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25 18:42:02蔡永源
有關彰化縣衛生局檢出「周家古早味鹼粽」摻硼砂臺南市衛生局稽查情況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臺南市衛生局於106年5月25日上午接獲彰化縣衛生局通知表示,於蝦皮拍賣網站購得「周家古早味鹼粽」,檢出不得添加使用之硼砂。該賣家為本市業者,本局立即至販賣者周○○店家查察,周某表示販售之「周家古早味鹼粽」係其母『周家美枝肉粽』製作,於蝦皮網站販售10顆。
再至『周家美枝肉粽』處稽查,查獲已開封之硼砂並查扣37公克,另現場已無鹼粽。蘇某表示最後一次只製作30顆鹼粽,自己吃10顆、給予其女兒周○○10顆,剩餘10顆已全數零售或贈送完畢。
衛生局表示,硼砂為禁止使用的添加物,食品業者不得使用於食品製作中;硼砂可能會造成人體出現嘔吐、腹痛、腹脹、腹瀉等不適症狀,呼籲食品業者不得添加使用。食品業者添加非法添加物-硼砂產製食品販售已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10款,依同法第49條移送檢方辦理。
衛生局陳怡 局長呼籲,製作鹼粽建議視需要添加使用合法添加物「三偏磷酸鈉」,取代會危害人體健康之硼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