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1-18 09:26:44寶寶/薇裙/火嫂

犯法的喔!

星期三的下午,帶著三姊妹去學校,幫老大班上同學的圖畫作品拍照。現在老師的工作又多又繁,為了滿足家長、長官的要求,還得建立班級網頁,不是超人哪有辦法?

所以學期初學校日的那天,我便自告奮勇的接下了負責班級網頁的愛心媽媽工作。之後便幫忙維護老師建好的網頁,每天填寫聯絡簿,這次拍照也是為了要上傳小朋友的作品,讓他們努力的成品得以展示。

下午工作了一個半小時,我也因此有機會跟老師多聊聊。

老師說:「昱恩今天考卷都忘記給父母簽名喔!」對了,期末考卷有好幾張,昨天晚上我被她們搞得很煩、大發脾氣,功課檢查與簽名全部都丟給她老爸說。

老師又說:「然後今天早上我就看到她,自己在上面簽『林』。」什麼?!女兒真大膽,竟然也敢這樣做?!肯定是怕被罵吧。

老師接著說:「嗯,我就問她,為什麼她會以為,這樣老師會看不出來?結果她一臉茫然看著我,不知道要說什麼。」這個,很像女兒的作風,從不多想、先幹了再說。

老師看我苦笑解釋,彷彿在安慰我一樣:「我們班同學,還沒有人會這樣做的,她是第一個,所以我想......她應該算聰明的吧。」老師這番話,大概連自己都說服不了吧,我猜啦。

晚上回家,看了一下那些考卷,果然,有四、五張上面都用鉛筆寫了大大的『林』,還有一張寫的是爸爸的名字『黃XX』,我才發現,女兒只會寫爸爸的名字,還不會寫媽媽的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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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記得,自己國小四年級的時候,也做過這種事。忘記了動機為何?只記得自己看老爸的簽名很有特色,便模仿了一陣子,有一次剛好聯絡簿上忘了簽名,於是我拿出展現練習成果的精神,「幫老爸簽了一個名」。重點是,老師都沒有發現喔!學得算像的啦。

可惜,雖然老師看不出來,老爸本尊當然一眼就識破了。老爸質問我,我承認了。接著,台大法律系畢的老爸,雖然搞的非本行而是商,還是拿出所學,很慎重的解釋給我聽:「君啊,如果妳以後長大了,還做這種事,這算犯了『偽造文書罪』,犯法要被抓去關的!妳知不知道?」

疑?老爸用這招跟我們恐嚇小孩子「會被警察抓去關」意思差不多,但是顯然專業多了!

當然,小四的我因此有了警惕,為了不要做犯法的事,以後不能仿冒父母簽名。

希望女兒也能跟我一樣,學一次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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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咪--羊羊媽媽 2007-01-21 16:35:05

仔細回想一下,假簽名這檔事,我也做過呢!!
哈!!

AB女子 2007-01-19 16:44:21

沒 給 老 公 知 道 的 更 大 原 因 是 ...
我 可 以 罵 老 公 !

大貞媽 2007-01-19 14:44:59

我家ck也做了同樣的事數次
畫了2槓類似11的符號
喲~~那是誰的簽名ㄚ
告誡幾次後總算沒再做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