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區國稅局表示
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應誠實開立發票以免受罰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南區國稅局表示,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應誠實開立統一發票,切莫因買受人未主動索取,即心存僥倖,蓄意漏開以逃漏稅,如經查獲,除會被補徵所漏稅款外,還會被裁處罰鍰。
該局日前查獲國內一家漆料及光油批發零售A公司,其負責人甲君個人帳戶經常有多筆資金存入及轉出,經深入追查,發現該帳戶係供A公司收付貨款使用,也就是說A公司將漏開立發票貨款存入甲君個人帳戶後,再支付進貨廠商貨款,藉以隱匿公司銷貨收入,該局最後查得A公司107年度未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並短漏報銷售額共計2,900多萬元,除補徵營業稅145萬餘元外,並依營業稅法第51條第1項第3款及稅捐稽徵法第44條規定擇一從重處罰。
該局特別呼籲,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應開立統一發票交付買受人,不因買受人有無索取發票而有所不同,如因一時疏忽,有漏未開立統一發票情形,只要在未經檢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主動向所轄國稅局補報並加計利息補繳稅款,即可適用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免予處罰。
營利事業決、清算案件,網路申報嘛ㄟ通
臺南市安南區吳小姐來電詢問,營利事業解散,什麼時候要辦理決、清算申報呢?可以採用網路申報嗎?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安南稽徵所表示,營利事業如果有解散、廢止、合併或轉讓情事時,應將當年度截至解散、廢止、合併或轉讓之日止的營業狀況,填具決算申報書並自行繳納稅款後辦理當期決算,申報期限為主管機關核准解散、廢止、合併或轉讓之文書發文日之次日起45日內申報;至於清算所得之申報期限,應於清算結束之日起30日內辦理。
該所進一步以公司組織型態之營利事業舉例說明,甲公司在108年6月3日解散,主管機關於108年6月10日發文核准解散,甲公司應自主管機關核准日之次日起45日內辦理決算申報,即最遲應於108年7月25日前向所轄國稅局辦理決算申報。如甲公司清算結束之日為108年9月3日,應自清算結束之日起算30日內辦理清算申報,即最遲應於108年10月2日日前辦理清算申報。
至於營利事業決、清算申報可否採用網路申報部分,該所表示,為便利使用電子設備處理帳務之營利事業辦理申報,所得期間為108年度以後之決算或清算申報案件已可採用網路方式辦理申報,惟清算案件須與決算申報資料年度相同,且已經由網路完成決算申報,方可經由網路辦理清算申報。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辦理廉政總動員拒絕私菸宣導活動,民眾熱情參與,圓滿成功。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辦理108年度防制菸品稅捐逃漏租稅暨反貪宣導活動「廉政總動員~攜手向廉‧陽光透明;拒絕私菸‧你我同行」 ,已於6月30日假台南市新光影城圓滿完成。本次宣導活動結合時下熱門電影「玩具總動員4」,更配合活動主題以各式氣球布置會場 ,成功吸引人潮聚集並留下紀念照片,現場活潑有趣的氛圍讓眾多小朋友及家長們共度美好的親子時光;該局盧局長貞秀亦蒞臨現場參與活動並與觀影民眾熱情合影,活動獲得高度肯定,圓滿成功。
當天並設有防制菸品稅捐暨廉政宣導攤位服務民眾,成功地將「拒絕購買來路不明或低價販售之菸品」、「勇於向政風單位提出檢舉」 、「菸害防制法規定菸品要課徵健康福利捐」等觀念深植全民心中,強化民眾正確租稅概念及廉潔誠信的意識。
南區國稅局於活動前辦理捐發票換電影票活動,所募集之紙本及雲端發票全數捐贈予財團法人台南市私立天主教瑞復益智中心,冀盼能為弱勢團體盡一份心力。
該局利用這次活動呼籲民眾,如發現有疑似違規私劣菸品,請撥打檢舉專線0800-867890;若遇到稅務人員有利用職務刁難、藉機索賄或其他不法情事,請撥打法務部廉政署檢舉專線0800-286586或向該局政風室提出檢舉,檢舉電話:(06)2229451。
統一發票不同獎別兌獎據點別跑錯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自108年1月1日起,統一發票實體兌獎據點已改為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委託之指定金融機構及非金融機構,民眾領獎時注意別跑錯囉!
現行統一發票實體通路兌獎據點、兌獎獎別及服務時間如下:
(一)第一銀行、彰化銀行、全國農業金庫、金門縣信用合作社及連江縣農會信用部:全部獎別。於營業時間內提供兌領獎服務。
(二)指定之信用合作社及農(漁)會信用部:二獎(含)以下獎別及雲端發票專屬千元獎。於營業時間內提供兌領獎服務。
(三)統一超商、全家便利商店、萊爾富便利商店、OK便利商店、全聯及美廉社:五獎及六獎(中獎人為自然人)。每日上午9時起至營業時間結束止(最晚至23時止),可選擇兌領現金、兌換等值商品或儲值金;其餘營業時間僅可兌換等值商品或儲值金。【各獎項兌獎服務據點及兌獎服務時間查詢:http://invoice.etax.nat.gov.tw/】
該局提醒,由於金融機構與其他兌獎據點之營業時間不同,且四獎以上及雲端發票專屬千元獎以上獎項無法在四大超商、全聯及美廉社兌領,民眾兌領中獎發票時,請注意所中獎別可兌領的通路據點及其營業時間,避免跑錯後逾時興嘆喔!
營利事業有累積虧損尚未彌補不得捐贈政治獻金,並應注意捐贈限額之規定
第15任總統、副總統選舉與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將於109年1月11日進行投票,目前不少擬參選人也開始爭取營利事業捐款支持,對此,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提醒營利事業注意,對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的捐贈,除須符合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規定外,亦須符合政治獻金法規定,始得於申報所得稅時列報為當年度費用。
該局表示,營利事業對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的政治獻金捐贈,不適用所得稅法第36條規定,其可減除金額依政治獻金法第19條規定不得超過所得額10%,其總額並不得超過新臺幣50萬元;此外,營利事業如帳載有累積虧損尚未依規定彌補者,依政治獻金法第7條第1項第3款規定,亦不得捐贈政治獻金;至於累積虧損的認定,係以營利事業前一年度之財務報表為準,也就是說,營利事業前一年度財務報表有尚未彌補之累積虧損,本年度就不得捐贈政治獻金。
該局也提醒營利事業應確實依政治獻金法之規定列報費用,並妥為保留依監察院所定格式所開立之捐贈收據,以為入帳及申報之憑據。
二親等親屬間財產買賣,仍應辦理贈與稅申報。
常有民眾詢問妯娌間財產之買賣為何需辦理贈與稅申報?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1項第6款規定,二親等以內親屬間財產之買賣,應以贈與論,依規定課徵贈與稅。但能提出已支付價款之確實證明,且該已支付之價款非由出賣人貸與或提供擔保向他人借得者,不在此限。因為妯娌間為二親等親屬,所以財產買賣仍應依前開規定辦理。
該局指出,很多民眾不知道何謂二親等以內親屬,目前遺產及贈與稅法所稱二親等以內之「親屬」,包括血親及姻親,依民法第969條規定,稱姻親者,謂血親之配偶、配偶之血親及配偶之血親之配偶。舉例說明,甲、乙為兄弟,甲的配偶A及乙的配偶B,A、B為妯娌關係,即屬「配偶之血親之配偶」之二親等姻親,所以妯娌間財產買賣仍應檢附支付價款的確實證明,辦理贈與稅申報,如經稽徵機關查明並認定買賣者,則不需繳納贈與稅,並核發非屬贈與同意移轉證明書。
該局呼籲,民眾辦理贈與稅申報時,除可多使用跨局(區)臨櫃申辦服務外,亦可利用贈與稅網路申報系統完成申報作業,省時又方便,若有不瞭解之稅捐法令規定,可撥打各地區國稅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000321洽詢,以維護自身權益。
欠繳巨額稅款之欠稅人注意了!財政部南區國稅局7月1日起公告所轄重大欠稅案件名單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自108年7月1日上午8時起,將於該局網站(網址https://www.ntbsa.gov.tw)公告轄內重大欠稅案件名單,公告期間至同年12月31日止,並與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獎勵檢舉公告資訊互為連結。
該局表示,依據稅捐稽徵法第34條第1項規定,財政部或經其指定之稅捐稽徵機關,對重大欠稅案件或重大逃漏稅捐案件經確定後,得公告其欠稅人或逃漏稅捐人姓名或名稱與內容。為維護租稅公平,有效防止逃漏稅捐,財政部責由五區國稅局及各地方稅捐稽徵機關每年7月1日公告轄內個人欠稅逾1,000萬元及營利事業欠稅逾5,000萬元之欠稅大戶名單。
南區國稅局本次公告之欠稅人名單,個人部分有45件,欠稅金額合計29億5千餘萬元,其中欠稅最大金額為7億8千餘萬元;營利事業部分有20件,欠稅金額合計23億6千餘萬元,其中欠稅最大金額為4億4千餘萬元,總計公告件數65件,欠稅總金額53億1千餘萬元。
該局籲請納稅義務人應如期繳納應納之稅捐,逾期未繳者,除須額外增加滯納金、利息負擔外,還會面臨財產禁止移轉處分,亦會遭移送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及限制出境,甚至被公告姓名或名稱,影響個人及企業聲譽。
上一篇: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
下一篇: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