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外遇,如提告會勝訴嗎?
問題:
我老公和同事發生外遇,是同公務人員,目前有先提民事妨害家庭及婚姻的民事訴訟有提民事精神賠償及侵權損害賠償,再隔幾天才提刑事妨害家庭告訴,想要二邊獨立進行,想問
1.民事雙方都告,可再判決前撤銷先生的告訴嗎?會影響判決結果嗎?法官會覺得我縱容嗎?
2.目前有內容有瞹眜簡訊及雙方自白錄音,並有報案紀錄,這樣可勝訴嗎?
3.民事賠償大多可賠多少,有精神科證明的話呢?
4.刑事妨害家庭及婚姻會勝訴嗎?不是通姦哦,單妨害家庭及婚姻部分?
5.刑事會判多久,會免職嗎及留下前科嗎?
回答:
你好:
關於你的問題,可以回答如下:
一、首先,你確定要先告民事再告刑事嗎?這樣處理不是很正規喔。原因有二:
(一)如果刑事通姦(也就是妨害家庭)可以透過檢察官起訴的話,你可以在起訴後提起對配偶及外遇對象(相姦人)的附帶民事損害賠償訴訟,這樣是不用繳裁判費的。相對於你單獨提起民事訴訟來說,可以省一筆裁判費。
(二)通姦的告訴權時效只有六個月,民事損害賠償訴訟的時效卻有兩年,一般來說,都是時效短的先告,時效長的後告。更何況,刑事的通姦告訴有試水溫的效果,如果刑事通姦成立的話,民事的損害賠償就手到擒來了。(不過這當然不能一概而論,筆者處理的案件中,也有刑事通姦無法成立,但提出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訴訟卻獲得勝訴的例子。)
二、民事雙方都告,確實可以在判決前撤回對尊夫的起訴,正常情況下,是不會影響判決結果的。撤回這件事,與民法上所謂的宥恕或縱容絕對不是等義詞,不用擔心。
三、以你所提供的證據,我想沒有人能給出肯定勝訴或敗訴的答案,因為訴訟牽涉到人與人之間的互動,雙方到時在法庭上的表現、檢察官偵辦這類案件的態度(證據從寬或從嚴認定)、曖昧簡訊究竟曖昧到甚麼程度、所謂的自白錄音到底自白了甚麼,在在影響訴訟的結果。能現在就告訴你結果的,不是詐欺的司法黃牛就是鐵口直斷的算命仙,不可輕信。
四、民事賠償的數字,要按照雙方的學經歷、社會地位、財產背景及受害程度等等做綜合性的評量,一般來說,除非特別富有或貧窮,否則賠償的數字大約在三、五十萬之譜。當然,如果能提出精神科醫師的診斷證明,說明因為配偶的外遇而導致嚴重的精神疾病,賠償金額當然會比較多,不過多到甚麼程度,可沒有一定的標準。
五、這裡我必須澄清一點,你在刑事部分所提告的,只有通姦而已,並沒有其他告訴可以提出。怎麼說呢?刑法上的通姦,規定在第239條。而該條在刑法上的體例,是屬於「妨害家庭及婚姻」章的一個條文。也就是說,通姦是妨害家庭及婚姻的一種態樣,其他態樣,還有重婚、和誘及略誘等等,提出這類告訴時,都算是提出妨害家庭的告訴。因此,沒有甚麼妨害家庭及婚姻罪,你只能提通姦的告訴而已。不知道你的概念從何而來,是徵信社還是外行人跟你說的?
六、通姦如果成立,根據筆者處理實無的經驗,一般在兩個月到四個月有期徒刑之間,得易科罰金,因此不會坐牢。免不免職,要看雇主的作風,就勞基法來說是不構成雇主解雇的合法理由的。至於前科記錄的話,那是一定會留下的,不過只有承辦案件的檢、警及法院可以調閱這種記錄而已。
希望以上回答能對你有幫助。
陳傳中律師
http://www.lawfamily.com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09082901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