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26 19:38:26蔡永源

臺南醫院 復健科 王瀅瑄醫師-注意力不足過動症是兒童最常見的神經行為異常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https://youtu.be/AA8rFGnOQMQ小宏從小就是個好動的孩子,總是精力旺盛地爬上爬下,三天兩頭地摔個鼻青臉腫。四歲多上了幼兒園,多數的孩子逐漸發展出「輪流」的概念,也開始可以和別的小朋友共享玩具,小宏卻無法耐心排隊,心一急就發脾氣,出手推打同學、強搶玩具。一開始,父母認為因為他是家裡唯一的孩子,沒有機會學習團體生活所致,直到經過幾個月,他的問題依舊造成老師和家長很大的困擾,才在老師的建議下,帶到兒童心智科的門診就診。經過心智科醫師仔細評估之後,小宏並未符合注意力不足過動症的診斷標準,但確有衝動控制不良的問題行為,而將他轉介至復健科門診接受行為治療。


職能治療師評估後發現,小宏易衝動、情緒起伏大,且對觸覺有過度反應的現象,於是設計了一系列的活動,將行為治療、感覺統合治療融入其中,並且教導小宏的父母如何改變日常作息來協助他。在醫師、治療師和家長的合作下,幾個月之後,小宏有了明顯地進步。他逐漸能夠和平地參與其他同學的遊戲,學會等待和輪流,也不會再脾氣一來就動手。

    根據美國小兒科醫學會的統計,注意力不足過動症是兒童最常見的神經行為異常,4-18歲之間的兒童,若課業表現不佳、有行為問題合併有注意力不足的現象或是有過度衝動的症狀,就應該接受注意力不足過動症的評估。在台灣,這樣的評估是由兒童心智科的醫師主導,需要諮詢孩子的主要照顧者以及老師,証明孩子在兩個以上的不同環境都有類似的問題後,才能做出診斷。同時,還必需排除其他可能造成類似症狀的問題,例如:學習障礙、語言障礙、睡眠呼吸中止症等,這些都可能會導致孩子表現出類似注意力不足過動症的行為。另外,有些孩子就像小宏一樣,雖然並未達到注意力不足過動症的診斷標準,但又確實受到行為問題的困擾。

    不論是前述哪一種狀況,符合或不符合注意力不足過動症標準,根據美國兒科醫學會建議,針對4-6歲學齡前兒童,第一線的治療都是行為治療,若是行為治療成效不彰,應配合藥物使用。若是小學階段的孩子,則是一開始就應該以藥物和行為治療雙管齊下。除了藉由傳統的行為療法,去減少問題行為,培養好的習慣之外,許多注意力不足過動症患者或是有行為問題的孩子,同時有感覺處理異常。也就是說,當有感覺刺激傳入這些孩子的大腦,所引發的反應較常人更高或更低,研究顯示,感覺處理異常愈嚴重的孩子,行為問題也會愈嚴重。

    各位家長如果發覺孩子到了四歲多,仍無法在教導後學會等待、總是心不在焉、丟三落四、無法專心或是動個不停、說個不停,不分場合地亂跑等等,可以先和學校老師討論,看孩子在校是否也有類似問題,並諮詢老師孩子的表現和其他同年小孩比起來是否符合該年紀應有的樣子,如果老師也認為狀況不對,則應帶孩子到兒童心智科就診,確定診斷之後,十二歲以前的孩子,均應再到具備兒童復健專業的復健科就診,以得到最全面的照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