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12 21:07:15蔡永源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逃犯變臺商、規勸頓悟投案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  前竹聯幫分子霍○○曾是竹聯幫在南的要角,年輕時持槍搶劫被依盜匪條例判刑10年,民國88年入獄,92年假釋出獄,不料出獄後仍未脫離江湖,又因吸毒被逮,法院撤銷假釋,必須回監服完剩下3年多刑期,霍即潛逃至大陸定居。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偵查隊副隊長薛宸元,平日信仰佛教,並在大陸西安古城認識1位佛教老師父,從師父口中得知前竹聯幫分子霍○○,表明願意搭機返臺投案一事,薛員即聯繫刑事警察局,循兩岸司法互助途徑遣返霍嫌,於111916時由刑事警察局人員戒護返臺,立即由第六分局偵查隊副隊長薛宸元率員逮捕歸案。

    薛員利用信仰力量,規勸逃犯頓悟投案,工作精神足為同仁典範,實有提升警察形象之助益,其忠勇之精神事蹟,殊堪表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