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警察局交通大隊「機車安全go執法」專案執行首2日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台南市警局自4月1日起推動「機車安全GO執法」專案執法,取締項目計有「闖紅燈」、「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酒後駕車」及「逆向行駛」等4項,共計取締上開4項違規1172件,其中以「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取締最多,有效改善機車騎士於路口轉彎時,能以正確安全的方式行駛,避免民眾因不諳規定違規左轉,造成生命身體財產發生危險。
警察局強調,執法首重成效而非績效,並將以降低交通事故傷亡為執法目標,期能藉由嚴正執法的決心,結合市民共同意識,讓所有駕駛人都能遵守秩序與守法,打造本市健康安全且富而有序的一流城市,達成全體市民的期盼。執行以來承蒙媒體大力報導深獲輿論的肯定與支持,民眾均普遍反應「道路行車順暢許多」、「機車不會再亂竄」、「希望市長能持續貫徹執行」等,顯見執法已展現具體成效。
警察局表示,「機車安全go執法」專案針對104年各分局轄區機車A1及A2類易肇事路段及時段為重點,擇定東區中華東路、東門路、林森路、崇善路、東寧路等80餘條路段,於上、下班高肇事時段,於路口守望交通稽查,藉由提高見警率、執法強度及頻率,進而達到降低交通事故的目標。
臺南市自合併升格以來,交通安全在市府各單位努力之下,事故死亡人數呈現下降趨勢。統計本市A1類交通事故自100年死亡205人,至104年已降至死亡163人,降幅達20.4%,有效維護市民生命財產安全。今(105)年除賡續落實執行「違規停車零容忍」專案,由於機車「主要肇事責任車種比例最高」以及「肇事嚴重性相較高」,特別再針對4項機車動態違規亂象(闖紅燈、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酒後駕車、逆向行駛)展開執法,呼籲市民重視機車交通安全,市警局希望透過推動本執法專案,能持續降低交通事故傷亡人數,確保行車安全與秩序。
再次呼籲市民騎乘機車「不闖紅燈」、「不酒後駕車」、「不逆向行駛」,更要遵守「兩段式左轉」規定,希望各位機車騎士「騎乘機車不違規,幸福快樂平安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