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04 01:42:32CHRISTINA 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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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太棒了,讓消失隱沒的聲音逐漸浮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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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版《兩岸協約監督條例》(草案)
Catongue@PTT整理的服貿相關文件(可下載)
1、正式公告的全文原版內容(雖然大小不一樣,但內容是一樣的)
2、自己整理的好讀版(沒有刪減原文,只有更改格式和加註文字顏色)
A開放項目台灣大陸兩方對照表(excel檔,A4兩頁)
B開放項目和內容台灣大陸兩方對照表(word檔,A3十六頁)
3、其他相關文件
A服務貿易協議 公聽會 人員往來說明
B服務貿易總協定-服務部門分類(GNSW120)
C解讀服務特定承諾表
4、參考網站
WTO台灣入口網 http://www.trade.gov.tw/cwto/
ECFA台灣網站 http://www.ecfa.org.tw/
服貿公聽會影像文字紀錄大全集
重新整理過了,但缺公聽會第2.4場的影像。如果影像與報告內容有出入,請以報告為準;如連結有誤敬請告知,謝謝!
3/26 23:51 update: 現在正有人發起pdf轉doc檔計畫呦
公聽會第一場 貿易協定、租車、貨運等運輸業
公聽會第二場 海運、公路運輸、倉儲服務
影像: 無
公聽會第三場 醫療、技術檢測與分析服務業、社會服務業、醫療器材
公聽會第四場 第二類電信、娛樂服務業、電影或錄影帶行銷
公聽會第五場 銀行、金融業
公聽會第六場 證券、期貨及其相關服務業
公聽會第七場 快遞、空運、貨物集散與承攬
公聽會第八場 旅館、旅行社及旅遊服務、遊樂園、空中纜車
公聽會第九場 管理顧問、翻譯傳譯、洗衣染色、美髮美容
影像: 無
公聽會第十場 資訊業、租賃業(航空器.機器及設備)、線上遊戲
公聽會第十一場 畜牧業、營建業、保險、殯儀館
公聽會第十二場 批發業、零售業、經銷、食物及飲料提供
公聽會第十三場 廣告服務、市場研究、複製服務、郵寄名單編輯
公聽會第十四場 攝影業、包裝服務、印刷相關服務、展覽服務
公聽會第十五場 技術檢測與分析、建築物清理、環境服務
影像: http://www.youtube.com/watch?v=9evXqVzgGxQ&list=PLkWrf9hmBcmnDQRyUkYksd1xVw02AFTLY&feature=share
【百工圖】徵求百工圖:服貿產業專業評論大量浮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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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zabeth P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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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day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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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ited by
Jun Yichun Chen, Lizabeth Pai
7 days ago
Unfiled
Edited by
Yilin Chen, Sebastian Cheng, Jun Yichun Chen
您知道兩岸簽定服貿對「醫療」有什麼影響嗎?聽專家怎麼說!
以下綜合柯文哲醫師和林靜儀醫師論述的重點:
(1) 國內醫療環境險峻,服貿通過後將更加惡化。
(2) 未落實財團法人監察,醫院"非營利"是笑話。
(3) 高階人才流失("假日飛刀手"及"企業內調動")。
(4) 低階人才薪水降低(開放對岸執業無法避免)。
(5) 台灣政府不能依靠敵國來照顧本國弱勢族群。
柯文哲醫師談「服貿對醫療的影響」
林靜儀醫師談「服貿對醫療的影響」
2013 年 10 月 2 日第三場服貿公聽會
台灣護理產業工會盧孳艷理事長彈「服貿」
7 day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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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ited by
Vera Chang, Jun Yichun Chen
國泰世華銀行汪國華高級顧問說「取得分行執照之後,在大陸的發展很快,再加上台灣的銀行放款的利差大約0.6%,那邊是2%以上,一樣的放款,台灣所能賺的錢只有大陸的1/4,因此在大陸開分行是很好的契機,而且開得越多錢賺得越多。」
中華經濟研究院吳惠林研究員「中國的經濟是崛起嗎?其實金融風險非常嚴重,最近這幾年地方債、企業債的問題還有系統性的風險都已經要出現了,你現在還要帶錢到那裡去,能夠吸收什麼存款啊!這些錢都是我們人民的。如果是對岸到我們這裡來,也是在吸我們的錢,你能夠相信他們嗎?」
民進黨田秋堇委員也拜託政府官員,不要報喜不報憂,也不要把服貿說成有百利而無一害「台灣有這麼多家銀行到中國去,我們政府有沒有去把這些分行經理找來,問他們在中國吃了什麼苦頭,遇到什麼問題,服貿對他們所吃的苦頭、所遇的問題有解決到沒有?」
* 正文開始 *
「中
國大陸的銀行資產快速成長。英國銀行家雜誌The
Banker公布2013年全球1,000家銀行排名,有96家大陸銀行榜上有名,其中有4家大陸銀行進入前10,第一是中國工商銀行、第五是大陸建設銀
行、第九是中國銀行、第十是農業銀行,就銀行資本來看,中國大陸的銀行在最近十年成長很快。」
「台
灣銀行業的市場不應僅侷限國內的競爭,否則只會淪於殺價競爭,惡化經營環境。外商銀行從1998年有46家在台灣設立分行,到2013年6月底止僅剩28
家,就因為很看不慣台灣的金融發展環境。可以看到近10幾年來,我們銀行業資產報酬率及淨值報酬率都降得很低。在資產報酬率方面,亞洲國家中新加坡
1.4%、香港0.9%、中國大陸1.28%,但台灣卻大概只有0.5%左右,去年最高也只達到0.68%。」
「大
家關心的是大陸銀行業的資產和資本快速成長,我們希望相關管理機關對於同業競爭或銀行管理再多加強。協議第七條商業行為規定,針對市場開放可能衍生的獨占
性問題,基於公平性的角度考量,我們希望主管機關能夠仔細監督與管理,以達到海峽兩岸雙方銀行業者的公平競爭,因為中國大陸五大銀行的資產規模確實是非台
灣的銀行所能匹敵的。」
「目
前我們雖然已經有12家銀行開始在那邊設分行,可是我們更要深入基層,這次給我們所謂的村鎮銀行,還有可以在福建做同省異地的支行,其實這都是機會。以泉
州來講,泉州現在的定位是村鎮銀行,而泉州就有500萬人口;你如果到河南,像鄭州旁邊的新鄉,或河北的邯鄲,那大概也都有一、兩百萬人口,所以那是一個
深入基層的機會。」
「我
們的製造業很強,可是我們服務業的附加價值一直太低,我們的會計師、律師、銀行業者的薪水遠遠不如香港、新加坡。大陸現在正在崛起,他們的服務業目前只占
GDP的43%,以先進國家的水平來講,沒有達到65%以上都算偏低的,臺灣現在大概是68%,可是美國、英國大概是75%,所以他們的服務業還有很大的
發展空間。銀行業其實就是服務業的龍頭,我們要趕快進去搶我們的市場、搶我們的地盤。」
彰化銀行陳淮舟董事長表示,11年前彰銀就在大陸設立辦事處,經過8年時間,直到2年前才成立一分行,爭取在昆山分行下設立花橋支行,這也是台灣銀行在大陸設立的第一家支行。
「台
灣銀行業進入大陸的時間比國際間其他國家晚了很多,但台商進入大陸卻很早,大型台商企業沒有問題,因為中國的銀行還是會給他們很好的福利,但中小企業就非
常非常困難了,因為大陸銀行不曉得這些企業整體經營型態及背景,因此唯有台灣銀行過去那邊才能協助他們資金方面的需求。」
「另
外一方面,近2~3年來台灣的銀行放款給大陸方面的國企、大公司的比例,甚至超過台灣企業需要的資金,但要放款一定會尋找風險較低、利差較好的業務,所以
在風險控管方面,因為台灣的銀行在大陸的分行只有1~2家,大陸企業那麼分散,台灣的銀行沒有辦法去掌握這些公司真正的情形,只能根據paper去判斷是
否放款,如果我們能夠多設分行、增加人員,就能深入瞭解這些公司的經營狀況。」
國泰世華銀行汪
國華高級顧問也說,國泰世華也和彰銀一樣,大概在10年前成立了代表處,等8年才取得分行執照,取得執照之後,在大陸的發展很快,再加上台灣的銀行放款的
利差大約0.6%,那邊是2%以上,一樣的放款,台灣所能賺的錢只有大陸的1/4,因此在大陸開分行是很好的契機,而且開得越多錢賺得越多。
「但
就目前來講,我們在大陸還受到很多放款對象的限制,譬如必須是經過台灣政府機構核准或投資的企業,我們才能放款,如果是從美國、香港過去投資的台灣企業,
我們都不可以放款。假如這次服貿協議可以成功簽訂,我們放款的對象可能可以增加好幾倍,因此獲利的能力可以提升很多。」
「相
對的,我們也必須開放4項業務讓大陸的銀行承作,雖然他們的資本很大,但過去我們有幾十家的外商銀行來台,他們的資產規模和大陸這些銀行一樣大,但是台灣
的銀行賺的錢還是比他們多,因為台灣的銀行和台灣企業的熟悉度、聯繫度及對信用的瞭解,比外商銀行、大陸銀行好太多了。所以我倒是不認為開放對台灣的銀行
有任何威脅。」
黃天麟前國策顧問則指出,就任何開放、商機的追求,個體企業的利益和整個國家的利益必須要平衡,而且個體利益不可以凌駕於全體的利益。
「現
在有很多的金控銀行已經磨刀霍霍準備要登陸,有更多分行、子銀行要過去,過去一年到現在為止,為此增加的核心資本大概有1600億台幣,與此關係很密切的
生意就是貸放資金,人民幣的存款已經開放,到年底一定可以突破1000億人民幣,兩者合計等於是有6400億新台幣已經默默地從臺灣移到中國去,這些錢大
概是2001年至2011年我國的M2也就是存款年平均增加額一兆兩千億的50%以上,可以說是造成我們的經濟成長率逐年降低、向下調整的一個主要原因,
這也是增加國內的財富分配不均,得利跟受損害的一方情況完全不一樣,受損害的是在國內,得利的是在國外。」
「而
只開放支行,但又限定在福建,為什麼不是全國?如果是在福建,我們臺灣的銀行一部分到福建去的話,可能之後會造成自相殘殺的局面,對任何一家銀行來說都是
個陷阱。國家經濟現在所需要的是國際化,而不是鎖進中國的一中市場化,但是所謂走出去是走到世界去,以現在來說,我們對於中國的曝險部位已經達到308億
美元,擠下美國而成為我們在世界上曝險最多的一個國家,如果服貿再開放,曝險金額可能會暴增,我們國家銀行界的安危等於是完全操之於北京手中,對於銀行的
管理而言,這是一個非常不健康的走勢。」
經濟部卓士昭次長回應「某些項目中國大陸僅開放福建省的問題是涉及陸方內部協調開放的速度,陸方一開始要做到全區開放有困難,所以我們要求陸方至少要開放部分的省市,以利未來我們進一步要求陸方擴大開放。」
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韓
仕賢秘書長質疑「未來中資銀行的參股,雖然短期它也許還沒有到可以併購我們本國銀行,但是它的參股比例一直提升,比如它可以參股我們金控子銀行最高到
20%,進入了董事會,雖然我們主管機關的報告是說不會有個資外洩或是提供資料的隱憂,但你怎麼知道它進來之後的目的是什麼?」
「其次,未來這些中資銀行在台灣的金融市場立足站穩腳步之後,對於政府的重大公共建設、投資專案或融資需求,到底他們可不可以參貸?如果不准的話那他們會不會質疑我們政府對中資銀行有這樣的差別待遇?如果他們這樣講的時候,會不會就縮回去了?」
「金融中介是金融橋梁的角色,就是認為金融機構只應該扮演資金的橋梁或是金融中介,也就是左手從民間接受存款,右手再把這些存款貸放給要從事實質生產的業者,而且要非常盡心盡力找到有誠信又有能力、生產力高的業者,應該是這樣才對。」
「兩
岸的狀況更危險,因為中國的經濟是崛起嗎?其實已經要崩潰了,而且金融風險非常嚴重,最近這幾年地方債、企業債的問題還有系統性的風險都已經要出現了,你
現在還要到那裡去,你能夠吸收什麼存款啊!就是要帶錢過去,然後他們就把錢吸走了,這些錢都是我們的。如果是對岸到我們這裡來,也是在吸我們的錢,你能夠
相信他們嗎?」
「以
我在這方面的粗淺常識,金融業應該是工商業很重要的後盾,因為它是工商業發展時融資的來源,所以按理來講,應該是台商走到哪裡,金融服務業就應該走到哪
裡。尤其是當我們有很多台商在中國發展,而且在發展的過程又面臨中國在資金融通上緊縮的現象,如果臺灣的銀行能夠就近為台商提供融資的服務,應該對他們的
發展有很大幫助。」
經濟部卓士昭次長表示「我要特別針對這部分補充說明,其實我們是非常重視國家安全和國家利益的,只要有國安疑慮者,我們都不會納入開放,而且我們也不容許商業利益凌駕國家利益。」
金管會黃天牧副主任委員表示,任何企業的經營都面對兩個問題,一個是機會,一個是風險,有機會就一定有風險,在座專家學者有的比較強調風險,有的比較強調機會,而金管會身為金融監督管理機關,我們比誰都關心風險,但是我們也要注意到業者的機會。
「其實我們所做的是非常審慎的、穩紮穩打的、循序漸進的,老實講,我們這次所開放的跟業者的期待還是有相當大的差距,造成這個差距的原因就是我們比較在乎整個國家的經濟安全和金融安全。」
「另外,我們希望銀行走亞洲布局,今天銀行去大陸並不表示他們不去別的地方,銀行局最近也在規劃怎麼樣扶助業者去布局亞洲。但是台商畢竟從2~30年前就到大陸去發展,我們的銀行去大陸發展是幫助我們那些去大陸的台商企業,滿足他們的融資需求。」
** 第二輪提問 **
臺北大學經濟系王塗發教授指出,基本上ECFA其實是中國跟它的地方特別行政區香港、澳門所簽署的特殊經貿安排CEPA的翻版;ECFA同時也是要建構「一中市場」的開端,因為它要求臺灣與中國進一步的經濟整合,雙方商品、人員、資金、服務與資訊全面自由化。
「你
說銀行可以西進,就像過去台商一樣,成功的當然會獲利,可是這裡面有很大的風險。製造業者去那邊萬一投資失敗,其損失僅限於投資額度,且完全由該投資業者
自行承受;可是金融業不一樣,銀行業的投資資金大多來自社會大眾的存款,包括你我的存款在裡面,這些資金遠超過其自有資金十幾倍或好幾十倍,萬一那邊風險
增加,出了問題以後,可能火就燒回來,造成擠兌潮,甚至金融危機,影響國家經濟安定。」
「另
一方面是開放中資進入臺灣金融服務業,中國四大國營銀行中,任何一家的資產都超過臺灣所有銀行資產的總和,而臺灣的產業包括銀行業,大部分都是民營居多,
是一個自由競爭的市場,但中國是以國營事業占重要地位,而且政府介入非常深,不是自由競爭的市場。還有中國銀行界的呆帳在國際上是有名的,國際上有很多評
比指出中國可能有爆發金融危機的問題,這豈不等於要把臺灣推向中國的火坑!」
「譬
如我們都知道現在負責經營彰化銀行的是台新金控,如果我的資料沒有錯,台新金控的持股大概是22.55%,那政府財政部的持股大概是12.19%,連同其
他可以被控制的股權加起來也不到20%,所以台新金控是單一最大的股東。假設彰化銀行和對岸的一家銀行進行策略合作交換股權,當這家陸銀的持股有10%,
那代表它是彰化銀行的大股東,針對彰化銀行的經營策略以及未來的布局,它當然有資格參與意見…」
「這對台灣的金融秩序難道不會產生影響嗎?對台灣的市場難道不會有影響嗎?為什麼在金管會的說明裡面,用一句『陸銀參股投資我國金融機構之家數及持股比率上限均有規定』就叫做『審慎控管機制』?你們的評估是什麼?」
台聯黃文玲委
員表示「最重要的是,未來陸銀如果在台灣投資之後,聯徵的資料你們要開放讓他們進來嗎?根據今天金管會的報告,你們是說目前不會讓他們來索取相關的資訊,
但是未來也不排除,在這種情況之下,你如何去保護資安的部分?金融界的資訊包括企業界的貸款等營業秘密,如果都被中國掌握,不是會嚴重影響台灣金融市場的
安全嗎?也沒有看到這個部分任何說明。」
台聯葉津鈴委
員覺得,這一次的服貿協議,台灣的銀行業到大陸好像受了很大的限制「只有在福建,另外就是只開放鄉鎮銀行,這樣有對等嗎?簽訂這個服貿協議,大陸給我們的
條件對於銀行業有多大的幫助?鄉鎮銀行現在是中國最不願意去從事的,讓台灣去背這個風險,這樣對我們的銀行業公平嗎?」
民進黨田秋堇委
員拜託政府官員、拜託大家,不要報喜不報憂,也不要把服貿說成有百利而無一害「講一個最簡單的授信徵審評估,在台灣,銀行要貸款出去有非常嚴謹的一套授信
徵審評估,你的抵押品、擔保品和公司帳務的資料都要很清楚,在中國你有辦法嗎?有很多大陸企業都和中國政府有關係,你要不要給它的後台面子?」
「台灣現在有這麼多家銀行到中國去,我們政府有沒有去把這些分行經理找來,問他們在中國吃了什麼苦頭,遇到什麼問題,這個服貿對他們現在所吃的苦頭、所遇的問題有解決到沒有?」
金管會黃天牧副主任委員回應,到去年最新的資料顯示,目前國內銀行在大陸整個曝險只有淨值的0.49(淨值就是資產欠去負債,表示這個盈虧是要由股東去承擔,不會牽涉到存款人,所以用淨值做標準),還不到一半,表示金管會其實已經非常審慎的在監督了。
「在
股權管理部分,我們銀行法第25條已經對股權的管理有非常嚴格的規定,超過5%以上,每1%就要申報,超過10%以後,10%、15%、20%、25%這
些都要用核准去審查;對本國銀行的股權變動都要這樣審查,遑論大陸的銀行來參股我們的金融機構,它的股權變動超過1%以上都在金管會銀行局的監督之下,而
且都要審查,不是自動許可。」
「有
關聯徵中心的問題,只要是大陸的銀行在台灣設分行,它要成為聯徵中心的會員或者它將來因為授信需要蒐集資料,第一,會員資格必須要經過我們的審查,目前為
止在台灣設立的什麼中國銀行都還沒有成為我們聯徵中心的會員;第二,如果它要求我們授信客戶的資料,授信客戶當事人必須要簽署同意書,所以這個部分有嚴謹
的程序。」
「至於是不是這一次的開放只允許我們的銀行去福建,其實福建只是讓我們在分行或子行在設支行的時候更方便,這個做法超過WTO的規定,是對我們的優惠,不過台灣的銀行在大陸所有其他省分都還是可以設分行。」
「有
關村鎮銀行的問題,是因為我們進去大陸市場比較晚,所以在大都市來講,我們的競爭利基上已經減損,而村鎮銀行基本上對資本額的要求小,獲利比較快,而且擴
充據點比較快;同時不是只有台灣選村鎮銀行,新加坡也在進攻村鎮銀行,英國的渣打銀行也在進攻村鎮銀行,所以不是只有台灣在進攻村鎮銀行。」
...
7 days ago
Unfiled
Edited by
Jun Yichun Chen
7 days ago
Unfiled
Edited by
yiling.chen@gmail.com
當發生這種事的時候, Google可以說他不玩了, 台灣你可以嗎?
yiling.chen@gmail.com推動網路中立性立法
沒有入口網站申請是因為它會被轉換成"資訊軟體服務業", "資訊處理服務業", 或是"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實際上依主計處的分類, 幾乎所有網路服務, 資料處理, 資料庫服務都包含在服貿裡"電腦及其相關業務"
請問主管機關真的明白開放相目包含哪些產業嗎?
依中經院報告, 產值約增加1.5億(胖達人2.5個月營業額), 就業人口增加不到百人
來台投資的中國企業, 受到中國國務院"企業赴台灣地區投資管理辦法限制", 其中之一條件是"不危害國家安全與統一"
例如wechat使用者在同意使用條款時, 也同時同意中國的相關法律限制
可能產生3步曲1. 中資登台 2. 取得公司控制權 3. 實施內容管制, 就是遵循中國的法律, 我們將不再享有言論自由
因此我希望推動網路中立立法, 強制要求在台灣的中資遵守
不然台商在中國遵守中國的法律, 中資登台還是遵守中國的法律,
世新大學
我們害怕會出現假投資真移民, 我們有要求中國廠商一定要在中國經營滿3~5年, 才可以在台灣設立據點
大家害怕的國安問題, 受景響的一方可以要求緊急磋商管道
在中國的台商融資不易, 租賃業可以解決他們的問題
中國法律不適用在台灣, 中國的網站到台灣一定會受到台灣法律的限制
次長回答
這次服貿協議沒有包括入口網站, 照聯合國的定義, 入口網站屬於CPC7523. 不在服貿列表
需要行業對照表
中租迪
航空租賃業有三高: 高資本, 高技術, 高國際競爭力
服貿開放後, 讓台灣業者去投資中國市場, 對我們而言是利多於弊
而其他機器租賃業, 讓中國廠商來台, 是會對台灣本土產生刺激, 必須提供更好的服務
而由於租賃需要提供很好的服務, 中國廠商來台是會提高就業機會
我們也贊同政府可以加速爭端解決機制
租賃同業公會
由於目前這些項目都有開放外資, 服貿之後增加中國, 我們認為不會造成很大的衝擊
中國的政策與法律的確有很多模糊空間,
非常建議主管機關設立申訴, 仲裁和調解的機構
東吳大學
關於資安問題, 台灣的刑法規定得很清楚, 在台灣發生任何洩密行為, 全都屬於中華民國的犯罪
關於言論自由也不是一個問題, 今天中國網站要刪除一些資訊, 那是他的事
台灣民眾可以選擇全面開放的A網站, 也可以選擇事先幫你刪選的B網站
我們不是要求網路中立, 我們需要的是網路的多元性. 因此我反對網路中立性立法
中央大學
資安問題有60%的內部人員, 並不是管好中國工程師, 就不用擔新這個問題
個資法的問題, 是使用者的選擇
台北藝術大學
網路產業是個強者越強, 弱者越弱的產業
在google進來之前, yahoo佔了網路廣告的四成,
這是一個看似百家爭鳴其實高度集中的產業
所以開放中國進來經營網路服務, 只有兩種結果
一種是毫無影響, 一種是壟斷, 這個產業不像其他行業, 還有二三名存活的空間
要管制網路行為, 不一定靠立法, 還可以用架構的方式
像中國就把連外頻寬做很小, 使用者為了方便, 都找中文資料, 要控制資訊就容易得多
台大
主管機關說有"嚴格審查, 嚴格監督, 嚴密防護", 但問題是出在執行力上
台灣貓狗人協會
全球化不是國家都不用管, 像美國雖然打著開放的口號, 但進行投資其實受到相當的規範
但台灣有足夠的法規與執行力嗎?
中國到現在都沒有動保法, 很多地方也禁止養寵物, 所以中國獸醫過剩
如果開放,會對台灣獸醫造成衝擊
在生物科技上, 台灣對實驗動物規範很差, 中國更差, 如果雙方合作, 會更可怕
回答:
服貿沒有開放獸醫
個資法規定, 個資的跨境傳輸, 是要得到特殊允許
NCC確認, 電信產業用戶個人資料, 不可以輸往中國
金管會確認, 如果金融機關要把個人資料送到境外, 需要核准
中資來台有分事前許可與事後管理
如果發現在經營過程中產生國安疑慮, 可以對它進行裁罰或是命令撤資
20萬美金是WTO待遇, 各國都是, 不是中國特別
投資600萬有12人是錯誤的
服貿也沒有多增加中國工程師來台, 規定一切與現在一致
第二類電信在101年只有3.5億, 國內業者21家, 影響的範圍不大
個資法定了"用戶資料機密分級管理辦法"來保護用戶個資
政府對於國營事業體會依據ISO27001, 進行每半年一次的機房設備安全稽核
針對重要資訊系統, 我們定有"資訊系統分類分級鑑別機制"
協調機關已加入會議討論中, 我方有三家: 中華仲裁協會, 中華工程仲裁協會, 台灣營建仲裁協會
在2014/2/1已發步生效
7 days ago
Unfiled
Edited by
Jun Yichun Chen
作者:顏佑紘(臺灣大學、慕尼黑大學法律博士生)
壹、中國人民申請來臺之法律依據
關
於中國人民申請來臺之法律依據為「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依本辦法第三條規定,有四種交流方式:
包括一、社會交流;二、專業交流;三、商務活動交流;四、醫療服務交流。與服貿協議有關,而得因此進入臺灣者係「專業交流」。關於此項交流方式又有九種內
容,包括(一)宗教教義研修;(二)教育講學;(三)投資經營管理…等。而與本文有關者,就是其中(三)投資經營管理。依系爭辦法第38條規定,依投資經
營管理而申請進入臺灣者,其申請資格、應備文件、邀請單位資格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查權責,依附表三之規定。
如果看上面敘述覺得很煩的,結論就是,因服貿開放而得申請來臺之中國人民,其申請資格規定在附表三。在附表三,規定甲乙兩種中國人民得申請來臺之類型。
貳、中國人民申請來臺之限制
一、甲類
(一)規定內容
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其他機構或其於國外地區或香港、澳門投資之公司,依法在臺灣地區從事投資或設立辦事處者,於設立登記後,該負責人得申請來臺從事經貿活動。
投資金額二十萬美元以上者,得申請二人,投資金額每增加五十萬美元,得申請增加一人,最多不得超過七人。
(二)解釋說明
1、中國人民只要依法在臺灣從事投資或設立辦事處,一旦設立登記後,負責人即得來臺。如投資20萬美元以上,得來臺2人;每增加50萬元美元,得申請增加1人,最多7人。
2、依上述說明可知:
(1)第1人來臺:無投資額度限制
自本規定而言,僅須大陸人民來臺投資或設立辦事處,一旦設立登記,即得申請來臺,於此情形根本無投資額度之限制!(註)
(2)第2人來臺:投資超過20萬美元
網路上盛傳僅須投資20萬美元即可來臺之依據即在此。但其實情形比網路上說的更嚴重,因為所謂20萬美元的限制是對第2人來臺之限制。如果僅1人來臺,如前所述,根本無投資額度之限制。
(3)第3人至第7人來臺:每多一人增加投資50萬美元
如投資達70萬美元(20萬美元+50萬美元),即有第3人得申請來臺;如投資達120萬美元(20萬美元+50萬美元+50萬美元),即有第4人得申請來臺。依此類推,至多7人。
此
時可能大家會冒出一個印象,不是說好要有專業證照、大學、碩士文憑、一年營業額要達1000萬臺幣巴拉巴拉等等的限制才可以申請來臺嗎?說實話,在我研究
此項規定之前,我也一直是這麼被我們政府洗腦的,但是所謂專業證照、學歷與營業額等等的限制,是中國人民以「乙類」方式申請來臺的限制。於此所要討論者係
「甲類」,其根本不受上述條件之限制。換言之,第1人只要來臺從事投資或設立辦事處就好;第2人至第7人來臺,只要有錢就好!因此只要有錢,掛上負責人的
名義,中國人民全家大小一起來,可以來7個!(唉呦,爸爸、媽媽、一胎化所以只有一個小孩、爺爺、奶奶、外公、外婆,有沒有這麼巧剛好是7個的八卦!)言
歸正傳,一間公司或辦事處,是否有需要設立多達7位之負責人,馬政府容許這麼多負責人申請來臺之依據何在,均未見說明
至於依甲類申請來臺者,並未設計證照與文憑等限制,其實可以理解。蓋依甲類申請來臺者係「負責人」。對於負責人其實無庸亦無法設定客觀條件,畢竟經營公司靠的是腦袋,這個很難設定客觀條件。但正是因為無法設定條件,造就有錢就可以申請來臺的結果。
二、乙類
(一)規定內容
一、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其他機構或其於國外地區或香港、澳門投資之公司,依法於臺灣地區投資之事業,符合下列資格者:
(一)設立未滿一年者,實收資本額或中華民國境內營業所用資金金額達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
(二)設立一年以上者,最近一年或前三年平均營業額達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平均進出口實績達三百萬美元以上或平均代理佣金達一百萬美元以上。
二、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其他機構或其於國外地區或香港、澳門投資之公司,依法於臺灣地區設立之辦事處者。
三、符合前兩項資格之公司或辦事處得申請:
(一)經理人限一人(適用投資設立之公司)。
(二)主管或專業技術人員:
大陸地區人民應具碩士學位或具學士學位並有二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或具有專業技術持有證明文件,並具五年相關工作經驗者,其名額應符合以下之規定:
1、已實行投資金額三十萬美元以上者,得申請一人,已實行投資金額每增加五十萬美元,得再申請增加一人,最多不得超過七人。
2、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其他機構或其於國外地區或香港、澳門投資之公司,依法於臺灣地區設立之辦事處得申請一人。
3、若經許可來臺投資之事業對經濟、就業市場及社會有貢獻者,經會商相關機關同意,其名額得不受前兩目之限制。
(二)解釋說明
中國人民以乙類方式申請來臺有兩種可能:
一、大陸人民來臺「投資事業」
(一)所投資公司之要件(以下僅為簡化說明)
設立之公司未滿一年者,實收資本額或營業所用資金金額1000萬元臺幣以上;設立一年以上者,營業額1000萬以上、平均進出口實績300萬美元以上或平均代理佣金達100萬美元以上。
(二)得申請來臺者之身分及其限制與人數
1、經理人:1人
關於該經理人完全無限制,無任何證照、學歷要求,公司說你是經理人你就是。
2、主管或專業技術人員:1至7人
(1)身分限制:
「碩士加兩年工作經驗」、「學士加兩年工作經驗」或「專業證照加五年工作經驗」
(2)投資額限制:
投資達30萬美元,第1人得申請來臺;投資達80萬美元(30萬美元+50萬美元),即有第2人得申請來臺;投資達130萬美元(30萬美元+50萬美元+50萬美元),即有第3人得申請來臺。依此類推,至多7人。
3、有特別貢獻者,經理人、主管或專業技術人員人數無上限。
二、大陸人民來臺「設立辦事處」
...
7 day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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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ited by
Jun Yichun Chen
民間版《兩岸協約監督條例》(草案)
Catongue@PTT整理的服貿相關文件(可下載)
1、正式公告的全文原版內容(雖然大小不一樣,但內容是一樣的)
2、自己整理的好讀版(沒有刪減原文,只有更改格式和加註文字顏色)
A開放項目台灣大陸兩方對照表(excel檔,A4兩頁)
B開放項目和內容台灣大陸兩方對照表(word檔,A3十六頁)
3、其他相關文件
A服務貿易協議 公聽會 人員往來說明
B服務貿易總協定-服務部門分類(GNSW120)
C解讀服務特定承諾表
4、參考網站
WTO台灣入口網 http://www.trade.gov.tw/cwto/
ECFA台灣網站 http://www.ecfa.org.tw/
服貿公聽會影像文字紀錄大全集
重新整理過了,但缺公聽會第2.4場的影像。如果影像與報告內容有出入,請以報告為準;如連結有誤敬請告知,謝謝!
3/26 23:51 update: 現在正有人發起pdf轉doc檔計畫呦
公聽會第一場 貿易協定、租車、貨運等運輸業
公聽會第二場 海運、公路運輸、倉儲服務
影像: 無
公聽會第三場 醫療、技術檢測與分析服務業、社會服務業、醫療器材
公聽會第四場 第二類電信、娛樂服務業、電影或錄影帶行銷
公聽會第五場 銀行、金融業
公聽會第六場 證券、期貨及其相關服務業
公聽會第七場 快遞、空運、貨物集散與承攬
公聽會第八場 旅館、旅行社及旅遊服務、遊樂園、空中纜車
公聽會第九場 管理顧問、翻譯傳譯、洗衣染色、美髮美容
影像: 無
公聽會第十場 資訊業、租賃業(航空器.機器及設備)、線上遊戲
公聽會第十一場 畜牧業、營建業、保險、殯儀館
公聽會第十二場 批發業、零售業、經銷、食物及飲料提供
公聽會第十三場 廣告服務、市場研究、複製服務、郵寄名單編輯
公聽會第十四場 攝影業、包裝服務、印刷相關服務、展覽服務
公聽會第十五場 技術檢測與分析、建築物清理、環境服務
影像: http://www.youtube.com/watch?v=9evXqVzgGxQ&list=PLkWrf9hmBcmnDQRyUkYksd1xVw02AFTLY&feature=share
6 day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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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ited by
Jun Yichun Chen, Lizabeth Pai
7 day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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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ited by
Yilin Chen, Sebastian Cheng, Jun Yichun Chen
您知道兩岸簽定服貿對「醫療」有什麼影響嗎?聽專家怎麼說!
以下綜合柯文哲醫師和林靜儀醫師論述的重點:
(1) 國內醫療環境險峻,服貿通過後將更加惡化。
(2) 未落實財團法人監察,醫院"非營利"是笑話。
(3) 高階人才流失("假日飛刀手"及"企業內調動")。
(4) 低階人才薪水降低(開放對岸執業無法避免)。
(5) 台灣政府不能依靠敵國來照顧本國弱勢族群。
柯文哲醫師談「服貿對醫療的影響」
林靜儀醫師談「服貿對醫療的影響」
2013 年 10 月 2 日第三場服貿公聽會
台灣護理產業工會盧孳艷理事長彈「服貿」
7 day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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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ited by
Vera Chang, Jun Yichun Chen
國泰世華銀行汪國華高級顧問說「取得分行執照之後,在大陸的發展很快,再加上台灣的銀行放款的利差大約0.6%,那邊是2%以上,一樣的放款,台灣所能賺的錢只有大陸的1/4,因此在大陸開分行是很好的契機,而且開得越多錢賺得越多。」
中華經濟研究院吳惠林研究員「中國的經濟是崛起嗎?其實金融風險非常嚴重,最近這幾年地方債、企業債的問題還有系統性的風險都已經要出現了,你現在還要帶錢到那裡去,能夠吸收什麼存款啊!這些錢都是我們人民的。如果是對岸到我們這裡來,也是在吸我們的錢,你能夠相信他們嗎?」
民進黨田秋堇委員也拜託政府官員,不要報喜不報憂,也不要把服貿說成有百利而無一害「台灣有這麼多家銀行到中國去,我們政府有沒有去把這些分行經理找來,問他們在中國吃了什麼苦頭,遇到什麼問題,服貿對他們所吃的苦頭、所遇的問題有解決到沒有?」
* 正文開始 *
「中
國大陸的銀行資產快速成長。英國銀行家雜誌The
Banker公布2013年全球1,000家銀行排名,有96家大陸銀行榜上有名,其中有4家大陸銀行進入前10,第一是中國工商銀行、第五是大陸建設銀
行、第九是中國銀行、第十是農業銀行,就銀行資本來看,中國大陸的銀行在最近十年成長很快。」
「台
灣銀行業的市場不應僅侷限國內的競爭,否則只會淪於殺價競爭,惡化經營環境。外商銀行從1998年有46家在台灣設立分行,到2013年6月底止僅剩28
家,就因為很看不慣台灣的金融發展環境。可以看到近10幾年來,我們銀行業資產報酬率及淨值報酬率都降得很低。在資產報酬率方面,亞洲國家中新加坡
1.4%、香港0.9%、中國大陸1.28%,但台灣卻大概只有0.5%左右,去年最高也只達到0.68%。」
「大
家關心的是大陸銀行業的資產和資本快速成長,我們希望相關管理機關對於同業競爭或銀行管理再多加強。協議第七條商業行為規定,針對市場開放可能衍生的獨占
性問題,基於公平性的角度考量,我們希望主管機關能夠仔細監督與管理,以達到海峽兩岸雙方銀行業者的公平競爭,因為中國大陸五大銀行的資產規模確實是非台
灣的銀行所能匹敵的。」
「目
前我們雖然已經有12家銀行開始在那邊設分行,可是我們更要深入基層,這次給我們所謂的村鎮銀行,還有可以在福建做同省異地的支行,其實這都是機會。以泉
州來講,泉州現在的定位是村鎮銀行,而泉州就有500萬人口;你如果到河南,像鄭州旁邊的新鄉,或河北的邯鄲,那大概也都有一、兩百萬人口,所以那是一個
深入基層的機會。」
「我
們的製造業很強,可是我們服務業的附加價值一直太低,我們的會計師、律師、銀行業者的薪水遠遠不如香港、新加坡。大陸現在正在崛起,他們的服務業目前只占
GDP的43%,以先進國家的水平來講,沒有達到65%以上都算偏低的,臺灣現在大概是68%,可是美國、英國大概是75%,所以他們的服務業還有很大的
發展空間。銀行業其實就是服務業的龍頭,我們要趕快進去搶我們的市場、搶我們的地盤。」
彰化銀行陳淮舟董事長表示,11年前彰銀就在大陸設立辦事處,經過8年時間,直到2年前才成立一分行,爭取在昆山分行下設立花橋支行,這也是台灣銀行在大陸設立的第一家支行。
「台
灣銀行業進入大陸的時間比國際間其他國家晚了很多,但台商進入大陸卻很早,大型台商企業沒有問題,因為中國的銀行還是會給他們很好的福利,但中小企業就非
常非常困難了,因為大陸銀行不曉得這些企業整體經營型態及背景,因此唯有台灣銀行過去那邊才能協助他們資金方面的需求。」
「另
外一方面,近2~3年來台灣的銀行放款給大陸方面的國企、大公司的比例,甚至超過台灣企業需要的資金,但要放款一定會尋找風險較低、利差較好的業務,所以
在風險控管方面,因為台灣的銀行在大陸的分行只有1~2家,大陸企業那麼分散,台灣的銀行沒有辦法去掌握這些公司真正的情形,只能根據paper去判斷是
否放款,如果我們能夠多設分行、增加人員,就能深入瞭解這些公司的經營狀況。」
國泰世華銀行汪
國華高級顧問也說,國泰世華也和彰銀一樣,大概在10年前成立了代表處,等8年才取得分行執照,取得執照之後,在大陸的發展很快,再加上台灣的銀行放款的
利差大約0.6%,那邊是2%以上,一樣的放款,台灣所能賺的錢只有大陸的1/4,因此在大陸開分行是很好的契機,而且開得越多錢賺得越多。
「但
就目前來講,我們在大陸還受到很多放款對象的限制,譬如必須是經過台灣政府機構核准或投資的企業,我們才能放款,如果是從美國、香港過去投資的台灣企業,
我們都不可以放款。假如這次服貿協議可以成功簽訂,我們放款的對象可能可以增加好幾倍,因此獲利的能力可以提升很多。」
「相
對的,我們也必須開放4項業務讓大陸的銀行承作,雖然他們的資本很大,但過去我們有幾十家的外商銀行來台,他們的資產規模和大陸這些銀行一樣大,但是台灣
的銀行賺的錢還是比他們多,因為台灣的銀行和台灣企業的熟悉度、聯繫度及對信用的瞭解,比外商銀行、大陸銀行好太多了。所以我倒是不認為開放對台灣的銀行
有任何威脅。」
黃天麟前國策顧問則指出,就任何開放、商機的追求,個體企業的利益和整個國家的利益必須要平衡,而且個體利益不可以凌駕於全體的利益。
「現
在有很多的金控銀行已經磨刀霍霍準備要登陸,有更多分行、子銀行要過去,過去一年到現在為止,為此增加的核心資本大概有1600億台幣,與此關係很密切的
生意就是貸放資金,人民幣的存款已經開放,到年底一定可以突破1000億人民幣,兩者合計等於是有6400億新台幣已經默默地從臺灣移到中國去,這些錢大
概是2001年至2011年我國的M2也就是存款年平均增加額一兆兩千億的50%以上,可以說是造成我們的經濟成長率逐年降低、向下調整的一個主要原因,
這也是增加國內的財富分配不均,得利跟受損害的一方情況完全不一樣,受損害的是在國內,得利的是在國外。」
「而
只開放支行,但又限定在福建,為什麼不是全國?如果是在福建,我們臺灣的銀行一部分到福建去的話,可能之後會造成自相殘殺的局面,對任何一家銀行來說都是
個陷阱。國家經濟現在所需要的是國際化,而不是鎖進中國的一中市場化,但是所謂走出去是走到世界去,以現在來說,我們對於中國的曝險部位已經達到308億
美元,擠下美國而成為我們在世界上曝險最多的一個國家,如果服貿再開放,曝險金額可能會暴增,我們國家銀行界的安危等於是完全操之於北京手中,對於銀行的
管理而言,這是一個非常不健康的走勢。」
經濟部卓士昭次長回應「某些項目中國大陸僅開放福建省的問題是涉及陸方內部協調開放的速度,陸方一開始要做到全區開放有困難,所以我們要求陸方至少要開放部分的省市,以利未來我們進一步要求陸方擴大開放。」
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韓
仕賢秘書長質疑「未來中資銀行的參股,雖然短期它也許還沒有到可以併購我們本國銀行,但是它的參股比例一直提升,比如它可以參股我們金控子銀行最高到
20%,進入了董事會,雖然我們主管機關的報告是說不會有個資外洩或是提供資料的隱憂,但你怎麼知道它進來之後的目的是什麼?」
「其次,未來這些中資銀行在台灣的金融市場立足站穩腳步之後,對於政府的重大公共建設、投資專案或融資需求,到底他們可不可以參貸?如果不准的話那他們會不會質疑我們政府對中資銀行有這樣的差別待遇?如果他們這樣講的時候,會不會就縮回去了?」
「金融中介是金融橋梁的角色,就是認為金融機構只應該扮演資金的橋梁或是金融中介,也就是左手從民間接受存款,右手再把這些存款貸放給要從事實質生產的業者,而且要非常盡心盡力找到有誠信又有能力、生產力高的業者,應該是這樣才對。」
「兩
岸的狀況更危險,因為中國的經濟是崛起嗎?其實已經要崩潰了,而且金融風險非常嚴重,最近這幾年地方債、企業債的問題還有系統性的風險都已經要出現了,你
現在還要到那裡去,你能夠吸收什麼存款啊!就是要帶錢過去,然後他們就把錢吸走了,這些錢都是我們的。如果是對岸到我們這裡來,也是在吸我們的錢,你能夠
相信他們嗎?」
「以
我在這方面的粗淺常識,金融業應該是工商業很重要的後盾,因為它是工商業發展時融資的來源,所以按理來講,應該是台商走到哪裡,金融服務業就應該走到哪
裡。尤其是當我們有很多台商在中國發展,而且在發展的過程又面臨中國在資金融通上緊縮的現象,如果臺灣的銀行能夠就近為台商提供融資的服務,應該對他們的
發展有很大幫助。」
經濟部卓士昭次長表示「我要特別針對這部分補充說明,其實我們是非常重視國家安全和國家利益的,只要有國安疑慮者,我們都不會納入開放,而且我們也不容許商業利益凌駕國家利益。」
金管會黃天牧副主任委員表示,任何企業的經營都面對兩個問題,一個是機會,一個是風險,有機會就一定有風險,在座專家學者有的比較強調風險,有的比較強調機會,而金管會身為金融監督管理機關,我們比誰都關心風險,但是我們也要注意到業者的機會。
「其實我們所做的是非常審慎的、穩紮穩打的、循序漸進的,老實講,我們這次所開放的跟業者的期待還是有相當大的差距,造成這個差距的原因就是我們比較在乎整個國家的經濟安全和金融安全。」
「另外,我們希望銀行走亞洲布局,今天銀行去大陸並不表示他們不去別的地方,銀行局最近也在規劃怎麼樣扶助業者去布局亞洲。但是台商畢竟從2~30年前就到大陸去發展,我們的銀行去大陸發展是幫助我們那些去大陸的台商企業,滿足他們的融資需求。」
** 第二輪提問 **
臺北大學經濟系王塗發教授指出,基本上ECFA其實是中國跟它的地方特別行政區香港、澳門所簽署的特殊經貿安排CEPA的翻版;ECFA同時也是要建構「一中市場」的開端,因為它要求臺灣與中國進一步的經濟整合,雙方商品、人員、資金、服務與資訊全面自由化。
「你
說銀行可以西進,就像過去台商一樣,成功的當然會獲利,可是這裡面有很大的風險。製造業者去那邊萬一投資失敗,其損失僅限於投資額度,且完全由該投資業者
自行承受;可是金融業不一樣,銀行業的投資資金大多來自社會大眾的存款,包括你我的存款在裡面,這些資金遠超過其自有資金十幾倍或好幾十倍,萬一那邊風險
增加,出了問題以後,可能火就燒回來,造成擠兌潮,甚至金融危機,影響國家經濟安定。」
「另
一方面是開放中資進入臺灣金融服務業,中國四大國營銀行中,任何一家的資產都超過臺灣所有銀行資產的總和,而臺灣的產業包括銀行業,大部分都是民營居多,
是一個自由競爭的市場,但中國是以國營事業占重要地位,而且政府介入非常深,不是自由競爭的市場。還有中國銀行界的呆帳在國際上是有名的,國際上有很多評
比指出中國可能有爆發金融危機的問題,這豈不等於要把臺灣推向中國的火坑!」
「譬
如我們都知道現在負責經營彰化銀行的是台新金控,如果我的資料沒有錯,台新金控的持股大概是22.55%,那政府財政部的持股大概是12.19%,連同其
他可以被控制的股權加起來也不到20%,所以台新金控是單一最大的股東。假設彰化銀行和對岸的一家銀行進行策略合作交換股權,當這家陸銀的持股有10%,
那代表它是彰化銀行的大股東,針對彰化銀行的經營策略以及未來的布局,它當然有資格參與意見…」
「這對台灣的金融秩序難道不會產生影響嗎?對台灣的市場難道不會有影響嗎?為什麼在金管會的說明裡面,用一句『陸銀參股投資我國金融機構之家數及持股比率上限均有規定』就叫做『審慎控管機制』?你們的評估是什麼?」
台聯黃文玲委
員表示「最重要的是,未來陸銀如果在台灣投資之後,聯徵的資料你們要開放讓他們進來嗎?根據今天金管會的報告,你們是說目前不會讓他們來索取相關的資訊,
但是未來也不排除,在這種情況之下,你如何去保護資安的部分?金融界的資訊包括企業界的貸款等營業秘密,如果都被中國掌握,不是會嚴重影響台灣金融市場的
安全嗎?也沒有看到這個部分任何說明。」
台聯葉津鈴委
員覺得,這一次的服貿協議,台灣的銀行業到大陸好像受了很大的限制「只有在福建,另外就是只開放鄉鎮銀行,這樣有對等嗎?簽訂這個服貿協議,大陸給我們的
條件對於銀行業有多大的幫助?鄉鎮銀行現在是中國最不願意去從事的,讓台灣去背這個風險,這樣對我們的銀行業公平嗎?」
民進黨田秋堇委
員拜託政府官員、拜託大家,不要報喜不報憂,也不要把服貿說成有百利而無一害「講一個最簡單的授信徵審評估,在台灣,銀行要貸款出去有非常嚴謹的一套授信
徵審評估,你的抵押品、擔保品和公司帳務的資料都要很清楚,在中國你有辦法嗎?有很多大陸企業都和中國政府有關係,你要不要給它的後台面子?」
「台灣現在有這麼多家銀行到中國去,我們政府有沒有去把這些分行經理找來,問他們在中國吃了什麼苦頭,遇到什麼問題,這個服貿對他們現在所吃的苦頭、所遇的問題有解決到沒有?」
金管會黃天牧副主任委員回應,到去年最新的資料顯示,目前國內銀行在大陸整個曝險只有淨值的0.49(淨值就是資產欠去負債,表示這個盈虧是要由股東去承擔,不會牽涉到存款人,所以用淨值做標準),還不到一半,表示金管會其實已經非常審慎的在監督了。
「在
股權管理部分,我們銀行法第25條已經對股權的管理有非常嚴格的規定,超過5%以上,每1%就要申報,超過10%以後,10%、15%、20%、25%這
些都要用核准去審查;對本國銀行的股權變動都要這樣審查,遑論大陸的銀行來參股我們的金融機構,它的股權變動超過1%以上都在金管會銀行局的監督之下,而
且都要審查,不是自動許可。」
「有
關聯徵中心的問題,只要是大陸的銀行在台灣設分行,它要成為聯徵中心的會員或者它將來因為授信需要蒐集資料,第一,會員資格必須要經過我們的審查,目前為
止在台灣設立的什麼中國銀行都還沒有成為我們聯徵中心的會員;第二,如果它要求我們授信客戶的資料,授信客戶當事人必須要簽署同意書,所以這個部分有嚴謹
的程序。」
「至於是不是這一次的開放只允許我們的銀行去福建,其實福建只是讓我們在分行或子行在設支行的時候更方便,這個做法超過WTO的規定,是對我們的優惠,不過台灣的銀行在大陸所有其他省分都還是可以設分行。」
「有
關村鎮銀行的問題,是因為我們進去大陸市場比較晚,所以在大都市來講,我們的競爭利基上已經減損,而村鎮銀行基本上對資本額的要求小,獲利比較快,而且擴
充據點比較快;同時不是只有台灣選村鎮銀行,新加坡也在進攻村鎮銀行,英國的渣打銀行也在進攻村鎮銀行,所以不是只有台灣在進攻村鎮銀行。」
...
7 day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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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ited by
Jun Yichun Chen
7 day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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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ited by
yiling.chen@gmail.com
當發生這種事的時候, Google可以說他不玩了, 台灣你可以嗎?
yiling.chen@gmail.com推動網路中立性立法
沒有入口網站申請是因為它會被轉換成"資訊軟體服務業", "資訊處理服務業", 或是"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實際上依主計處的分類, 幾乎所有網路服務, 資料處理, 資料庫服務都包含在服貿裡"電腦及其相關業務"
請問主管機關真的明白開放相目包含哪些產業嗎?
依中經院報告, 產值約增加1.5億(胖達人2.5個月營業額), 就業人口增加不到百人
來台投資的中國企業, 受到中國國務院"企業赴台灣地區投資管理辦法限制", 其中之一條件是"不危害國家安全與統一"
例如wechat使用者在同意使用條款時, 也同時同意中國的相關法律限制
可能產生3步曲1. 中資登台 2. 取得公司控制權 3. 實施內容管制, 就是遵循中國的法律, 我們將不再享有言論自由
因此我希望推動網路中立立法, 強制要求在台灣的中資遵守
不然台商在中國遵守中國的法律, 中資登台還是遵守中國的法律,
世新大學
我們害怕會出現假投資真移民, 我們有要求中國廠商一定要在中國經營滿3~5年, 才可以在台灣設立據點
大家害怕的國安問題, 受景響的一方可以要求緊急磋商管道
在中國的台商融資不易, 租賃業可以解決他們的問題
中國法律不適用在台灣, 中國的網站到台灣一定會受到台灣法律的限制
次長回答
這次服貿協議沒有包括入口網站, 照聯合國的定義, 入口網站屬於CPC7523. 不在服貿列表
需要行業對照表
中租迪
航空租賃業有三高: 高資本, 高技術, 高國際競爭力
服貿開放後, 讓台灣業者去投資中國市場, 對我們而言是利多於弊
而其他機器租賃業, 讓中國廠商來台, 是會對台灣本土產生刺激, 必須提供更好的服務
而由於租賃需要提供很好的服務, 中國廠商來台是會提高就業機會
我們也贊同政府可以加速爭端解決機制
租賃同業公會
由於目前這些項目都有開放外資, 服貿之後增加中國, 我們認為不會造成很大的衝擊
中國的政策與法律的確有很多模糊空間,
非常建議主管機關設立申訴, 仲裁和調解的機構
東吳大學
關於資安問題, 台灣的刑法規定得很清楚, 在台灣發生任何洩密行為, 全都屬於中華民國的犯罪
關於言論自由也不是一個問題, 今天中國網站要刪除一些資訊, 那是他的事
台灣民眾可以選擇全面開放的A網站, 也可以選擇事先幫你刪選的B網站
我們不是要求網路中立, 我們需要的是網路的多元性. 因此我反對網路中立性立法
中央大學
資安問題有60%的內部人員, 並不是管好中國工程師, 就不用擔新這個問題
個資法的問題, 是使用者的選擇
台北藝術大學
網路產業是個強者越強, 弱者越弱的產業
在google進來之前, yahoo佔了網路廣告的四成,
這是一個看似百家爭鳴其實高度集中的產業
所以開放中國進來經營網路服務, 只有兩種結果
一種是毫無影響, 一種是壟斷, 這個產業不像其他行業, 還有二三名存活的空間
要管制網路行為, 不一定靠立法, 還可以用架構的方式
像中國就把連外頻寬做很小, 使用者為了方便, 都找中文資料, 要控制資訊就容易得多
台大
主管機關說有"嚴格審查, 嚴格監督, 嚴密防護", 但問題是出在執行力上
台灣貓狗人協會
全球化不是國家都不用管, 像美國雖然打著開放的口號, 但進行投資其實受到相當的規範
但台灣有足夠的法規與執行力嗎?
中國到現在都沒有動保法, 很多地方也禁止養寵物, 所以中國獸醫過剩
如果開放,會對台灣獸醫造成衝擊
在生物科技上, 台灣對實驗動物規範很差, 中國更差, 如果雙方合作, 會更可怕
回答:
服貿沒有開放獸醫
個資法規定, 個資的跨境傳輸, 是要得到特殊允許
NCC確認, 電信產業用戶個人資料, 不可以輸往中國
金管會確認, 如果金融機關要把個人資料送到境外, 需要核准
中資來台有分事前許可與事後管理
如果發現在經營過程中產生國安疑慮, 可以對它進行裁罰或是命令撤資
20萬美金是WTO待遇, 各國都是, 不是中國特別
投資600萬有12人是錯誤的
服貿也沒有多增加中國工程師來台, 規定一切與現在一致
第二類電信在101年只有3.5億, 國內業者21家, 影響的範圍不大
個資法定了"用戶資料機密分級管理辦法"來保護用戶個資
政府對於國營事業體會依據ISO27001, 進行每半年一次的機房設備安全稽核
針對重要資訊系統, 我們定有"資訊系統分類分級鑑別機制"
協調機關已加入會議討論中, 我方有三家: 中華仲裁協會, 中華工程仲裁協會, 台灣營建仲裁協會
在2014/2/1已發步生效
7 days ago
Unfiled
Edited by
Jun Yichun Chen
作者:顏佑紘(臺灣大學、慕尼黑大學法律博士生)
壹、中國人民申請來臺之法律依據
關
於中國人民申請來臺之法律依據為「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依本辦法第三條規定,有四種交流方式:
包括一、社會交流;二、專業交流;三、商務活動交流;四、醫療服務交流。與服貿協議有關,而得因此進入臺灣者係「專業交流」。關於此項交流方式又有九種內
容,包括(一)宗教教義研修;(二)教育講學;(三)投資經營管理…等。而與本文有關者,就是其中(三)投資經營管理。依系爭辦法第38條規定,依投資經
營管理而申請進入臺灣者,其申請資格、應備文件、邀請單位資格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查權責,依附表三之規定。
如果看上面敘述覺得很煩的,結論就是,因服貿開放而得申請來臺之中國人民,其申請資格規定在附表三。在附表三,規定甲乙兩種中國人民得申請來臺之類型。
貳、中國人民申請來臺之限制
一、甲類
(一)規定內容
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其他機構或其於國外地區或香港、澳門投資之公司,依法在臺灣地區從事投資或設立辦事處者,於設立登記後,該負責人得申請來臺從事經貿活動。
投資金額二十萬美元以上者,得申請二人,投資金額每增加五十萬美元,得申請增加一人,最多不得超過七人。
(二)解釋說明
1、中國人民只要依法在臺灣從事投資或設立辦事處,一旦設立登記後,負責人即得來臺。如投資20萬美元以上,得來臺2人;每增加50萬元美元,得申請增加1人,最多7人。
2、依上述說明可知:
(1)第1人來臺:無投資額度限制
自本規定而言,僅須大陸人民來臺投資或設立辦事處,一旦設立登記,即得申請來臺,於此情形根本無投資額度之限制!(註)
(2)第2人來臺:投資超過20萬美元
網路上盛傳僅須投資20萬美元即可來臺之依據即在此。但其實情形比網路上說的更嚴重,因為所謂20萬美元的限制是對第2人來臺之限制。如果僅1人來臺,如前所述,根本無投資額度之限制。
(3)第3人至第7人來臺:每多一人增加投資50萬美元
如投資達70萬美元(20萬美元+50萬美元),即有第3人得申請來臺;如投資達120萬美元(20萬美元+50萬美元+50萬美元),即有第4人得申請來臺。依此類推,至多7人。
此
時可能大家會冒出一個印象,不是說好要有專業證照、大學、碩士文憑、一年營業額要達1000萬臺幣巴拉巴拉等等的限制才可以申請來臺嗎?說實話,在我研究
此項規定之前,我也一直是這麼被我們政府洗腦的,但是所謂專業證照、學歷與營業額等等的限制,是中國人民以「乙類」方式申請來臺的限制。於此所要討論者係
「甲類」,其根本不受上述條件之限制。換言之,第1人只要來臺從事投資或設立辦事處就好;第2人至第7人來臺,只要有錢就好!因此只要有錢,掛上負責人的
名義,中國人民全家大小一起來,可以來7個!(唉呦,爸爸、媽媽、一胎化所以只有一個小孩、爺爺、奶奶、外公、外婆,有沒有這麼巧剛好是7個的八卦!)言
歸正傳,一間公司或辦事處,是否有需要設立多達7位之負責人,馬政府容許這麼多負責人申請來臺之依據何在,均未見說明
至於依甲類申請來臺者,並未設計證照與文憑等限制,其實可以理解。蓋依甲類申請來臺者係「負責人」。對於負責人其實無庸亦無法設定客觀條件,畢竟經營公司靠的是腦袋,這個很難設定客觀條件。但正是因為無法設定條件,造就有錢就可以申請來臺的結果。
二、乙類
(一)規定內容
一、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其他機構或其於國外地區或香港、澳門投資之公司,依法於臺灣地區投資之事業,符合下列資格者:
(一)設立未滿一年者,實收資本額或中華民國境內營業所用資金金額達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
(二)設立一年以上者,最近一年或前三年平均營業額達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平均進出口實績達三百萬美元以上或平均代理佣金達一百萬美元以上。
二、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其他機構或其於國外地區或香港、澳門投資之公司,依法於臺灣地區設立之辦事處者。
三、符合前兩項資格之公司或辦事處得申請:
(一)經理人限一人(適用投資設立之公司)。
(二)主管或專業技術人員:
大陸地區人民應具碩士學位或具學士學位並有二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或具有專業技術持有證明文件,並具五年相關工作經驗者,其名額應符合以下之規定:
1、已實行投資金額三十萬美元以上者,得申請一人,已實行投資金額每增加五十萬美元,得再申請增加一人,最多不得超過七人。
2、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其他機構或其於國外地區或香港、澳門投資之公司,依法於臺灣地區設立之辦事處得申請一人。
3、若經許可來臺投資之事業對經濟、就業市場及社會有貢獻者,經會商相關機關同意,其名額得不受前兩目之限制。
(二)解釋說明
中國人民以乙類方式申請來臺有兩種可能:
一、大陸人民來臺「投資事業」
(一)所投資公司之要件(以下僅為簡化說明)
設立之公司未滿一年者,實收資本額或營業所用資金金額1000萬元臺幣以上;設立一年以上者,營業額1000萬以上、平均進出口實績300萬美元以上或平均代理佣金達100萬美元以上。
(二)得申請來臺者之身分及其限制與人數
1、經理人:1人
關於該經理人完全無限制,無任何證照、學歷要求,公司說你是經理人你就是。
2、主管或專業技術人員:1至7人
(1)身分限制:
「碩士加兩年工作經驗」、「學士加兩年工作經驗」或「專業證照加五年工作經驗」
(2)投資額限制:
投資達30萬美元,第1人得申請來臺;投資達80萬美元(30萬美元+50萬美元),即有第2人得申請來臺;投資達130萬美元(30萬美元+50萬美元+50萬美元),即有第3人得申請來臺。依此類推,至多7人。
3、有特別貢獻者,經理人、主管或專業技術人員人數無上限。
二、大陸人民來臺「設立辦事處」
...
7 day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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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ited by
Jun Yichun Chen
民間版《兩岸協約監督條例》(草案)
Catongue@PTT整理的服貿相關文件(可下載)
1、正式公告的全文原版內容(雖然大小不一樣,但內容是一樣的)
2、自己整理的好讀版(沒有刪減原文,只有更改格式和加註文字顏色)
A開放項目台灣大陸兩方對照表(excel檔,A4兩頁)
B開放項目和內容台灣大陸兩方對照表(word檔,A3十六頁)
3、其他相關文件
A服務貿易協議 公聽會 人員往來說明
B服務貿易總協定-服務部門分類(GNSW120)
C解讀服務特定承諾表
4、參考網站
WTO台灣入口網 http://www.trade.gov.tw/cwto/
ECFA台灣網站 http://www.ecfa.org.tw/
服貿公聽會影像文字紀錄大全集
重新整理過了,但缺公聽會第2.4場的影像。如果影像與報告內容有出入,請以報告為準;如連結有誤敬請告知,謝謝!
3/26 23:51 update: 現在正有人發起pdf轉doc檔計畫呦
公聽會第一場 貿易協定、租車、貨運等運輸業
公聽會第二場 海運、公路運輸、倉儲服務
影像: 無
公聽會第三場 醫療、技術檢測與分析服務業、社會服務業、醫療器材
公聽會第四場 第二類電信、娛樂服務業、電影或錄影帶行銷
公聽會第五場 銀行、金融業
公聽會第六場 證券、期貨及其相關服務業
公聽會第七場 快遞、空運、貨物集散與承攬
公聽會第八場 旅館、旅行社及旅遊服務、遊樂園、空中纜車
公聽會第九場 管理顧問、翻譯傳譯、洗衣染色、美髮美容
影像: 無
公聽會第十場 資訊業、租賃業(航空器.機器及設備)、線上遊戲
公聽會第十一場 畜牧業、營建業、保險、殯儀館
公聽會第十二場 批發業、零售業、經銷、食物及飲料提供
公聽會第十三場 廣告服務、市場研究、複製服務、郵寄名單編輯
公聽會第十四場 攝影業、包裝服務、印刷相關服務、展覽服務
公聽會第十五場 技術檢測與分析、建築物清理、環境服務
影像: http://www.youtube.com/watch?v=9evXqVzgGxQ&list=PLkWrf9hmBcmnDQRyUkYksd1xVw02AFTLY&feature=share
7 day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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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 Yichun Chen
【文:陳嘉銘】
簡介:台灣國立大學兼任教師、中研院人社中心助研究員
【作者按一:文後附臉友(編按:臉書網友)David Tsai解釋六百萬移民如何超簡單的精彩例子。;作者按二:以下只是我依現況和有限資訊的最壞劇本推理。大家不要太憂慮了。只要我們善用民主的力量,一定可以保護我們的社會的!】
我今天忽然覺得想通了一件事,整個人起雞皮疙瘩,打從心底打了好幾個寒顫。
服貿協議最危險的條款是什麼?
是那些實質造成「投資移民」效果的條款。
這些條款,可能將來引發台灣內部激烈的民族族群衝突的悲劇。
台灣在服貿協議中的大多數開放項目,開放在台中資事業的中國籍公司負責人、高級經理人和專家(也就是老闆、經理和員工),來台居留,第一次居留期間三年,可每三年無限次數展延。
其中專家項目,協議中特別註明不需專業證照(員工咩)。(依照WTO的服務總貿易協議的通說,此項目自然人流動,除非有特別水平承諾,可包括藍領和白領。)
依台灣現行陸資許可辦法相關行政命令,中資投資事業,只要投資金額達六百萬台幣,就可申請兩人來台經營管理。
這兩人可依照服貿協議的自然人約定(老闆、經理或員工),申請三年一簽,無限展延。
形同於,實質上的效果,只要六百萬,就發給台灣的永久居留權,要說無限展延居留也可以(沒有道理不無限展延啊)。
六百萬太簡單了,公司名目太簡單了。移民公司只要收取手續費幾萬元,六百萬和特定名目都可以幫你作出來。
或者一家兩口,向中國的銀行借款,準備六百萬,再還回去,就可以來台開飲料店(協議內容蠻有趣的,特別舉例飲料店。)。
以上或許都還不是關鍵問題。
關鍵在於,六百萬和投資(無限展延居留)移民,中國官方有可能,有計畫、大規模、以各種方式,鼓勵和補貼中國公民來台灣無限展延居留。
為什麼說他們有可能這麼作?
因為這是中國在國際上處理邊境民族主義問題,最常被批評的典型手法,也是最危險的手法。
新疆和西藏,原本漢人都不多。中國為了遏止這些地方的民族主義發展,不斷大幅號召、半強迫、鼓勵和補貼漢人移民到偏遠貧脊的新疆和西藏定居。現在這兩個地方的漢人都已破當地人口百分之六十。幾十年前是低於百分之五。
在民族主義的文獻裡,最文明是以自決權解決,再來是給予高度自治,再者是文化自治。而中國採取的移民作法,是處理民族主義最危險的手法。
這個手段可以根本瓦解掉住民自決的正當性。就算住民想要和平自決,原來的新疆和西藏住民,也已經投不過人數更多的漢人。這等於斷絕了以和平方法,解決民族主義問題。原來的當地住民在悲憤之下,只能採取激烈的對抗手段,甚至包括自焚或恐怖攻擊。
英國當初採取這種方法對付北愛爾蘭,自食其果了將近百年。中國是全世界繼英國之後,採取這種作法的國家,我們也在這兩個地方,看到了人間悲劇。
這是悲劇。因為這不是個別移民的漢人或中國人的錯,人民不會有惡意。這是國家或政府操弄集體族群,釀成的悲劇。
最悲慘地是,永遠無解。漢人也移民住了好幾十年,有房有故鄉有感情有利益有他們的國家民族認同,也不可能離開。
只要中國官方大幅鼓勵中國移民來台。不管你是藍綠,不論你是統獨,只要住在台灣,不管該時政治情境是統是獨,以後都會面臨這些悲劇發生的可能性。
而且永遠無解。
服貿協議可以讓許多台灣企業賺錢,我們不懷疑。這些老闆們大聲支持,才更有機會通過。
但是中國對全世界言明要用錢買下台灣的民主主權,全球皆知,我們也不懷疑。
因此,對服貿協議,所有忽略中國政治意圖風險的經濟分析,可參考性都很低。恰恰經濟學者最不會的就是和市場交易、效益分析無關的政治意圖和民族主義風險分析,這是台中經貿協議只交給經濟專家分析的致命傷。
馬政府在中國政治意圖這點上,採取的策略是「有意的疏忽」(intended negligence),絕對閉口不談。因為相關政治意圖的條款,合理推理,必然是中國指定的優先條款。不「有意疏忽」,馬政府就什麼都無法簽。
以下是臉友David Tsai舉的精彩例子,為何600萬超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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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真的很想回答,600萬元真的超容易。
開
放之後,假如我是一位住在福建省某二級城市的居民,我口袋裡不用多,只要有美金3萬元(約新台幣90萬元),我的家產不用多,只要有一棟10幾坪的房產,
我有一份在當地月入約美金800元(約新台幣2萬4千元)的職業收入,銀行就可以貸給我25年期、近美金20萬元(約新台幣600萬元)的資金。
我可能是一名理髮師,有了這筆資金,我可以在新北市永和區找一間約新台幣1000萬元10坪大的小店面,因必須資金到位符合服貿規範,所以我就將600萬元投入這間店面,400萬元的空缺,沒關係,我可以將店面設定抵押給銀行,甚至可以借到800萬元也不是問題。
因為600萬元的門檻只是初登記時所需要,登記驗證完後,我就可以將資金抽走,還給大陸的那間銀行,頂多付些提前清償的違約金。
現在,我手上有資金200萬元(借到的800萬元扣除600萬元),我有一筆在台灣的不動產,以及800萬元對台灣當地銀行的負債。
我掛名這間理容院的負責人,我如果有老婆,孩子也成年了,那這兩位就是我從大陸帶來的幹部,我負責剪頭髮、老婆負責收帳、孩子負責其他庶務打理,這是我移民臺灣的小確幸。
有時候移民官或陸委會派員檢視我這間店,第一次被官員看到我正在為一名顧客理髮,官員問我有沒有僱用台灣人,我出示一張打卡記錄,跟他說我僱用的是晚班、日班各一名,日班今天碰巧休假,官員做了記錄說下次要訪視我這位臺灣員工。我說好。
我這兩位台灣員工其實是我孩子剛娶進門的臺灣媳婦和我的小三。
大陸的那間房子我出租給在臺灣找不到工作而被迫去大陸工作的年輕人,我有一筆穩定的收租。
我的理髮功夫了得,100元理髮對於台灣同胞實在便宜,我平均一天叫號到50號,一天5千元,勤勞一點週休一天,再加上大陸的收租,平均一個月賺取15萬不成問題。
我的日子大確幸,但我對台灣的經濟貢獻一點也沒有。 啊!有啊,我平抑了物價。
服貿真是棒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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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文章
("跨國企業內部調動人員進入臺灣初次停留期間為三年,惟可申請展延,每次不得逾三年,且展延次數無限制。""「專家」係指組織內擁有先進的專業技術,且對該組織的服務、研發設備、技術或管理擁有專門知識的人員。專家包括,但不限於,取得專門職業證照者。")
("雖有認為,藍領服務提供者並非GATS所規範者,然多數的看法認為,GATS並未排除藍領服務提供者 。")
("投資金額或營運資金 20萬美元以上得申請 2人,投資金額或營運資金每增加 50 萬美元得申請增加 1 人,最多不得超過7人。 ")
7 day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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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 書宏, Jun Yichun Chen
Iris Tu
服貿沒有開放出版,你們吵什麼?
小妹在出版業服務超過十年,到太陽花革命第八天,還要被問這種問題,真是忍無可忍。
服
貿沒有開放「出版」,但這件事情大家都知道。但是實際上應該是說,服貿沒有開放「中國的出版」。因為服貿開放的是台灣的「印刷業」。大家可能不曉得,台灣
的印刷廠很多都還是中小企業,但是中國的印刷可都是特許、有政府資金色彩的大型印刷廠。如果要拿兩者對比,可以回想一下「雜貨店」跟7-11。小七前七年
可都是虧損的!但是等到小七站穩腳步後,雜貨店可謂不堪一擊全部潰散。從小七在1979年設立,到今天可以一個路口有三家小七,總共經過了三十年,這是時
代的轉變。但是,今天這個小七的規模可是更大、銀彈更飽、來頭更猛。
我們可以試想,當龐大資金可以控制印刷&紙張等同一個服務鏈的時候(一條龍作業),並且以龐大資金削價競爭,逐漸併吞台灣的印刷廠(或消滅),最後會剩下哪一家印刷廠呢?屆時,當印刷業被中國人掌控時,中國說不可以印,誰幫你印?(那我們還有出版自由嗎?)
服貿的問題牽涉的廣度問題就是這樣,如果不在這個產業,無法知道這個合約的嚴重性。
所以,堅持服貿「沒有開放出版業」就是「天下太平」,會令彼此的討論根本不在同一個平台上。這是服貿可怕的一面,因為不在那個行業的,不會知道這個行業被交易的利弊之處。
我
曾看到網民說,那可能這樣就會影響言論自由?你以為台灣沒有網路嗎?台灣人很笨嗎?這個問題,我回答如下:網路的崛起並沒有「擊垮出版社」的原因是,有些
東西你不得不靠出版。因為知識的流傳是有門檻的。我們可以看到中文出版品,並不是得來全不費工夫,其中有許多譯者、作者的努力。或許您可以閱讀英文、懂日
語,同樣能吸收國際新知,但你能讀瑞典文、德文、法文、西班牙文嗎?(是的,您或許能從網路或是透過kindle電子書買到各種語言的書籍。)
假設中國大陸針對某一外文讀物列為禁書,於是禁止任何人出版,請問,讀者有可能從網路上整篇讀完嗎?(這就是大陸現在的景況)。倘若中國印刷廠決定不可以印,難道譯者要無償翻譯、違法盜板把整本書放在網路上嗎?(那是不可能的!這不是韓劇!)
我
必須重申,你與我這種平民,根本不可能可以讀懂服貿裡面的「所有」條文,就像出版業才會知道出版業的問題,也只有醫療業能知道醫療業的問題。服貿的全貌很
難透過任何一個人來掌握,如果網民說「你真的懂再來講」,我可以明白回答:是的,真的沒有人可以懂「全部」!但這不代表我們就要因此噤聲、隨便交易吧?
(我私心相信現在在立法院的學生懂得比大家都多。因為他們可是台灣培育出的最優秀的一群師生,花了數千小時共同研究。)
另
外也回應一個問題。有網友說,服貿有規定,印刷業只能來投資,不能來設廠,且不能超過50%獲得主導權。到底幾趴可以得到主導權,50%以下就好嗎?倘若
以股份公司而言,只要是公司最大股東就可以獲得主導權。或是另外一種做法,以AB兩家公司分別持股20%&40%,難道不會是最大股東嗎?
估
且也可以不用論及持股比例,工作者想在企業裡面衝撞,並不是那麼容易的事情,更容易的是照章行事。我們對印刷業開放的危機,一方面來自它對中小企業的衝擊
(有多少家庭要因此失去印刷所帶來的這份薪水),二方面也擔憂它對自由的衝擊。言論審查這件事情,有時候不需要別人說,是自己就會去做。諸君或許可看旺
報,裡面多少台灣記者卻是寫出多少中南海觀點即可知。
出版業者是有敘事能力的,是有發言權的。但是出版公聽會一片反對,卻也被許多支持服貿的人予以忽略。不是我看不起其他服務業,但我相信他們的聲音更微弱、更沒有掌握事實真相的能力。卻被商業司18個正職&約聘人員就此「交易」。這才是真的最讓人無法接受的。
牽連台灣如此深廣的服貿,一點可靠性都沒有。那不是靠總統一再跳針保證就可以的!
8 days ago
8 day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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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a Chang, Jun Yichun Chen
依
筆者在香港某外銀工作兩年多的所見所聞,隨著陸企開放來台,與企業(法人)金融相關的金融服務業勢必將隨著陸企在台發展而擴大相關金融服務範圍,從基本的
融資需求、交易付款需求,乃至於金融商品需求、投資銀行服務等等,但不確定是否將有排擠效應(譬如本國中、小型企業需求是否因此被忽視)。而在個人(消
費)金融服務方面,也能因為陸人來台與人民幣商品範疇擴大而受益。
從
銀行競爭的面向來談,外資銀行與大型本土銀行,乃至於大陸銀行來台設置的分行、子行應會是最大的受益者。外資銀行與大型本土銀行享有資金優勢與技術優勢,
本容易在市場上獲得跨境企業的青睞;而陸銀與陸企往往有高度的裙帶關係,在市場上永遠有他們的位置;至於台灣的中小型銀行則較可能吸引到信用較差的陸企
(或自然人),因此擔當較高的營運風險。
從
人才流動的角度來看,服務貿易協議在[銀行及其他金融服務(不包括證券期貨和保險)
]項下對於人力流動的規定沒有像證券、期貨類般清楚,但金融服務業一般而言因進入門檻仍相對較高,所以我只討論白領的部分。我過去服務的銀行陸白領數目成
長的速度與其服務皆成長飛速,且因「關係」在華人圈的商業模式中十分關鍵,因而在金融商品服務趨同的狀況下,我看到越來越多有官二代或國企二代背景的年輕
白領進入香港金融圈,這現象將來若在台出現一點也不令人意外,只是最一流的人力應該仍會選擇香港。我的感覺是,當服務剛開放時,台灣白領仍有機會占得先
機,但是當時間慢慢過去,陸白領又會漸漸取代本土白領,逼得年輕本土白領出走,香港近年來就有這樣的趨勢。
最
後是金融穩定的面向,中資入股台資銀行可能發生的問題大家應多少有些認知便不贅述,我想要(淺)談的是中國本身的金融穩定問題,包括影子銀行[1]、地方
債務、金融監督等。中國在改革開放以後金融業蓬勃發展,但是金融管理與制度的發展往往不及其業務擴張的速度,也因此在過去多年來,西方一直對中國的金融穩
定有所顧慮,以及對熱錢的控制、人民幣走向、利率自由化等議題相當關注。大陸人往往會跟你說這句話: 「老大哥不會讓它倒的啦!
」然而今年三月,就發生了中國國內債券市場的首次公開違約案(超日太陽);市場普遍認為這是中國政府放手要讓市場機制正常化,促使金融機構加強管理監督的
做法,超日債的違約應該不會是最後一起。我的疑慮是,在中台兩地金融體系日漸密切交流之下,中國本身的金融問題或許連鎖導致台灣發生金融危機(若資金卡住
會先犧牲誰?又誰的影響比較大?),台灣有關當局及一般民眾必須有所警覺。彭淮南會說出:
「我也很希望博得自由化美名,誰不喜歡?但金融穩定誰負責?我要負責!」[2]不是沒有道理。
套一句專業投資人的鐵律:「先管理風險,再談獲利。」我認為先管控風險才是能使台灣長長久久的健康的心態。
9 day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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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ited by
Jun Yichun Chen
Jawin Wang(台灣人在上海)
3/24日以前,我支持服貿。3/24日之後,我反對服貿
首先,介紹一下我自己。我是一名在中國工作的企業主,從事的是網際網路行業。對於創業及經濟都非常熱衷。今天我想和大家聊聊我的想法,文章若有冒犯大家,請理解。
1. 告訴你們為什麼政府很急
很多人會質疑,為什麼一定要和中國簽署服貿,世界這麼大,能不能不跟中國簽署。那我們必須要看數字,我手邊有2008年的數字,台灣出口到全世界的商品,有39%是到了中國。足以證實台
灣已經非常依賴中國了,這是為什麼政府會很著急。
2. 其實這是不平等條款
大陸開放80項給台灣,包含電子商務、金融、文創、運輸物流、營建、環保、技術檢測與分析、醫療照顧,還有禮儀服務。為什麼台灣要這些呢?簡單來說這是我們擅長的,而大陸並沒有對
其他國家開放的部份。
當然我們也開放了64項,其中包含印刷業(注意:非出版業),老人福利、洗衣、美容美髮、殯儀館等等。
你把這兩個產業放在一起比一下,人家開放給我們金融,我們給人家洗衣,人家給我們電子商務,我們給人家美容美髮。你可以這麼理解,我們把夕陽產業給了大陸,要求大陸把明星產業給
了我們。這其實是不平等條款。
那我們來聊聊關稅吧!大陸台灣的關稅在商品買賣部分,協議前 38.54%,協議後變成7.71%,看起來減了很多。而台灣對於中國大陸的關稅,協議前45.13%,協議後變成40.19%,看來沒有什
麼減少。基本上如果你認真去看一下服貿的關稅,你會發現,簽署這個服貿的協議,分明是大陸割肉,台灣吃肉。
那你一定很好奇,既然服貿對我們這麼好,難道大陸是傻子。這要從兩岸民眾的心理來分析。台灣把大陸當敵人,大陸把台灣當兄弟。給兄弟的東西自然不會太差。
3. 會不會變成廉價移民?
這也是不會的,因為首先不能「移民」,只能申請來台「工作」。投資20萬美金能來三個工作名額,投資330萬美金能來15個,這裡面還包含負責人,基本上負責人都會在大陸的,不會過來的
。
我大約在三年前,帶了一個知名日本手機遊戲大廠的CEO到台灣參訪,我想說服他在台灣深耕發展,三四天的行程,我帶他拜訪了一些台灣的遊戲團隊。普遍有幾個共識。1.台灣缺乏手機遊戲
的人才。2. 在台工作證很難拿。3. 台灣市場太小。但大概是被我的熱情所感動,這個CEO覺得可以嘗試一下,成立一個研發中心在台灣。
後來這個案子也被放棄了。簡單來說,台灣移民署對於台灣民眾的工作權保護的很好,好到就算你想投資台灣,都有一大堆複雜的事情要辦。
從那時候我就了解到,老外要到台灣工作室挺困難的,要取得台灣身分證也很困難。這點我對於移民署非常有信心。
另外,我身邊有許多大陸富豪,雖然他們都可能擁有其他國家的護照,例如美國及加拿大等等,但不瞞大家,那護照只是準備著而已,他們不會因此就搬到美國及加拿大。因為他們很明白賺
錢的機會仍在大陸。
4. 服貿協議會不會讓大陸鯨吞台灣?
台灣媒體曾經在很多年前訪問過海爾的總裁,海爾電器在全球擴張的時候,有沒有考慮過台灣?她簡短的回答「沒有,因為市場太小」。中國企業的市場只有中國,若他們把中國都搞定了,
下一個他們想搞定美國。若企業會考慮台灣,多半是「情感」因素。覺得台灣是自己的兄弟,或是他可能在美國讀書時認識了一個台灣好友。例如某某大陸富豪娶了台灣女藝人之類的,女藝
人說服他來台灣開餐廳。
5. 服貿肯定對你們這些台商有幫助吧?
像我從事的電子商務行業,以前台商是不能幹的,只能去找大陸人頭。現在可以在福建省,和大陸公司組成合資企業,我方可以佔55%的大股。
你一定會說,你看,就是對你們有幫助對吧!你們這些賣台的台商們。難怪你們吵著要服貿。
我談談我的立場,這個政策對我一點幫助也沒有。我還是會找大陸人頭,至少這公司仍是100%算我的。且我不想把公司設在福建省,那兒不是一個發展電商的好環境。我從沒聽過福建省出過
啥了不起的電商。
這些政策只能是適合還沒有進來中國大陸的台商,如果他們覺得這些政策對他們有幫助,我覺得這個台商挺危險的,我覺得他們仍要繳許多學費,還需要賠很多的錢才可以累積一點點經驗。
基於以上立場,我是贊成服貿的(在3/24以前)。因為大陸割肉給我們,憑什麼我們不狠狠咬一口呢?
但是我現在反對服貿了(在3/24以後)。為什麼才差一天,就有如此大的改變。
1. 孩子的鮮血已經說服了一切
我一直在想,究竟什麼樣的情況之下,那群孩子們會站出來,而且就算是被水柱跟警察驅離也堅定立場。因為那是民意,那是人民的聲音,民主不就是如此。如果多數民眾不想要簽服貿,那
就別簽了吧!不該和民眾背道而馳的。我坦承,我非常難過,整夜未眠。
2. 我懂了,大陸送我們的好處,我們不想要
我們在2013年11月,還新加坡簽了ASTEP,2013年7月和紐西蘭簽了ANZTEC,新加坡和紐西蘭自然不會和台灣簽那種割肉的條款,但台灣仍是很開心的簽了。
但為什麼大陸割肉給你,你卻不簽?沒啥原因,因為他是「大陸」,他為什麼要割肉給你,他的動機你可以想一想。透過經濟手段慢慢統一台灣,不費一兵一卒,這是他們的如意算盤。
至於像我們這些在大陸發展的台商呢?我們想不想要,說實話,我簡單訪談過身邊的幾個朋友,已經在大陸站穩基礎的台商,基本上都處於「有很好,但沒有也沒關係」的態度。真正很想爭
取的是那些想要做這個產業,但還沒有進來大陸的台商。
每一個在大陸打拼的台灣人都很想念台灣,因為台灣政府基本上不要添亂就可以,別想會幫助台商什麼。台商都是用自己的血淚在對岸打拼出天下。
看了幾天的媒體,大家焦點放在「失業率」,「產業空洞」上面。大家擔心「被拿走了什麼」,而不在乎「我們能得到什麼」。我才漸漸懂得,原來,大陸送我們的好處,我們不想要。
3. 我懂了,我們拼的是「幸福」,而不是「經濟」
我讀過詹宏志先生的一篇文章,他稱讚台灣愈來愈像歐洲,福利很好,充滿小確性。
那時我頗不以為然,我認識許多歐洲人,歐洲經濟慘到一塌糊塗,我認識一票西班牙的年輕人,他們在大陸領著很羞辱人的薪水,但是他們仍在爭取待在大陸,因為歐洲幾乎沒有就業機會。
但我回了台灣幾趟,我真心喜歡台北街頭,那種文藝氣息,浪漫的氣息確實像歐洲。香港朋友告訴我,你們台灣很喜歡講「幸福」,喜餅也講幸福,連車子的廣告都講幸福。我才意識到,其
實台灣人要的確實不是「經濟」,而是「幸福」。
那有一點讓人費解,為什麼台灣人一天到晚說要「拼經濟」?但卻只是嘴上說說,根本就不想拼,一談到提高休假天數,民眾就開心死了。我的理解是,「抱怨政府不拼經濟」是一種幸福,
台灣的民主提供一個很好的機會可以肆無忌憚的抱怨。把我們沮喪和挫折輕易的推給政府,其實也是一種「幸福」。
拼經濟其實要付出的代價很多,許多民眾會很痛苦。那其實與「幸福」違背。
我在想,如果民眾要的是幸福,那麼其實就不該簽服貿了,因為服貿帶來的是經濟,你不能給民眾不想要的東西。政府也該明白,其實民眾只是「抱怨政府不拼經濟」,那是情緒出口,而不
是要你真正去拼經濟。
4. 我懂了,就算要拼經濟,我們也還沒有準備好
以我現在處的電子商務產業,中國企業的實力已經不輸給美國了。而大陸開放給我們的電影產業,大陸現在電影產業的資金與規模都已經很嚇人,連香港影業現在都要伸手跟大陸要資源。而
銀行業,大陸的銀行業的規模已經完全是世界領先。
我想過,就算是開放給我們,我們的台灣企業不一定有實力有資金可以攻城掠地。台灣企業面臨幾個困難:1. 相關的人才嚴重不足,在大陸瘋狂成長的過程當中,我們的企業仍被保護在溫室
裡。2. 這幾個產業需要的資金巨大,台灣相關的創投機構實力也不足。3. 在產業已經落後,但是後繼的銀彈也不夠,其實去也是成為砲灰。所以就算是大陸把未來明星產業開放給我們,我
們也很難拿下。
5. 兩邊都不討好的事情,就別幹了
台灣民眾不想簽,大陸也無所謂(因為明明是台灣主動去找大陸談的),其實就別幹了。
最後,我和大家聊聊我認為台灣的未來在哪裡?
台灣有兩條活路可以走。第一條是瑞士,第二條是不丹
1. 先談談瑞士
瑞士是一個極度開放的國家。他們以前就是一個在山邊的小國,透過開放成為人均收入排名全球第二的國家。簡單來說,大家都知道很多富豪把錢存在瑞士,因為這個國家的金融夠開放。
如果我們今天有研發某一個產品,這個產品是賣給全世界的,而不是只賣給台灣人,那麼肯定賣給全世界高。這個道理大家都懂,但是開放意味著其他國家的人才也會進來和台灣人一起競爭
。但是台灣國際人才斷層已經很深,所以我覺得讓台灣的孩子去世界各地工作,把賺到的錢跟經驗再帶回來台灣,也不失是一個好方法。因為你把年輕人鎖在島上是沒有用的。
成為東方的瑞士的文章很多,很多學者都提過,大家可以去查查。但不可執行,因為政策不在這裡,民意不在這裡,媒體不支持。先談談政策,我們的金融業基本上是鎖國金融,保護主義為
上。我們的年輕人,更多的是想去花蓮種田,或是開個咖啡館或民宿。媒體不喜歡播經濟方面的新聞,因為民眾不看。
還有,瑞士人很愛錢,愛到你們難以想像,我覺得台灣人沒有那麼愛錢。
其實我比較悲觀,不管台灣簽不簽服貿。我覺得我們成為瑞士的可能性是不高的。
2. 再談談不丹
天下雜誌有報導過不丹,這是一個被全世界公認最幸福的國度,但也是世界上最貧窮的國度之一。其實不丹有幾個方面很我們很像:
強調永續發展:不丹是全球第一個禁賣香菸的國度,因為香菸對身體不好。還有他們的孩子念書也不要錢,超過九成的孩子們學歷超過小學五年級。
強調環境保育:即使氣候與土壤適合種茶,不丹也不准伐木種茶,反而要進口茶葉。台灣的環境保護組織其實挺強勢,特別對於企業的環保檢測標準,這些都很像不丹。
強調宗教信仰:宗教在台灣是一股堅實的力量,在不丹也是,他們全民都信仰佛教。
民主政治:以前不丹有國王,現在國王把管理政權交給國民議會選舉產生的大臣委員會。
不丹並不是一個國際化程度很高的國家,但是人民生活幸福指數很高。他們自給自足。
許多人都想要退休後回台灣,他們覺得台灣不是一個討生活的地方,但是是一個過生活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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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day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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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 Yichun Chen
[文化] 孫平:表演藝術主體自由恐被影響
服貿對台灣表演藝術的衝擊
文 孫平(資深藝術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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