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3-22 17:48:01感恩

99年鐵路特考相關資訊

99年鐵路特考相關資訊(考選部網址:http://wwwc.moex.gov.tw/ct.asp?xItem=16939&ctNode=2909
1.
考試承辦單位
承辦單位:特種考試司第一科
聯絡電話:(02)2236-918839483949
傳真電話:(02)2236-1175(傳真文件請載明99年鐵路特考)
2.
本考試簡介
交通事業人員係指隸屬交通部之事業機構從業人員,依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之規定任用,採資位職務分立制,其資位分業務及技術兩類,業務類包括業務長、副業務長、高級業務員、業務員、業務佐、業務士;技術類包括技術長、副技術長、高級技術員、技術員、技術佐、技術士。其中高級業務員、高級技術員以下,須經考試及格,爰據以訂定特種考試交通事業人員考試規則,辦理交通事業各業別人員考試。
  筆試成績之計算,高員三級考試普通科目成績加專業科目成績合併計算之;普通科目成績以每科成績乘以百分之十後之總和計算之;專業科目成績以各科目成績總和除以科目數再乘以所占剩餘百分比計算之。員級考試、佐級考試均以各科目成績平均計算之。筆試成績有一科為0分或總成績未滿50分者,不予錄取,缺考之科目,以0分計算。
  本考試錄取人員須經訓練,訓練期滿由各訓練機關將訓練成績函送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核定及格者,始完成考試程序,報請考試院發給考試及格證書,並以原占訓練職缺,由交通部分發任用。
  本考試及格人員,於訓練期滿翌日起須經服務滿三年,始得轉調原分發占缺任用以外之單位。本考試及格人員,於考試錄取訓練期滿成績及格取得考試及格資格之日起實際任職六年內並不得轉調交通部及其所屬機關(構)以外機關(構)任職。
3.
本考試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9319
發文字號:選特三字第0991500259
主旨:舉辦9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及99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
依據:考試院民國9931111屆第76次會議決議。
公告事項: 
壹、考試等別、類科組及暫定需用名額:
一、9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各等別、類組別及暫定需用名額詳如附表1
二、99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各資位別、類科及暫定需用名額詳如附表2
三、前揭暫定需用名額得視考試成績及用人需要,擇優增減錄取。用人機關如有臨時用人需要,於典試委員會決定錄取標準前,經考試院核定,得增加需用名額。
貳、考試日期: 
一、9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民國99626(星期六)至628(星期一)。
二、99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民國99626(星期六)至628(星期一)。其中佐級考試養路工程類科分二試舉行,第一試為民國99626(星期六),第二試舉行日期另行通知。
參、考試地點: 
一、9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除三等考試外事警察人員類別集中於臺北考區應試外,設臺北、臺中、高雄、花蓮、臺東等五考區同時舉行。
二、99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設臺北、臺中、高雄、花蓮、臺東等五考區同時舉行;佐級考試養路工程類科第二試集中於臺北考區應試。
肆、應考資格、應試科目及成績計算:分別依照「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規則」、「特種考試交通事業人員考試規則」之規定辦理。
伍、體格檢查時間及標準:應考人於筆試錄取通知送達14日內,應向試務機關指定之醫療機構辦理體格檢查並繳送體格檢查表,體格檢查不合格或未於規定時間內繳送體格檢查表者,不予分配訓練或不得參加第二試。其體格檢查標準,分別依「公務人員考試體格檢查辦法」、「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規則」、「特種考試交通事業人員考試各業別人員體格檢查標準表」之規定辦理。
陸、報名有關規定事項:
一、報名日期:自民國99323起至41止。
二、收件截止日期:無論採網路報名或一般印刷紙本報名,均須於民國9942前(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報名表件,始完成報名程序,逾期不予受理。
三、報名郵寄地點:11602台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1號考選部特種考試司第一科。
四、報名方式:本二項考試請就網路報名及印刷紙本報名擇一辦理,不可重複。
(
)採網路報名者:不需購買應考須知及報名書表,請登入本部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moex.gov.tw),點選網路報名,或以網址http://register.moex.gov.tw直接進入網路報名資訊系統入口網站進行報名,報名前請先行下載應考須知詳閱,登錄完成請立即下載及列印報名書表,檢查無誤並完成繳費後,於規定期限內將報名書表、繳費收據及應考資格證件等以掛號郵寄至報名地點,完成報名程序。網路報名截止時間為41下午5時,為避免應考人集中於報名截止日前上網,造成網路流量壅塞,影響個人報名作業,請應考人提早完成報名作業,以維權益。
(
)採一般印刷紙本報名者,購買應考須知及報名書表方式如下:
1、現購:
(
)時間:自民國99323起至9941止(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分至下午6時,星期六、日及國定假日不發售)。
(
)地點:國家考試書表發售中心(台北市文山區木柵路174號考選部第二試務大樓1樓,電話02-22363491223691883215)。
(
)工本費:每份新台幣35元。
2、函購:
(
)時間:自民國99319起至99326止。
(
)地點:11643台北市文山區木柵路174號國家考試書表發售中心。
(
)工本費:每份新台幣50元(含郵政劃撥手續費15元,如函購2份以上,郵政劃撥手續費請另洽郵局),請以郵政劃撥辦理(郵政劃撥帳號:50029765;帳戶:考選部書表費專戶),並請將郵局掣給之郵政劃撥儲金收據連同貼足回件郵資(書表連同回件信封每份重量約230公克)之A3大型信封一個,書妥姓名、地址,註明「函購99年警察特考二等考試報名書表」或「函購99年警察特考三、四等考試報名書表」或「函購99年鐵路特考報名書表」,寄至前開地點,以憑寄發。雖經辦理郵政劃撥,但未即依規定或逾函購時間,始將劃撥收據寄出而致延誤無法報名者,其責任由應考人自負。
柒、應考人為身心障礙者、原住民、後備軍人或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應繳規費予以優待,依照規定數額減半收取,其餘均不予優待。
捌、其他有關事項,詳載於本考試應考須知。

4.
考試相關法規
1、公務人員考試法
2、公務人員考試法施行細則
3、特種考試交通事業人員考試規則
4、公務人員考試總成績計算規則
5、特種考試交通事業人員考試各業別人員體格檢查標準表
6、公務人員考試體格檢查辦法
5.
考試舉行相關事宜
壹、考試日程表
貳、考試舉行地點:隨同入場證寄發試區地點通知。
參、99年應屆畢業生經依考試法施行細則規定,報請考試院同意應屆畢業報名本項考試之應考人,其繳驗畢業證書或畢業證明書之期限延至本(99)年79前,屆時未繳驗或繳驗不合格者,即認定其自始不具備應考資格,如有入場應試情形,其考試成績不予計算。
肆、入場證預定寄發日期:預定99611寄發入場證,應考人如於617後尚未收到者,請電洽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或特種考試司第一科,如逾期洽詢致影響考試,應考人須自行負責。
伍、報名人數統計表
陸、試場分配表:試場分配表於考試前一日在試區公布
  試區場次查詢系統(於考試前三日開放查詢)

6.
榜示預定日期
壹、預定榜示日期:民國999月上旬(實際榜示日期需視本考試典試委員會之決議而定)
貳、榜示地點:國家考場大樓右側公布欄
參、查榜途徑:
親往國家考場大樓右側公布欄察看!!
本網站線上查榜系統
靜態榜單(1)  靜態榜單(2)  動態查榜系統   (榜示時同步開放查詢,請勿提前連結致網路負荷過重)
本部電話語音暨傳真自動回覆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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