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03 20:06:23蔡永源

臺南市警察局新化分局偵破綽號「狐狸專賣第一級毒品」李姓嫌犯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新化分局接獲情資「綽號『狐狸』犯罪嫌疑人李○國(51年次、有多次毒品及竊盜等前科)平日以販毒維生,專營第一級毒品給老顧客,吸毒風氣從老中青三代進而蔓延至整個臺南地區。」據報有人在永康區幼兒園前公然販賣毒品,立即組成專案小組派員埋伏偵辦。

案經專案小組針對毒品犯嫌李○國實施現地蒐證,得知李嫌獨立扶養身心障礙臥病在床之哥哥,為了生計選擇以販賣毒品為賺錢最快方式,李嫌為逃避警方追緝,毒品交易地點選在幼兒園前並騎機車攜帶貴賓狗以掩人耳目,據李嫌供稱載狗販毒是因為狗名字叫「Lucky」且今年是狗年討個吉利,李嫌經常更換通訊聯絡行動電話及交通工具,交易時間大多選於正中午。其中李嫌販賣毒品名聲響亮,同為藥腳陳姓祖孫三代聞風而來,43歲陳嫌為掩人耳目騎機車載67歲父親及5歲讀幼稚園中班兒子一起前來購買海洛因毒品。

同步傳喚常向嫌犯李○國購毒之陳姓、林姓、唐姓、劉姓等3名藥腳到案說明,其上述3人均坦承並指證以每小包新臺幣1,0002,000元不等之金額向販毒集團購買第一級毒品海洛因或第一級毒品海洛因吸食,本案已於10713日先行簡易移送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