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9-17 17:34:33笨瓜

寫作應注意

黃大師的指導一一寫下
1.如果他人引錯原文,不必直指其錯,而標按語只需寫:原文當作..
除非這個引文錯誤影響到下面的推論,這樣就必須指出他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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