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26 20:46:04蔡永源

臺南市警察局第四分局協助轄區長輩配戴LED手環維護高齡者行的安全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警政署研擬全力推動「護老交通安全專案」以降低高齡者事故發生率,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特分送轄區長輩LED燈手環,並加強宣導交通安全規則及用路注意事項,第四分局本年度迄今業已主動為長輩配戴LED手環達250個,使長輩在清晨或黃昏等天色昏暗時段能提高辨識度,以期能發揮交通事故預防功能,保障高齡者交通安全環境,獲得轄區長輩一致好評。

第四分局亦透過社區治安座談會等機會,與轄區長輩分享常見之交通事故態樣及交通安全概念,提升長輩對於交通常識的認知,並加強宣導長輩於清晨或天色昏暗外出時,應穿著色彩鮮豔或有反光效果之衣物或配戴手電筒、發光手環等照明警示設備,提醒長輩儘量靠路邊行走或面對車輛行走,通過路口時應隨時留意左右來車,遵守行人交通號誌行走在行人穿越道上,並特別藉此機會為轄區長輩們配戴LED燈手環,以保障高齡者行的安全。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呼籲用路人應多加體恤長輩,禮讓長輩先行,並希望透過分送LED燈手環這樣的舉動,使社會大眾共同重視高齡者行的安全,第四分局將秉持護老精神,持續加強交通安全宣導及執行各項交通安全工作,以建立親老友善之交通安全環境。

將於1027日至1029日連續三天

執行防制危險駕車專案勤務

第四分局規劃於1027日至 29日連續三天夜間及深夜時段,針對轄內各重要路段、易肇事路段加強稽查、攔查取締,以危險駕駛行為,除以固定式路檢方式取締外,也將針對易肇事路段結合巡邏方式攔檢盤查,另針對轄內青少年經常聚集場所如:觀夕平臺、億載金城、林默娘公園等處加強防制,如發現青少年騎乘機車深夜遊蕩、共同佔用快車道,立即錄影蒐證及通報組合警力實施攔截圍捕,並依蒐證影片內容分別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危險駕車舉發或「刑法」公共危險罪移送,以遏止危險駕車行為。

汽、機車在道路上蛇行,或其他危險方式駕車、惡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拆除消音器,或以其他方式造成噪音,均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處6,000元以上24,000元以下罰緩;二輛以上汽、機車共同違反前揭行為,或在道路上競駛、競技者,處駕駛人新臺幣3萬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駕駛及吊銷駕駛執照。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呼籲家長多鼓勵子女從事正當休閒活動,加強關懷孩子生活圈及交友情形,避免青少年深夜遊蕩或參與危險駕車行為,共同維護用路人行車安全、安寧及順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