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區國稅局
委託人提供已稅基酒委託產製酒品可否辦理退稅?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從事菸酒貿易之吳小姐來電詢問:該公司委託某酒產製廠商產製酒品並提供已稅基酒為原料,可否申請退還已繳的菸酒稅?
南區國稅局說明,菸酒用作產製另一應稅菸酒,依菸酒稅法規定是可免徵菸酒稅,惟應由產製廠商依菸酒稅稽徵規則第31條規定向主管稽徵機關辦理免稅採購方可符合免稅之規定。
該局進一步說明,依據菸酒稅稽徵規則第33條規定,產製廠商使用菸酒為原料製造另一菸酒,未向國稅局辦理免稅採購手續,自行使用已稅菸酒為原料,不予退還已繳納之菸酒稅。
國稅局提醒貿易公司如果要委託代製菸酒,應委託領有許可執照之菸酒製造業者,且受託製造時應報請財政部備查後,持備查文件及委託代製合約書向國稅局辦理產品登記後,才可開始產製。
借牌投標違反政府採購法之刑事罰,與未辦營業登記逃漏稅之行政罰,並無「一事不二罰」之適用
依行政罰法第26條「一行為不二罰」原則,一行為同時觸犯刑事法律及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者,依刑事法律處罰之。但違反者如屬於不同行為,就沒有「一行為不二罰」原則之適用。
南區國稅局舉例說明,A君係僅具丙級營造廠資格之某營造公司實際負責人,其得悉某醫院之廣場工程招標案後,因受限於該工程須具備甲級營造廠資格者,方符合投標資格,乃向無投標意願但具甲級營造廠資格之B公司負責人C君,借用B公司名義與證件參與投標,並得標承攬該工程,案經檢察官偵結起訴後,法院以A君與C君分別犯有政府採購法第87條第5項前、後段之妨害投標罪,各判處有期徒刑確定。嗣經該局調查結果,認定A君未依規定申請營業登記,由B公司代替其開立承攬該工程之銷項統一發票並取得有關之進項憑證,涉有逃漏營業稅及未依法取得進項憑證之違章情事,經核定追繳營業稅940餘萬元,並裁處1倍漏稅罰940餘萬元及未依法取得憑證行為罰100萬元。
A君不服,提起行政救濟主張,其違反政府採購法已遭科處刑罰確定,依行政罰法第26條規定,一事不二罰、刑法優先原則,不應再就違反營業稅法裁處罰鍰;案經最高行政法院審理認為,A君未依規定申請營業登記,銷售貨物(勞務)未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並申報銷售額繳納營業稅,即構成違反營業稅法之規定,並不以A君違反政府採購法為前提要件,且A君違反政府採購法及營業稅法,兩者分屬不同行為,尚無一事不二罰之適用,乃判決A君敗訴並告確定。
該局提醒營業人,承攬工程應依法辦理營業登記報繳營業稅,且切勿借用他人名義參與投標違反政府採購法規定,以免一經查獲,遭補稅處罰,得不償失。
入帳囉!102年度綜合所得稅第二批退稅將於103年10月31日辦退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其轄內102年度綜合所得稅第2批退稅案件計4萬餘件,退稅金額達5億3000餘萬元,本次退稅對象為103年5月13日以後採用二維條碼及人工方式申報之退稅案件(含稅額試算服務書面回復確認者)。
該局表示,民眾辦理102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如有填具退稅金融機構帳號者,第二批退稅案件將於103年10月31日存入納稅義務人所指定之金融機構帳戶,未採用轉帳退稅之案件,將寄發退稅憑單給納稅義務人,請納稅義務人特別留意,退稅憑單有效兌領期限為103年10月31日至103年12月31日止,請受退稅人於收到退稅憑單後,儘速於兌領期限內辦理兌領手續。
退稅憑單金額在5,000元以下者,受退稅人除可持身分證、印章及退稅憑單逕向憑單上所指定之金融機構兌領現金外,亦可存入各金融機構帳戶兌領;退稅憑單金額在5,000元以上者,則須存入存款帳戶方得兌領。
該局呼籲,國稅局不會以電話或簡訊通知納稅義務人退稅,更不會請民眾到自動櫃員提款機前操作或輸入任何資料,民眾若接獲電話通知退稅時,應謹慎判斷,以免誤入歹徒詐財之圈套。如有任何疑問,可直接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查詢或撥打0800-000-321免費服務電話查證。
為了方便納稅義務人瞭解個人退稅案件的處理進度,可在各區國稅局網站進入「綜合所得稅退稅查詢區」,輸入納稅義務人身分證字號及驗證碼後按「送出」,即可查詢102年度綜合所得稅退稅款是否已撥付指定帳戶或已寄發退稅憑單。
公共設施保留地贈與旁系血親,親屬應課贈與稅
李小姐來電詢問,名下有一筆公共設施保留地想贈與其兄長應否課徵贈與稅?
南區國稅局表示,依據都市計畫法第50條之1規定,公共設施保留地因配偶、直系血親間之贈與而移轉者,免徵贈與稅。因李小姐與兄長係屬旁系血親而非直系血親,不符合上述規定,仍應課徵贈與稅。
該局提醒納稅義務人,贈與公共設施保留地,如符合都市計畫法第50條之1規定,免徵贈與稅,仍應辦理贈與稅申報,申報時並應檢附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需註明編定日期及是否為公共設施保留地)及土地登記謄本,以供審核。
國稅局提醒納稅義務人,贈與稅申報若有任何疑義或不諳稅法規定者可洽詢國稅局,以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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