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2-20 19:42:00bottle^^
訂購「東森購物」台之商品時,請務必要三思!
明知大過年的不能生氣,卻不由得想大發雷霆。臭「東森購物」,爛「東森購物」,打著不實廣告,欺騙無知的消費者。太過分了啦!!「東森購物」……「東森購物」真是爛…爛….爛…爛....爛透了啦!
去年十一月中旬,我在「東森購物」台,同一天的電視LIVE時段,利用電話語音系統在五分鐘之內,前後各訂購了同一件商品二次;結果,今天在整理自己的消費帳單紀錄時,竟發現了當初在「東森購物」台所購買的同件商品,二筆金額完全不相同,足足多出了$250元,太離譜了吧!!
於是我二話不說得拿起電話撥打給「東森購物」客服部詢問,換來的答案卻是:「小姐,您當初少操做了一個步驟,因此第二件商品,沒有周年慶折扣。」
天啊!當日我前後二通電話的操作方式都相同,流程亦相同,哪不一樣了?怎可說是我疏忽聽漏了啥?既使我真聽漏了啥,當日播出的LIVE時段,呈報給消費者的優惠金額是$4740元,就該以此金額收費不該已二種金額,來欺瞞消費者。
所以無論是語音系統操作或專人服務,同一商品就不該有二套標準,否則就是欺瞞消費者的行為!太差勁了。還有語音系統若無法像專人服務一樣,讓消費者安心完成下單,就不該在電視中宣稱:「先打語音,先搶組數。」的口號,因為語音系統無法辨識當日正確金額,搶越多的消費者,是否就被A更多呢?這是啥道理呀?要消費者利用語音完成下單搶組數之意義就是為了A更多事嗎?
生完氣後,靜下心來回想,還記得那時從下單至到貨約莫一星期左右,手機曾收到一則簡訊,告知我在「東森購物」台,訂購商品一件,金額$4740元,訂單編號為*****然而,當時並未收到任何紙本發票,因此我百思不解的想著:奇怪!我不是訂了同件商品二件嗎?怎說我只訂購一件呢@@?莫非是「東森購物」逃漏稅!於是我打了通電話向母親求證有無到貨後,就因工作忙碌而不再理會此事……。
約莫又過了一周,我突然憶起此事,於是打了通電話告知大姊請她抽空來取回託我代為訂購的商品,打開大大的箱子,裡頭裝的是二個小箱子,在確認彼此的內容物均符合訂單商品後,始終不見任何紙本發票痕跡,再想想之前我曾在「東森購物」訂購的商品時,似乎也都不曾收到紙本發票呢!「東森購物」這番行為是否為嚴重逃漏稅呢?
上個月初又突然收到了,東森購物寄來的一張紙本發票,上頭打著商品名稱、數量*1以及金額$4990元,我還納悶得想著我不是訂購2件商品嗎?而總金額應該是$4740*2呀!怎麼發票與我所訂購商品完全不一樣呢@@?神經大條的我,由於工作’忙,所以也不太去理會,只當它是電腦疏失,反正貨品有送達即可。
而今我只要一想到昨晚「東森購物」的客服人員告知我,訂單會成立是因為我遺漏了一個步驟,甚至聽錯訂單成立後的語音核對內容,硬是說我自己承認當時的內容讓訂單成立,但是我非常明確的記得當時覆頌的金額確實是$4740元,我才掛電話的。否則以我對金錢老是錙銖必較的個性,客服部人員早就該接到我的申訴電話了,怎可能還讓訂購商品有機會出現在我家呢!沒有任何人願意當冤大頭吧!
有了這次的購物經驗,「東森購物」已被我家列為拒絕往來戶了,也煩請消基會和國稅局多多注意民眾的購物權益,別讓消費者再被黑心的購物台所蒙騙。親愛的朋友們也請大家下回在訂購「東森購物」時,一定要再三確認交易金額,倘若是刷卡的朋友,則更要注意帳單金額是否與當初交易金額相符,否則就會和我一樣當了冤大頭。更別忘了要索取紙本發票,別再縱容「東森購物」逃漏稅囉!總歸一句:訂購「東森購物」台之商品時,請務必要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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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辜得消費者
2010-07-23 16:24:59
我家遇到 爛~~~~
不知網站的是不是跟電視的一樣爛,剛下完單,開始擔心商品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