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1-05 14:23:37chyn

債各上課五四三

雖然本身一直欠缺對民法的興趣
但詹老師的講課常常都會讓我深深覺得
懂民法好重要喔
前天老師講保證人的時候
舉了一個他的例子
老師說四年前他兒子考上政大
當時政大的學生證是跟銀行合作的
學生證結合金融卡的功能
因為學生通常都未滿二十歲
所以需要家長的同意和簽名
老師看了銀行契約書的內容
家長除了同意之外還要當孩子的保證人
而且還是往來的保證
也就是只要他孩子跟這家銀行往後所有的往來
家長都要負責
甚至包含他兒子當別人的保證人
老爸以後也是要負責
再加上最高法院一向的見解
真的貫徹人呆才會去給人做保的這個說法
對保證人毫無保障
老師笑說他大概只能保證兒子大一大二
還能聽父母的話
於是老師就在契約書上寫
同意辦卡不同意當保證人
就在兒子要註冊領學生證的當天
老師特地待在家
因為老師料到兒子一定拿不到學生證
果不其然
於是老師趕到學校
辦理領證的卻是銀行的人員
而非註冊組的(光這一點就很可議了)
銀行表示沒簽保證就不能發
於是老師便去註冊組
告知憑什麼他不同意銀行的契約不能辦金融卡
他兒子就沒有學生證
所謂公法上的不當聯結
他兒子是依法考上學校
國家就有義務發給他學生證
老師還說狠話說
如果我兒子沒有學生證不能買學生票的損失
要跟學校來求償
還有說關於學校跟銀行合作的事情
身為家長想了解一下
沒幾天
校長還親自打電話來跟老師道歉
後來
教育部就發函各級學校說
不能強迫學生一定要辦金融學生卡
老師說我們這些以後都可能為人父母的人
都要感謝他XD
不過說真的即使現在如此規定
又有幾個人會跟老師ㄧ樣
台灣人阿常因方便
而忘了安全

說要閉關了
卻還多寫了兩篇
正所謂
愈該要認真忙碌時
就愈會做一些有的沒的事情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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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 2008-01-30 22:48:54

糊里糊塗被改為一般保證人

岫芹 2007-01-05 17:53:17

老師說學法律的
不能仗勢欺人
但也不允許別人來欺負
我也希望自己不要只學個半調子
我想我該去讀書了XD

碧小雲 2007-01-05 17:23:07


我覺得懂得多真的很重要
債各老師真是太妙了
你要好好念書唷
我們都依賴你做法律顧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