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5-29 20:27:39小米

讀書的樂趣

隨著考試日期一天天的接近,嘴上說考好玩的我,其實比誰都緊張。

年紀愈大,愈懂得書是為自己讀的道理;學生時代,念書是一種責任,不是權利,只是義務,書念的好是理所當然,念不好就是罪該萬死,這不能怪任何人,是我們從小教育的問題。

於是乎,學生時代的我,除了喜歡的科目外,念的書都不是自己的。

我有個奇怪的讀書習慣,想讀的東西不用兩三下便印在腦海中,不喜歡的東西再怎麼樣努力也記不下來;想念的東西不管花多少時間,也會念到盡善盡美,不想看的東西充其量只是應付。

打個比方來說,有別於一般女孩子,從小就不怕數學的我,國高中時期從來不煩惱數學這玩意,數學成績好是其次,做出的筆記足以當做補習班教材。

這是我奇怪的地方,不做筆記則已,一旦做了就要做到最好,無怪乎大學時的筆記莫名其妙流傳了下去。

念書是自己的,若不是為自己而讀,又何必念書?不光限於教科書,我愛看書,幾乎已經到了無書不歡的程度;古人說:「三日不讀書便面目可憎。」這句話用在我身上再適合不過。

別人看書追潮流,我出門卻不可不帶書。今天哈利波特流行了,便可看到人手一本;明天達文西密碼造成轟動,書店就賣到缺貨。

看書是這樣看的嗎?是因為別人說好看而看,還是真的因為喜歡看而看?看書不是流行,而是為自己。

青春期時我看言情小說,哪個女孩不看?但別人看的是愛情故事,幻想沉醉,我看的是劇情結構、用字遣辭,到後來竟是非大家不看。

小時媽媽不喜歡我看書,家裡的書不多,恰好小學時班上是圖書館小義工,在同學們玩鬧嬉笑時,不知不覺我已經看完整套福爾摩斯--當然,是當時的兒童版。

朋友們笑我是書蟲,走到哪都要書,搭車看書、吃飯看書、上廁所看書、睡前也一定要看書,同樣的書我可以看上好幾遍,每回看每回有不同的感受,這次我可能偏向劇情,下次難保我不是研究人物個性。

一直相信書是為自己而看的,所以我不會勉強自己看不想看的書,何必呢?看書若變成一種壓力,那麼再怎麼讀也無所用。

出了國,在學習這新的語言時,剛開始的我是很辛苦的,什麼都不懂,什麼都不會,但就因著這是我自己想要學的這點,花上了比同學多的時間來念書;早晨的圖書館、晚間的書桌前、假日的麥當勞、還有隨時重的嚇人的書包證明了我的足跡。

在別的同學忙著在新奇街頭逛街買東西時,我抱著字典查單字看例句,在每一個查過的單字旁畫上記號,不勉強自己背下,但總有一天我會記得。

很慶幸自己是生在這個男女平等的時代,而不是古時那「女子無才便是德」的封建社會。能識字是件多麼好的事阿,能讀書、能看自己想看的書,多好。

書是為自己而讀的,沒有人可以勉強你,但當你找到了讀書的樂趣時,你會發現能讀書是一種很大的福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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