用來中和一下生活的感覺,至少在這樣的文字天地裡,我不需要太強調所謂的"因""果"或是"推理"。
況且,只要是人,都會有著理性與感性兩種不同層面的需求存在阿,我只是順應心理的感覺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