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27 21:12:02蔡永源
臺南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安南區「套頭女屍案」警三分局僅3小時速破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高國禎台南報導】台南市警察局第三分局於105年12月26日15時 36分接獲民眾報案,在北安路二段北安加油站後方圳溝旁小路發現一具女性屍體,經派員封鎖現場並報請洪檢察官指揮偵辦,採證屍體旁遺落物品,循線調閱各項相關資料,掌握死者(魏女)的男性友人(梁男)涉嫌重大,警三分局偵查隊立即派員前往梁男永康住處訪查後,將涉案人、車帶回偵查隊漏夜偵訊及採證,梁嫌也已坦誠犯案,全案以殺人罪嫌移送。
經了解,梁男與死者為朋友關係,因金錢糾紛而鑄下大錯。值得一提的是,在洪檢察官指揮下,警三分局僅憑一張購物商場會員卡及一張皺巴巴的發票等細微證據,抽絲剝繭並經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北投分局的協助,進而確認死者身分與梁姓犯嫌,在發現死者後3小時內逮捕犯嫌迅速破案,給生者安慰,讓死者安息。
警三分局表示,警察的身分是公僕,我們的公權力基於民眾的信任,所以我們不吃案、不推諉、不卸責。當轄區發生命案,我們責無旁貸,將於第一時間全力偵查,以最快的速度偵破刑案,讓正義得到伸張,也讓市民得以安居樂業。
本月20日死者與梁男北上(北投)遊玩,21日南下時於苗栗西湖休息站發生口角(梁男稱死者向他借錢未果,對他酸言酸語),梁男將死者勒斃,用塑膠袋套頭,並一路尋找棄屍點,最後棄屍在案發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