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02 20:18:45蔡永源
臺南市警察局第三分局機車安全GO執法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臺南市政府警察局4月1日機車違規大執法正式上路,就是將機車「闖紅燈」、「酒後駕車」、「逆向行駛」、「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等4項違規,列為重點取締項目。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將規劃每週一次以上之機車大執法勤務,強化執法密度,並於轄區交通要道及易肇事路段,在上、下班等易肇事時段執行交通執法勤務,搭配本分局「防制多事故警車停置、增加見警率作為」,加強攔查取締交通違規。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非常重視此專案之宣導與執行,特別於3月份宣導期間製作相關文宣於本分局臉書與社會大眾分享,引起網友熱烈轉載分享(觸及13111名用戶、175個分享)。
更於4月1日此專案正式上路首日,由分局長黃光榮親率副分局長、各業務主管、所長及志工義交於轄內海東國小前(安中路三段與本淵路口)宣導執法重點及執勤方式,並以發送文宣及呼喊口號方式宣示本分局執法決心,督促機車駕駛人養成守法的行車習慣,提高行車安全之警覺性。
臺南市警三分局分局長黃光榮表示,為讓本市交通環境更為安全有秩序,除賡續落實執行「違規停車零容忍」專案,另再針對市民常詬病之機車動態違規亂象,推動「機車安全GO執法」專案。臺南市警局統計,南市自100年起,機車A1(死亡)+A2(受傷)類交通事故傷亡人數逐年上升,104年機車肇事傷亡比例高達87.5%。分析事故肇因以「闖紅燈」、「酒後駕車」、「逆向行駛」、「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最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