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4-27 14:59:33cocola_7138

高額保險 節稅照過來

距離5月報稅季節只剩下不到20天,對高資產、高所得的民眾,去年通過的最低稅負制將從今年實行。該如何合法節稅已是最重要的議題。根據銀行理財顧問的規劃,購買高額保險、善用每人死亡給付上限3,000萬元,若再涵蓋基本600萬元的免稅額,總計定額免稅額度達3,600萬元,成似乎成為高資產民眾接受度最高的節稅管道。

選在報稅前夕,第一銀行與第一保險代理人公司舉辦理財節稅講座,除分析節稅管道外,對今年實行最低稅負制的課稅原則,由利未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林隆昌解析。

林隆昌表示,過去高資產的民眾常以海外存款、國外基金、保險給付或存款於境外的OBU作為節稅管道,但今年實行最低稅負制後,個人海外所得,除100萬元利息所得外,其餘將於民國98年1月1日起開始課徵所得稅。

在海外資產即將課稅的基本前提,不少會計師、銀行理財顧問以提前為高資產民眾,進行「保險節稅」規劃,以因應日後海外所得也必須課稅預作準備。

第一銀行保險代理人公司總經理吳鴻麟說,依照最低稅負制的規定,目前僅保險的死亡保險給付不需課徵「所得稅」及「遺產稅」,因此透過高額保單作為合法節稅,將從今年起成為主要管道之一。

吳鴻麟表示,最低稅負制是規定要保人與受益人非同一人時,死亡給付每一申報戶的上限為3,000萬元。換言之,依照條例只需「要保人」與「受益人」是同一人時,就不會有最低稅負的問題。

而吳鴻麟也強調,保險的死亡給付金仍適用保險法第112條規定無須課徵遺產稅,對高資產民眾來說,不僅可合法規避所得稅,也涵蓋遺產稅。

但如何運用保險來節稅?吳鴻麟舉例,若子女屬未成年時,父母可購買3,600萬元保額的保險,其餘利用每年111萬元的贈與,以子女作為保險人來投保分年繳的保險。

若超過3,600萬元的部分,則各以父、母親為被保險人,把受益人指定為子女,則能規避遺產稅的部分。假使父母的子女則為成年,則由父、母各自購買3,600萬元的保額,將可為每一子女創造7,200萬元的免稅額度,若加利用分年贈與方式,將能提高節稅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