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6-15 17:10:59鉤劫嗑

如此教育!(續)

事情發生隔天,我在家人反對下將經過訴諸文字寄到市長信箱,原本以為會是場無聲的抗議,只不過聊以宣洩對教育亂象的不滿。信件內容如下:

「市長您好:
我是今年考上高雄**大學**所碩專班的學生,昨天所裡一位老師向我們幾個考上的同學說,要記得最近去向所長和教授送禮認識一下,說白一些就是拜碼頭(老師說的),後來又說,所裡的老師平時吃好用好習慣了,禮物要挑一下,不好的東西不要送,會被拿來比較,其他很多同學都去拜訪過了。我不清楚這樣的行為算不算索賄,或只是一種社會習慣,只是教育單位這樣做不會誤人子弟嗎?市府鼓吹掃除貪瀆,請市長告訴我這樣的行為對嗎? 」

當天下午「高雄市市長信箱處理小組」回了封信給我,表示這件事屬教育部管轄範圍,已將信件轉呈,內容如下:

「敬啟者:
本府『市長信箱』接獲民眾來信,事屬 貴管,敬請酌處逕覆,至紉公誼。
高雄市市長信箱處理小組 敬上」

當時看了信件,也沒多在意,大概又是踢皮球吧,我想。

然而意外地,一週後「教育部部長信箱」也給了我回覆,表示已經發文請學校對此事做出解釋,出乎意料的處理效率讓我有些驚喜,內容如下:

「您好!!
有關您向高雄市市長信箱陳情**大學**所風氣不佳問題乙事,
本部已轉請學校查明妥處後逕復(陳情人姓名已匿名處理),
同時副知本部。
謝謝您的意見。敬祝

健康快樂

教育部」

收到信件的那天,本來也要去學校上學分班的課程,恰巧要去參加同學喜宴而缺席。隔天,一位同學告訴我老師告訴考上的同學不用送禮了,找時間和所裡老師一起吃個飯便可,聽完我心中還疑惑著是否因為教育部的信函才做出這樣的反應,當天下午那位老師就來電表示想來參觀我們公司,儘管對其來意仍屬未知,但畢竟來者是客,我還是禮貌性介紹主管們和他認識,並將公司業務內容和駐點設施簡單介紹。過程中他顯得有些侷促不安,終於在參觀結束後,他向我表達來意,果不其然教育部對學校發出嚴正關切,接著他開始向我解釋了一大段,我有些嚴肅地看著他,心裡只嘀咕著,陳情人不是匿名處理嗎?

只是若要對是否匿名完整的事多所爭論,勢必會節外生枝,而且我對於研讀碩專班的事已毫無興趣,因此我只是再度表達我對整件事情的態度,與老師收禮的想法,對我來說無論如何都是無法忍受的。

交談過程中,他陪笑著表示學校絕不會有收賄這樣嚴重的行為,只是他發言不當造成我的誤解。是否誤解見仁見智,但畢竟我沒有證據能證明,亦不想在這件事上繼續打轉,重申立場後便告訴他,我會回覆說此事屬雙方溝通問題,他才安心離去。

或許我這樣直來直往的作法會造成不必要的麻煩,甚至有人勸我「如果對方真的做錯事,將來必然會有人出面檢舉,但那個人可以不是你」,這樣的說法儘管是站在為我好的角度出發,但我真的無法接受,路上有垃圾我不撿反正會有人撿、有人被車撞我不叫救護車反正會有人叫,可以這樣想嗎?

就算笨也要笨得心安理得。
南極ღAnn&#4326 2008-06-26 18:25:45

哈哈哈...看完忍不住大笑三聲...告退....

版主回應
是看完文章還是留言啊?? 2008-06-27 09:36:18
JGW 2008-06-25 12:32:15

格主顯然是因為最近持續高溫
為了不讓我們被曬死而持續做出上述冷到不行
人人喊打的回應


我所說的是某市刑大警官
對女同學伸出鹹豬手一事
恰巧是貴校

版主回應
首先指出此留言的錯字和文法錯誤

1.是板主,不是&quot格&quot主

2.貴校是&quot你的學校&quot的文鄒鄒說法,原本JGW可以藉此顯示出自認高尚的文字操弄,但不幸的是,我已經不是這間學校的學生,所以正確用法應該是&quot該校&quot,也就是這間學校的文鄒鄒說法

另外某市刑大警官對女同學伸出鹹豬手一事,於本案無關,不予評論,退庭!
2008-06-25 14:23:25
KvnChen 2008-06-23 14:32:41

教育局一定匿名處理
但被提醒的學校 一定有管道反查
或說大家都有管道 因為平常都需要互相幫助
大家關係一定良好

我也覺得你做得很好
但我認為 這是有人的地方 就會有的陋習
只是提醒你的人 做的太白了

就像現在很多時事
都可以解讀為國民黨時代的來臨
但應該沒有以前那麼誇張
所以感謝大哥的報社 管他哪個政黨
一樣揭露 一樣舉發 好一顆蘋果
好奇有沒有蘋果害怕的單位 :P

版主回應
就算只是暗示我還是會檢舉啊
因為我白目...

蘋果害怕的單位
可能
是農委會吧...
2008-06-24 16:2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