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31 22:25:32蔡永源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

為利本次823水災受災區民眾安心整理家園,南區國稅局主動辦理稅單展延。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因本次豪大雨造成南部地區重大災害,該局已針對受災損害相關租稅減免措施發布新聞稿,籲請民眾清理家園之際,別忘了稅捐減免的權益;今為讓所轄嘉義縣市、臺南市及屏東縣災區之納稅義務人安心整理家園,主動展延繳納稅款期限至107930日,說明如下:

()綜合所得稅核定開徵(展延)繳納期間為107816日至107825日者,展延繳納期限至107930日。

()營利事業所得稅核定開徵(展延)繳納期間為107816日至107825日者,展延繳納期限至107930日。

()營業稅核定開徵(展延)繳納期間為107821日至107830日者,展延繳納期限至107930日。

()遺產及贈與稅核定開徵(展延)繳納期間為107626日至107825日者,展延繳納期限至107930日。

該局說明,本局所轄縣市未列入災區者,如因熱帶性低氣壓及西南氣流豪雨災害,致無法如期繳納前項所列稅款者,亦可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本局所在地所屬分局、稽徵所申請展延各項繳納期限。納稅義務人如有不盡明瞭的地方,可就近向各分局或稽徵所洽詢或於上班時間撥打免費服務專線0800-000-321,有專人為您服務。

 

 被繼承人死亡時遺有財產,無論金額多寡,仍應依規定辦理遺產稅申報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近來接獲民眾詢問有關被繼承人死亡所遺財產低於免稅額(107年度遺產稅免稅額為1,200萬元),是否應辦理遺產稅申報?

該局說明,按「被繼承人死亡遺有財產者,納稅義務人應於被繼承人死亡之日起6個月內,向戶籍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依本法規定辦理遺產稅申報。」、「地政機關及其他政府機關,或公私事業辦理遺產或贈與財產之產權移轉登記時,應通知當事人檢附稽徵機關核發之稅款繳清證明書,或核定免稅證明書……;其不能繳附者,不得逕為移轉登記。」為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3條及第42條所明定。

該局進一步說明,被繼承人死亡時遺有財產者,不論有無應納稅額,納稅義務人均應填具遺產稅申報書,檢同有關證明文件一併向被繼承人死亡時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據實申報,並取得稽徵機關核發之相關證明後,方能辦理財產產權移轉登記。若無法於被繼承人死亡之日起6個月內申報者,應於規定申報期限屆滿前,攜帶被繼承人死亡除戶資料及與被繼承人關係證明文件臨櫃以書面申請或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站(https://www.etax.nat.gov.tw)線上申請延期。

該局呼籲,納稅義務人應如期辦理遺產稅申報,逾期未申報遺產稅且有應納稅額者,國稅局將依查得資料逕行核定,除通知限期繳納外,另按核定之應納稅額加處二倍以下之罰鍰,請務必把握申報期限。

南區國稅局831日邀您在藍晒圖文創園區一起來扭蛋!

為鼓勵民眾購物消費以載具儲存雲端發票,南區國稅局107831(星期五)98(星期六)為期9(平日下午3時、假日下午1時開始),於臺南市藍晒圖文創園區舉辦「行動支付結合雲端發票~快閃扭扭樂」統一發票租稅宣導活動,現場設置4米高巨無霸造型扭蛋機,每日前200名幸運民眾,只要捐出3張雲端發票,即可扭蛋1次,獎品豐富有旗艦手機、知名品牌吹風機與超商禮券等,歡迎大家來試手氣,捐愛心挺公益!活動詳情請上南區國稅局官網及粉絲專頁查詢。

該局表示,本次活動特別邀請「推廣雲端發票活動大使」謝金晶、邱孟昊於91日當天出席,與南區國稅局吉祥物蘭妹及知名插畫柴語錄公仔,一同快閃熱舞體驗扭扭樂。

該局進一步表示,以載具儲存雲端發票並設定帳戶,可享有自

動對獎,中獎獎金直接匯入帳戶之好處,省時便利又環保,且自1077-8月期至年底,雲端發票專屬2,000元獎項增開為15,000組,中獎機率會更多。

 

公司租地建屋於租賃期滿將房屋交付地主所有,應辦理租金免扣繳申報。

甲公司詢問,向地主租用土地,並以公司名義在該地興建廠房,租賃契約期滿後,不拆除房屋而歸地主所有,要辦理扣繳申報嗎?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公司於承租土地上以自己名義興建房屋,約定於租賃期滿後將房屋交付給地主,無論租賃期間有無另給付租金,該房屋都應認係承租土地的對價,屬一次交付租金性質,應按該房屋時價計算土地出租人實際取得年度的租賃收入,並依所得稅法規定申報及填發免扣繳憑單。

該局進一步說明,公司給付年度是以租賃契約屆滿日之年度為準,若公司是於契約屆滿前已移轉房屋所有權或已將房屋交付土地出租人管理使用,則應以土地出租人取得房屋所有權或管理使用年度為準。至於房屋時價之認定,是以該房屋的帳面金額,也就是原始建造成本加計租賃期間屬資本支出的改良、修繕費用等,減除租賃期間累計折舊後的餘額,作為地主的租賃收入,不過,如果公司未能提出房屋的帳載餘額或其餘額顯較市價偏低時,就以給付年度的房屋評定現值計算。

另外國稅局也提醒地主,如有上述收受承租人交付地上物時,別忘了將將該租金收入併計當年度所得,以免遭補稅又處罰。如還有任何稅務問題,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將有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