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10 20:05:18蔡永源

台南衛生局持續追查本市厰商使用銅葉綠素鈉之符合性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臺南市政府衛生局為保障民眾健康,持續追查金鎬公司進口銅葉綠素鈉其流向,其中,台糖公司「活力丸家貢丸」產品中,「海菜口味貢丸」因摻有宇馨興業的銅綠葉素鈉,依法不得使用產品需下架。「皇家可口」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銅葉綠素鈉』的複合物於冰淇淋產品中,經查符合規定。

衛生局8日稽查台糖公司生產的產品,「活力丸家貢丸」中的「海菜口味貢丸」,該產品添加了購自宇馨興業標示品名為『天然葉綠素』的添加物,但實際成分為含有『銅葉綠素鈉』的複方添加物,金鎬疑似提供含有葉綠素鈉的產品給宇馨,台糖也因此誤用,添加於不得添加的海菜貢丸中,產品包裝有二種型態一為320公克/包、3公斤/包,台糖公司已自行通知各通路下架,衛生局也要求台糖公司於1112日前須全面下架回收完畢。

另有關台北市政府衛生局9日提供該轄『統園公司』進口使用銅綠葉素鈉及銅綠葉素名單,資料中本市「皇家可口」公司今年7月曾向統園進『葉綠素色素ERKA15』成分包含不得使用於冰品的『銅葉綠素』,衛生局為確保消費者食的安全,緊急前往稽查發現,統園企業提供給業者實際使用的為複方添加物『葉綠素色素TYPE15』成分內容為『銅葉綠素鈉的複合物』,與統園提供給台北市政府衛生局的資料並不符,確認後,該添加物用途為著色劑,依法可添加於果汁、濃縮果汁、乳製品、飲料及糖果製品,建議添加量為0.05~0.2%,公司使用於調和乳品後生產的冰淇淋三個系列,包括卡比索抹茶3款、福爾摩沙山葵冰淇淋和義式哈密瓜冰淇淋3款產品,經查是符合添加物的使用範圍及規定。

食品添加物之使用規定係為正面表列,僅表列之食品類別得依限量規定酌量添加使用,如非准許使用之食品範圍,依規定不得違規使用。違規使用銅葉綠素及銅葉綠素鈉之食品及業者,涉及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8條之規定,如經查證屬實,除產品須下架回收銷毀外,並處新台幣3萬元至300萬元罰鍰。

台糖公司現有通路上活力丸家貢丸產品全數下架回收,亦將受理相關民眾之退貨,地點包含台糖蜜鄰商店、台糖量販等自營通路,消費者憑發票或商品即可辦理退貨;若消費者有問題可撥打台糖消費者服務專線0800-026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