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3-09 07:34:47wendy
還有沒有別的理由?
寫在2010.9.17
老公:
律師告訴你,
做錯了事情,
就要想辦法解決,
現在,
你太太說要離婚,
要求要保有兩個孩子的監護權,
你同意嗎?
你沒有直接回答,
你看著我問,
如果妳要離婚,可以跟我談啊!
找徵信社要做什麼?
我說我一直要求離婚,
你一直挽留我,
卻一直在欺騙我,
我只是想要一個答案......
你問我,
難道沒有別的理由?
難道不是想報復?
我說我沒想過,
我只是很擔心魚小姐的老公知道會來抓,
我不想再整天提心吊膽過日子......
律師說,
王先生,
你太太是在保護你,
如果今天被對方的老公抓到,
那事情就沒那麼簡單,
因為你的身分特殊,
將會身敗名裂,
類似的案件中,
他處理過賠償了五百萬的,
那可不是開玩笑喔!
你點頭,
你說那你可以理解我的動機,
你流淚,
說大不了提早退下來,
律師問你,
值得嗎?
你熬了那麼久?
好不容易才到現在,
值得嗎?
有需要付出那麼大的代價嗎?
女兒是以爸爸為偶像的,
將來她們找的對象也會以爸爸為榜樣,
你這麼做會影響她們一輩子,
而且你們兩個都不放棄監護權,
法官百分之百會判一人一個,
社工會先來探視,
第二次可能會傳孩子去問,
曾經有過一個兩歲的孩子,
被問了二十分鐘,
是喜歡爸爸?還是媽媽?
問不出來.....
律師說,
你們夫妻都那麼愛小孩,
你們的孩子真的很幸福,
如果是這樣,
為什麼不能試著走下去?
男人再怎樣,
都要靠岸的,
你太太就是你的岸啊!
我的記憶就只到這裡,
因為我一直狂哭,
什麼話都聽不下去,
只記得後來我跟律師說,
是不是可以讓我們單獨談一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