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09 02:46:36影布留痕
婚姻絕非愛情的墳墓
因為婚姻跟愛情之間根本不存在因果或依存的關係, 完完全全是2個不相干的事件.
以實務來看, 婚姻並不必然是愛情導致的結果, 愛情也不必然導向婚姻. 同樣的, 婚姻不必然摧毀愛情, 而愛情也不必然保得住婚姻.
所以婚姻是愛情墳墓的說法, 事實上從一開始的設定就錯了. 必得去除這錯誤的設定, 才能正確解釋實際發生的情況.
愛情是人與生俱來的一種情感, 可說是種吸引力的表現. 喜歡的時候就走得越來越近, 不喜歡的時候, 就漸行漸遠. 來去都很突兀而隨興, 差別只在於時間的長短.
婚姻則是一個承諾或契約, 它的作用就像生物佔地盤, 築巢, 以確保後代可以衣食無缺的成長. 人類的婚姻也是如此, 藉由兩人的結合, 確立雙方分享和繼承共有資源的合法性, 以及排它性.
確實有不少人在結婚之後, 雙方不再有著愛情, 但那可並不一定就是婚姻造成的. 事實上, 就算沒有婚姻的束縛, 愛情還是有早晚會消逝, 過了期, 失了味的可能. 將之歸咎於婚姻, 只是在卸責, 找個無言易下手的替罪羔羊, 掩飾自己對愛情的背叛. 其實, 早在自己的心不在對方身上時, 就已背叛了彼此的愛情.
對婚姻的背叛, 並不等同於對愛情的背叛. 因為背叛了婚姻, 不必然就表示不愛原配了. 這或許難以理解, 但卻是事實. 因為愛情並沒有排它或獨一的性質. 對婚姻的背叛在於, 讓第三者進入資源分享的範圍, 侵犯原本獲得合法保證的生活空間. 這就背叛了原本契約的規範. 簡單地講, 就是讓第三者進入家門, 分享及取得原本該獨有的資源, 如另一半的肉體和時間, 財產和住屋等, 乃至繼承權.
將愛情和婚姻脫勾後, 二者之間的問題就容易檢視釐清, 不需要愛不愛的再加上權利義務地夾纏不清了. 如果兩人之間沒有了愛情, 那該就失去愛情的根本原因進行了解, 彼此之間的吸引力到底因何生變, 再決定要留下還是分開. 如果兩人的婚姻關係出了問題, 那要嘛是認罪悔改, 改正違約項目繼續履約, 要嘛就是契約無法執行進行解約.
以實務來看, 婚姻並不必然是愛情導致的結果, 愛情也不必然導向婚姻. 同樣的, 婚姻不必然摧毀愛情, 而愛情也不必然保得住婚姻.
所以婚姻是愛情墳墓的說法, 事實上從一開始的設定就錯了. 必得去除這錯誤的設定, 才能正確解釋實際發生的情況.
愛情是人與生俱來的一種情感, 可說是種吸引力的表現. 喜歡的時候就走得越來越近, 不喜歡的時候, 就漸行漸遠. 來去都很突兀而隨興, 差別只在於時間的長短.
婚姻則是一個承諾或契約, 它的作用就像生物佔地盤, 築巢, 以確保後代可以衣食無缺的成長. 人類的婚姻也是如此, 藉由兩人的結合, 確立雙方分享和繼承共有資源的合法性, 以及排它性.
確實有不少人在結婚之後, 雙方不再有著愛情, 但那可並不一定就是婚姻造成的. 事實上, 就算沒有婚姻的束縛, 愛情還是有早晚會消逝, 過了期, 失了味的可能. 將之歸咎於婚姻, 只是在卸責, 找個無言易下手的替罪羔羊, 掩飾自己對愛情的背叛. 其實, 早在自己的心不在對方身上時, 就已背叛了彼此的愛情.
對婚姻的背叛, 並不等同於對愛情的背叛. 因為背叛了婚姻, 不必然就表示不愛原配了. 這或許難以理解, 但卻是事實. 因為愛情並沒有排它或獨一的性質. 對婚姻的背叛在於, 讓第三者進入資源分享的範圍, 侵犯原本獲得合法保證的生活空間. 這就背叛了原本契約的規範. 簡單地講, 就是讓第三者進入家門, 分享及取得原本該獨有的資源, 如另一半的肉體和時間, 財產和住屋等, 乃至繼承權.
將愛情和婚姻脫勾後, 二者之間的問題就容易檢視釐清, 不需要愛不愛的再加上權利義務地夾纏不清了. 如果兩人之間沒有了愛情, 那該就失去愛情的根本原因進行了解, 彼此之間的吸引力到底因何生變, 再決定要留下還是分開. 如果兩人的婚姻關係出了問題, 那要嘛是認罪悔改, 改正違約項目繼續履約, 要嘛就是契約無法執行進行解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