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新營分局執行「路口大執法」專案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路口的車輛及行人時常因搶快或未互相禮讓造成事故發生,而行人是所有用路人中最弱勢的族群,一旦發生事故往往造成嚴重的傷亡。新營警察分局運用「交通事故斑點圖」及「交通執法熱點分布圖」等大數據資料,分析本轄(新營區、柳營區及鹽水區)109年1至7月份因闖紅燈肇事計有36件、搶越行人穿越道肇事計3件、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或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穿越道路肇事計6件。
新營警察分局為維護路口安全及行人路權,提升用路人守法觀念,自109年9月1日起將進行1個月路口大執法,取締5大項目包括「汽機車不停讓行人」、「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汽機車闖紅燈及紅燈右轉」、「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及「行人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或手勢指揮穿越道路」等。
「路口如虎口」,部分駕駛人或行人常常貪快、貪方便不禮讓或是無視交通號誌等,因此導致事故意外發生,為降低類似憾事並提升用路人守法觀念,該分局除加強交通執法作為外,更運用Line群組及臉書社群網路宣導,強化民眾遵守交通法令,新營警察分局再次呼籲,警察交通執法是期盼降低交通事故發生,減少民眾生命財產的損失,取締只是手段,而非目的,請大家和警察一起努力,創造一個安全、順暢的用路環境,希望藉由數據分析、提高執法密度等方式,降低民眾交通違規僥倖心態,杜絕事故發生。
新營分局擇定轄內新營區民治路與中正路口、新營區民治路與民生路口等2個多事故路口,由分局長李名昌率交通組長王鼎欽、中山路派出所所長謝東憲等人,在上述路口以大聲公,並輔以交通宣導牌面等宣導方式,對行經路口之行人、機車及汽車等,宣導本次執法重點及汽、機車行經路口要謹記「慢」、「看」、「停」三字訣、「汽機車行至路口應禮讓行人優先」及「行人過馬路應依規定走行人穿越道」等交通安全常識。希藉由這種方式加深用路人交通安全觀念,導正汽機車駕駛「車不讓人」惡習,培養禮讓行人觀念。
本次專案警方取締重點,以汽機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時未減速或不暫停禮讓行人,處罰新臺幣1,200元至3,600元,行人部分除擅自穿越車道外,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和警察指揮,及在交通頻繁道路奔跑、追逐或坐、臥、站,足以影響交通者,均處罰新臺幣300元。
分局長李名昌再次呼籲,每一個人都有機會扮演駕駛人和行人的角色,希望駕駛人對待行人就像對待家人一般,而行人也能表現出「你讓我,我敬你」的態度,快速的通過路口;建立車輛與行人互相尊重禮讓的用路行為,大家共同為交通禮讓的社會盡一份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