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26 20:59:11蔡永源

臺南市警察局永康分局有關永康公園有男子持刀案 警迅速找到人釐清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10610269時分局復興派出所接獲110報案,在本轄永康公園內有1名男子持武器追打女子,巡邏員警趕赴現場後未發現該名男子,報案人現場表示,剛剛看到1名男子手持1根藤條散步時,疑似與1隻狗對峙,之後追逐狗作勢欲打,並從口袋拿出水果刀,狗主人見狀心生畏懼,趕緊離開現場。

為釐清事實,警方隨後在附近巡視仍未發現,後持續調閱鄰近監視器及周邊訪查,於1320分掌握該名男子陳○○(43年次)身分並通知到案說明。陳男表示,因女子李○○所飼養的狗一直對他狂吠,他才會拿藤條作勢想要打狗,經路人勸導後於公園內散步,又遇到該狗向他狂吠,他一時氣憤拿出平常放在身上切水果的水果刀追狗。而狗主人見狀害怕逃跑時,因緊張而跌倒,造成雙膝及右手受傷。經警方調查,雙方沒有糾紛及仇恨,陳男是因氣憤作勢欲嚇狗,無傷人意思,惟陳男行為於警方訊問後,仍依恐嚇及傷害罪嫌函送偵辦。

永康分局表示,本案並非隨機傷人事件,請民眾切勿恐慌,惟在此呼籲,若有發現相關糾紛案件,應報案由警方到場處置,在事實未釐清前,切勿任意散布不實謠言,以訛傳訛,造成社會恐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