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5-10 01:51:05發明家

五人以下公司 可不納勞保

【經濟日報/記者陳芝艷/台北報導】
時薪制即將上路,許多中小企業抱怨時薪調高後,不但薪資成本增加,各項保險費用也會跟著提高。其實,依現行勞保條例規定,如果領時薪的部分工時人員,在未滿五人以下的公司工作,屬於勞保自願加保對象,並不需要強制加保。

工商團體反應,調漲時薪以後對小型公司的衝擊最大,不過勞保條例規定,如果是受雇於未滿五人的公司工作的部分工時人員,屬自願加保的對象,也就是可以選擇加保或不保。不過,如果這家公司已經為所屬一般員工申報加保,部分工時人員就要比照辦理,公司也必須為其加保。至於受雇於五人以上公司的部分工時人員,要依勞保條例第6條的規定強制加保。

目前勞保投保薪資分級表在1萬5,840元之下,還分成1萬1,100元、1萬2,300元和1萬3, 500元三個等級。原本職業訓練機構的受訓者、童工是以這三個等級加保勞保,不過部分工時人員的薪資如未達基本工資水準,也可以這三個等級的薪資投保。

例如在大賣場工作的小明,每個月的薪資未超過1萬1,100元,就可以1萬1,100元投保勞保;萬一超過1萬1,100元,就要以下一級1萬2,300元投保;若超過1萬3,500元,就必須跳到基本工資1萬5,840元這一級來投保。

此外,許多部分工時人員可能不只在一家公司打工。如果同時在二家公司工作,一家屬於自願加保的投保單位,另一家屬於強制投保,就要由強制投保的單位辦理加保。


【2007/05/09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