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9-01 23:53:18燕燕

那一天,孩子讓我學會:「被迫的分享」是另一種搶奪

 

那一天,孩子讓我學會:「被迫的分享」是另一種搶奪

虎妹剛剛把喜帖寄出去的隔天,她的未婚夫就失業了,當公務人員的虎妹陷入了兩難,她知道每個來參加喜宴的親友都會問起雙方的工作,只是那個當下她也只能選擇了當作一切都沒發生過,繼續著婚禮的籌辦。

結婚後,虎妹一肩挑起了夫家的房貸,也挑起了一家的支出,三個月過後,她的老公找到了新的工作,終於讓她的壓力不那麼重,當她以為終於可以放鬆時,公公說答應了朋友要出國玩,於是,全家就要她這個媳婦支出旅費,虎妹想想既然壓力不那麼大了,公公很節省沒出過國,出點錢孝順老人家也是應該的,於是,就很爽快地付了錢。

這一來,公公開心了,於是,那一年,公公一年之間就出國玩了四次,每一趟都要這個媳婦付錢,嫁出去的小姑買回來給父母的東西,也仗著自己已經嫁出去了,所以要虎妹這個媳婦付錢,另外還有每個月給公婆的生活費,加加總總起來,那一年,虎妹光給夫家的錢就超出了自己的薪水,還必須跟娘家的姐姐商借。

虎妹的姐姐知道了她的狀況,很生氣,不但不借錢還問「爸媽養妳到大也沒有讓妳花錢送他們出國玩,怎麼對公婆這麼好?」,虎妹很難過地說:「如果我不出,他們就會說我不孝順。」

後來,虎妹要生產了,她想留一筆錢等孩子出生時候可以好好的坐月子,也支付新生兒的開銷,才剛剛存第一筆錢,公公又說要出國玩了,依舊要她出錢,這時候的虎妹生氣了,開始跟丈夫大吵,虎妹不平,為何公公的四個孩子沒半個人出半毛錢,就只有這個媳婦要負擔全額?一年出國四次,每次都要她出錢,會不會太誇張?

虎妹的老公對著她大吵,堅持她賺的錢比較多,爸媽又指定她出錢,她當一個媳婦的人就要孝順,爸媽說的話,不可以不聽、不順從,兩個人為這件事情吵得很兇連離婚都說出口了,老公一氣起來打電話給虎妹的姐姐,憤恨的告訴虎姐說:「妳妹一點都不孝順,是個不孝順的媳婦。」

虎姐不是省油的燈,幽幽地回答說:「很抱歉,我家家教不好,我妹不孝順,連我媽媽養大她到大學有個好工作賺錢,都沒受過她招待出國旅行,怎麼可能招待一口飯都沒養過她的公公出國玩這麼多趟,這是我們家教不好,以前沒有要她出錢招待媽媽出國的訓練,姊姊跟你道歉,這樣不孝的媳婦太不該了,我贊成你跟我妹離婚,讓我妹回家好好的檢討檢討,請妳把我妹送回來,最好越快越好,不然我怕她錢被挖空了,我媽就沒有辦法訓練她孝順了。」

虎姐說完這些話後掛斷電話,馬上打電話給虎媽,警告她如果接到女婿的電話,記得幫自己的女兒,虎媽也很氣,只是還是會擔心的問:「這樣別人不會說妳妹妹不孝順嗎?」,虎姐冷冷地說:「如果夫家有緊急的狀況,醫療或者是其它急需,妹妹不幫忙說不過去,不過平常就有給公婆家用了,還要幫公公付錢一年出國玩四次,如果這件事情才是孝順,那為何她大伯、小姑、小叔都不需要孝順?只要我妹孝順,說穿了,這只是打著孝順的大旗,行搶奪的行為吧?」

那一次之後,虎妹的老公不敢再逼著虎妹把錢拿出來讓公公出國玩,而虎妹的公公就恢復了娶媳婦之前的習慣,再也捨不得花錢出國玩了。

在我的第一本書中有寫過,從我有孩子開始,我就告訴孩子「妳可以不要分享』,孩子的每樣東西都屬於他的財產,孩子可以自己決定要不要分享,我不會逼著孩子分享,也不會硬要她把東西送給別人,只因為這世界上有太多的東西不能分享,婚姻不能分享,財產也不是所有人都可以跟我分享,孩子必須學會哪些東西願意分享、哪些又必需要懂得拒絕,而不是只有「分享」兩個字就可以打發的。

第二胎懷孕到了後期我卻犯了這毛病,有一次我跟女兒在聊天,我問女兒:「如果弟弟長大了,想要跟妳借玩具,妳會借嗎?」,女兒說:「不一定!要問過。」,我又繼續問:「那如果那時候妳去上課,去學校,那弟弟可以不用問,先借嗎?」,女兒想了想說「不可以,還是要問過我。」

那時候的我不死心地繼續問:「那像車車可不可以開放不用問?」,女兒說「不行!」,我聽完了又繼續說「那媽媽也有些東西都不需要問就讓妳借,為何妳不行?」,那時候的我,完全沒有發覺能言善道的自己已經變成了一種溫柔的威權,變成了一種強迫,我沒有自覺,女兒卻清清楚楚地感受到,於是很生氣地走到她的玩具箱,拿出一整箱的車子「好!都給弟弟!都給弟弟!」,然後就哭了。

那時候的我看到那一幕,我就知道我做錯了,我馬上走到孩子身邊,抱著孩子說:「寶貝,抱歉!媽媽沒有尊重妳,那是妳的東西,就算妳全部都不願意分享也沒關係,對不起。」

那一天,那樣的對話一直在我的心中,那種很想要辯到贏的心態在與女兒的對話當中變成了一種壓迫,只是,我在想,女兒有必要反映這麼激烈嗎?

這樣的反思讓我想了很久,直到老二出生過後,剛做完月子的我帶著女兒到公園玩,五歲十個月的女兒到了公園,拿出自己的玩具開心地玩著,女兒玩得很開心,這時候有一個大概國小二年級的哥哥走到她身邊,一把拿起了女兒的玩具說:「我也要玩!」,女兒很生氣地說:「我不要!我不想跟你玩,我又不認識你,不要拿我的東西。」

那個男孩不顧女兒的反對,繼續伸手要拿其他的玩具,女兒很生氣地搶了回來說:「這是我的,我不要!」

看著那個男孩繼續要搶,坐在一旁的我站了起來,男孩看到我之後收了手,離開了女兒繼續去玩,他邊玩邊看著女兒,偶爾看看我的臉色,看我又坐回原來的位置後,他又默默地走到我女兒的身邊,又拿了個玩具要玩,女兒很生氣的又搶了回來:「這是我的,不要搶。」

男孩有點氣了,很大聲地對著我的方向說:「喔,你都不分享!」「妳要分享呀!」「妳是小氣鬼」「要會分享呀!」「要分享才是好小孩呀!」

男孩一邊喊著分享,一邊用手想搶,然後又對著我的方向一直看著,我想那個男孩一定想要我站起來,站在他那邊說:「對呀!妳要分享。」,而我卻沒有這樣做,後來,我也真的站起來,對著那個哥哥說:「哥哥,請妳尊重她,那是她的東西,她有權利決定她要不要借人,請你尊重她的物權。」

那個男孩聽完,悻悻然的走開了,女兒揚起臉,對我笑一笑。

這樣的狀況其實不止一次,女兒每次跟遊戲團的朋友們出去,都會大包小包的各自帶著自己的玩具與食物,也因為這樣,我們常常遇到不是遊戲團的孩子,一走過來,拿了別人的玩具就想玩,不會開口借直接拿了就玩起來,也不會先認識朋友再借,當別人拒絕的時候,就指著對方的臉大聲的說給大人聽「你不懂分享!」

我常常覺得這樣的孩子很可惜,少了很多練習的機會,我們的孩子們拿了許多的玩具出門,他們必須練習着想借別人的玩具該如何自己開口去借?被拒絕時又該如何回應?是尊重還是繼續想辦法用換的、或者用哪種方法商量?這是一連串的練習,一個尊重別人物權與表達自己慾望的方式,也是交朋友的方法。

擁有東西的孩子們也練習着學會自己評估,哪些東西願意借給別人,哪些東西願意送給別人,有哪些人他願意借,哪些人他願意送,評估的標準在哪裡?孩子必須自己去瞭解,把東西給別人的時候,對自己而言是一種想分享的心情?還是一種條件交換後的決定?

這些練習,不是大人一句「要分享」就可以簡單帶過的。

那一天的我在想,那個男孩或許也是這樣被對待的,大人一邊對著孩子說:「要分享!」一邊又用手搶走孩子手上的東西給別人,對大人而言或許是在教孩子要分享,對孩子而言難道不會解讀為,只要學著大人說要分享,就可以這麼理所當然地把別人的東西從手中拿走?這樣的分享,其實是搶奪。

過了幾天夜晚,我跟女兒說完故事,女兒開心地指著她超大書櫃裡面的所有繪本跟故事書,然後很開心的對我與兒子宣佈:「這些所有的書,以後弟弟可以不用說借,就可以看,這些書,我開放給全家看。」

看著女兒豪氣的表情,那時候的我才懂,孩子們自己有自己的評估方式,他們可以自己選擇要不要借給別人,要不要與人分享,他們也可以自己評估要借給哪樣的人、要借哪些東西。

而在懷孕的時候,我那樣用溫柔威權的方式想要說服女兒把玩具借給還未見面的兒子,女兒會這麼難過,反應這麼激烈,不在於孩子不懂得分享,而是對女兒來說,那不是分享,那其實就是搶奪,她選擇用她的方式來阻止這樣的事情發生。

就如同虎妹的夫家一樣,用孝順的大帽子,逼著媳婦把所有的錢都掏出來讓公公去旅行,即使借錢也沒關係,名義上是孝順,其實是搶奪。

而我說服着孩子把玩具開放出來,也就如同那個孩子一樣,嘴巴喊著「要分享」,其實也是搶奪。

我常常說孩子根本不需要教分享,他們發現新東西的時候,總會想跟別人分享,只要大人不要用不以為然的表情說:「不過是螞蟻,有什麼好大驚小怪的。」,他們吃到好吃的東西,也會想要跟大人分享,只要大人不說:「噁心死了,咬了一口還要我吃。」

孩子滿足了,喜歡一個人,就會產生想要跟對方分享的心情,即使孩子不願意分享某樣東西,也不代表他就不分享其他的東西,孩子自己該有自己的判斷標準,就好像我想要送誰什麼東西,都是該自己決定與評估,不該是被逼著指定、被逼著非送不可。

現在我懂了,分享不是一種行為,更不是一種可逼迫的行為,分享其實就是一種心情,一種想跟特定的人共同擁有一件事物的心情,而心情只能自己感受、自己經歷,當試圖要教孩子分享的時候,就會如同我犯的錯一樣,心中想著要教分享,其實是一種搶奪,而孩子學到的,不會是分享,說穿了,那只是打著分享大旗的搶奪。

孩子們讓我懂了,被逼著分享的分享不是分享,那其實是搶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