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政府社會處舉辦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研習
【民正新聞記者:林文通屏東報導】屏東縣政府社會處23日在社會福利綜合館,對社會處及鄉鎮公所相關人員辦理「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簡稱CEDAW施行法)法規研習,將性別平等的精神落實到法規和行政措施。
社會處表示,協助同仁檢視本身業務執行的法規或措施是否具性別平等精神,以確保資源分配的合理與公平。性別平等的觀念強調,所有人不論其性別,都有發展個人能力與選擇的自由,不受性別刻板印象或偏見的限制。
社會處指出,縣內主管的法規與行政措施中,有部分是缺乏性別平等意識的,例如,許多鄉鎮自行訂定生育補助,但某些鄉鎮將「合法婚姻」作為申請的必要條件,排除了未婚女性的生育權利,也剝奪了子女的福利資源,這樣的規定即是對未婚女性與非婚生子女的歧視,諸如此類的規定應加以調整修正。
此外,傳統觀念與社會習俗上對男性與女性角色存在著不同的期待與刻板印象,例如:「男主外、女主內」、「女性要溫柔、男性要陽剛」..等,這樣的傳統觀念往往限制了女性發展,也減少了女性參與公共事務的機會。為了避免政府單位在執行公務時受限於傳統性別刻板印象,導致男性與女性取得資源的機會不相等,社會處特別依據「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簡稱CEDAW施行法)規定,辦理研習訓練,建立處內同仁的性別意識與法規檢視技巧,並預計於今年下半年逐一檢視所主管的法規、行政措施是否符合婦女人權。
研習中邀請社會處及鄉鎮公所約80位同仁齊聚ㄧ堂,邀請高雄大學財經法律系陳月端副教授說明「CEDAW」保障的婦女權益內容,並邀請彰化師範大學輔導與諮商學系陳金燕教授說明什麼是真正的平等、如何檢視法規措施等,期待未來能夠順利完成法規檢視的工作。
近幾年來,性別平等的觀念在中央及相關婦女團體的推動之下,已逐漸被大家所重視,屏東縣政府社會處期待未來施行或推動的法規措施能突破傳統性別迷思,考量不同性別的需求,提供更人性化與多元化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