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24 02:35:39影布留痕

隨手拈來 隨手巴之

昨天看到一篇投稿, 作者寫了4個小故事譏諷反同婚. 本想一則一則駁斥的, 但現在找不到連結. 只好就記得的寫一點.
第一則是說爸爸教小孩數學, 教了4種方法, 前3種都是錯的, 第4種才是對的. 結果小孩考試考零分. 因為他第一題就用4種方法都寫, 結果沒寫對, 剩下的題目也來不及寫. 他就說為什麼不一開始就教對的呢. 為什麼不一開始就修民法, 避開立專法的錯誤.
這其實是邏輯上的謬誤. 作者根本一開始就預設立場, 把修民法設為正確, 其他方法設為錯誤. 自然得出錯誤的結論. 哪個老爸會教小孩自己早就知道是錯的解法呢? 會教的當然一定是正確的解法.
能夠簡單解決的事情, 根本沒必要弄得更複雜.
第二則, 作者說有人喜歡海鮮拉麵, 有人喜歡泡菜拉麵, 憑什麼說海鮮拉麵才是拉麵, 泡菜拉麵不是.
這點完全是作者比喻失當. 若要以海鮮拉麵來比喻婚姻的話. 那麼同性婚姻應該說是2份海鮮, 或是2份麵條的配搭.
或許有人很喜歡這樣光吃海鮮. 也有人很喜歡這樣光吃麵條.
但無論如何, 這兩樣絕對不會等於是海鮮拉麵... 這樣聽懂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