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03 20:17:51蔡永源
臺南市警察局第一分局逮捕雜誌竊嫌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第一分局莊敬派出所於106年12月28日接獲民眾吳O隆報案,稱其放置於自宅門前信箱內(東興路11巷)一本今周刊雜誌(價值新臺幣99元)遭竊,故報警處裡。經所長劉智豪指揮派出所警員吳鎮宇、顏威、王靖尹前往案發現場周邊勘察蒐證,積極展開調查,以期能將竊嫌早日逮捕歸案。
員警循線掌握竊嫌特徵及所騎乘之交通工具,發現該名竊嫌平日皆騎乘腳踏車於轄區內活動,偵辦刑案豐富的警員吳鎮宇、蔡宇杰在今(3)日擔服08時至10時勤區查察勤務,在本轄東安路76巷內發現一名男子身形與竊嫌特徵相符合,遂立即趨前查訪了解。該名林姓男子(23年次、查無刑案資料)嗣經員警提示犯罪相關跡證資料後,坦承犯行不諱,並供稱當下竊取該雜誌閱讀完後,隨即丟棄於路旁。全案經林嫌配合警方返所製作調查筆錄後,依法函送臺南地檢署辦理。
被害人獲知竊嫌已被警方緝獲,內心著實感到震驚,認為區區一本雜誌,雖然價值不高,但警方仍然積極展開偵辦,並且迅速破案。所長劉志豪表示,案件沒有大、小之分別,警方依法受理後,均秉持著同理心及勿枉勿縱的態度,積極追查偵辦,另外也提醒民眾法網恢恢,疏而不漏,莫因惡小而為之,而陷自身於囹圄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