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2-03 03:52:46易非雲

夢之十四.當幻影愛上幻覺

雖然與我無關。

可心裡又更多嘆息了,對於感情,或者人生。

這樣一個故事,豈不是人生劇場的縮影?

一個幻影愛上幻影的故事。

它描寫一片黑色的海洋,誕生了一個幻影的女孩。

可是幻影不是實質的,無法掌握真實的世界,無法真正的擁有。

所以她按照了自己的想像,藉著現實,投射出另一個幻影男子,然後愛上他。

只有幻影才能與幻影溝通,也只有幻影才能瞭解幻影的優點和缺乏。

甚至於,在整個現實界裡,只有她感覺的到他......

故事的最後,她選了一首歌,想唱。金色的黎明卻突然到來。

在朝陽的光芒下,一切的幻影都被謀殺,毫無預警的,灰飛煙滅。

留下的,只是依然故我的現實。



我哼著故事中的她所沒機會唱出來的歌──「無條件為你」。

一邊思索著:「剎那滅的影子憑些什麼去擁有永恆?」

整個故事讓我想起柏拉圖層級式的觀念論。或者說「洞穴之喻」。

存在是一層一層的幻影,有等級的。

我們的現實界也是某個等級的幻影,

只有回到真善美的神的世界,才能觸碰真正的真實。



我想著,也許現實的我也是幻影。

只是與故事中那對幻影不同層級。

那麼,也許我能稍稍體會故事所帶的情感意義。

即使我只是一道幻影,也希望擁有虛影的真實,擁有幻覺的永恆。

也許每一級世界,都有它們自己世界的價值與意義。

她的舉動行止,雖然不一定被瞭解,但或者可以被體諒。

幻影愛上幻影,然後雙雙沒入滅亡的沼澤中。

這是不是愛情?



可以想像,佛門僧侶聽見了我這麼說,說不定會點點頭,

然後給我一番離苦得樂、應求出離三界輪迴火宅、斷一切渴愛的官方開示。

所謂的無常,就是我現在活在這裡,下一秒可能就掛掉了。

沒有什麼是絕對理所當然能繼續存在的,我們的理所當然,只是對死亡的不願去想。

就像故事中的幻影最後必然被日出的光輝秒殺一樣。

沒有多一秒的寬容,也不能多吐出片語支字。

所以,站在這個故事的啟示下,我應該往哪走?

去追求熟悉的幻影的永恆?還是追求陌生的真實的意義?

也許,大家都願意留在地窖裡,而不願意去知道有個”真善美聖”的東東在外頭。

甚至於像文字獄一樣,他們會把提到外界的人殺掉。

虛幻的永恆,世俗的意義,活著的價值,都不容被挑戰。即使是假的,也不行。



所以這是一個秘密。整個故事是被保護在紗簾後面的隱喻。

沒有人能精確說出,發生了什麼事。



我看著這作者借著寫故事的筆,平衡著自己的心,難免有些感觸。

愛上幻影的幻影,即使在這世界消失了,還是引來許多人為此皺眉思考。

在我,就是思考赫拉克利圖斯的「萬物流轉」與依利亞的「存在永恆不變」,

要怎麼在翹翹板上平衡?

還是讓如幻歸如幻,如實歸如實,

而不要讓現實去破碎幻影對愛的虛幻期待?



我覺得,過份的期待,虛幻的寄望。是人自己幻滅自己的夢,不是現實。

陽光並不刺傷人,也不拿走我們任何東西。

除非,除了一堆堆黑色的影子之外,你從來沒擁有過任何事物。

光明一踏進你的門內,剛好宣告你的一無所有。

把人們從香甜卻不真的夢裡搖醒。



不知道有多少人,陽光來臨時,猶在柔軟的被窩裡,為了救回自己的夢而奮力掙扎?

原來無常就是光明,光明就是無常,只是人把夢看真了,所以不懂。

那麼,光明一到的時候,我會不會才發現:「我真的一無所有?」



我丟棄了她的故事書,拾起我自己寫作常用的筆。層次顯然不同。

那,

就一無所有吧......



幻影跟光明,

本來就沒什麼不同。



平等平等,

法性即無明,愛染即菩提。


易非雲 2006-12-03 04:38:13

後記:

最後會變成這篇文章,我自己也很訝異。
本來,想仔細的翻檢這個故事。

如果從批判的角度,有太多話可以寫。
氣勢凌人,銳不可當。
如果從客觀檢視的角度,有太多層面可以一一剖析。
鉅細靡遺,功過詳實。

之後,我為兩個方向都稍稍打了草稿。
但怎麼也不想交卷。
也許,批判與檢討雖然重要,
但全都不是最重要、最想關注與說明的事。

所以,我以自己已經成為慣性的模糊鋪文方式,
重鋪了這一篇把事實柔焦化的文章。
雖然與首句所言一樣:「與我無關。」
但將這篇文章擺在”呢喃塵雪”這個群組下,
也算是我對這故事出乎異常的尊重。

這故事儘管可以被反覆思想琢磨,
但夢的一切,本來如泡影。
我若不作如此反思,
卻非得去掙執翻檢一些小是小非的釐定,
也就更顯得幼稚不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