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12 21:33:03蔡永源

臺南市警察局第一分局中度精神障礙長途跋涉走失街頭積極協助找家屬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第一分局莊敬派出所副所長邱偉舜及警員吳鎮宇於10716時至18時執行巡邏勤務,接獲民眾報案在臺南市東區建東街56號前,有一位疑似身心障礙婦人走失,亟需警方協助。俟員警到場,發現一名年約40多歲的中年婦人在附近徘徊,神情略顯慌張。

邱、吳2員警主動上前關懷詢問,該婦人語焉不詳,無法說出自己名字,且身上無攜帶任何證件,觀察表情及神態似患有精神方面障礙,遂請其上車帶返所休息,奉上杯水及試圖安撫該婦人慌張之情緒。員警發現該婦人身旁有一個背包,研判該婦人應為迷途走失而來到東區,並從背包裡找到一藥袋,所幸其藥袋上有書寫姓名,員警遂以該姓名查詢警政署知識聯網系統資料,查知該名婦人(辜張0057年次)之前曾被家屬通報協尋人口資料。

員警立即聯繫家屬到所將婦人帶回,據家屬表示辜張00領有中度精神障礙手冊,106日因一時疏於照顧,才會讓渠遠從屏東住家獨自外出,久候未歸,家屬個個心急如焚,在分頭找尋多時未果,正準備前往報案協尋時,以喜獲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員警告知尋獲下落,家屬們欣喜若狂,心中焦慮不安情緒,頓得舒緩。家屬對於渠獨自遠從屏東來到臺南來,感到驚訝與不解,但總算人是找回來了。

家屬由衷地表示感謝之意,幸遇南市警一分局員警熱心積極協助,使家人安返團聚,再三稱許員警積極為民服務的態度足為表率,當場豎起大拇指,稱讚敬佩。

員警積極追查順利查獲手機竊案
 

警一分局東門派出所於98日受理甘姓民眾報案,指稱在渠臺南市東區裕豐街所經營之早餐店內,將行動電話放置於店內之廁所門前卻不翼而飛,懷疑遭他人竊取。案經所長吳重宏知悉後,立即指派辦案經驗豐富員警楊曜銘著手積極偵辦。楊員為讓竊嫌早日繩之以法,隨即至現場及附近實施查訪蒐證。

楊員平日積極認真,對於查處竊案著有績效,針對該案所蒐集之相關跡證均能鉅細靡遺地檢視及運用科學方法,逐一比對,歷經一個多月鍥而不捨的追蹤查訪,終於察知重機車車號○○○-166之車主涉有重嫌,楊員遂依行政程序陳請核發通知書後,潘姓犯嫌見事跡敗露而於1010日下午1550分到所說明,並主動交付贓物行動電話1支。

犯嫌潘○(女、64年次、查無素行)向警方表示,當時向店家借用廁所,於廁所門旁發現一支外觀亮麗的行動電話,內心非常喜歡,趁店家忙於招呼顧客時,不動聲色地將其竊取回家觀賞把玩。全案經偵訊後,潘嫌坦承竊盜犯行不諱,依竊盜罪嫌移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