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2-10 01:36:47發明家

為何我沒錢-迷思121》購買保單的五項基本修練(上)

為何我沒錢-迷思121》購買保單的五項基本修練(上)

‧李雪雯 2007/02/08
保險是透過眾人的力量,達到分散風險的目標。保戶應該有「保險公司都是營利事業,而不是慈善事業,所以保戶不太可能佔到保險公司便宜」的基本認識。

雖然購買保險的目的不在賺錢,沒有「積極生財」的效果,反而在於獲得一定的保障。但是,如果買錯了保單,不但無法發揮保險既有的保障功能,更有虛擲保費的可能。

常久以來,國人對保險似乎存在著兩極化的情結。喜愛保險的人,認為它是宇宙超級萬能的工具,不但優於其他金融投資工具,也是唯一值得投資及購買的商品。誇張一點的說法,簡直是把它提升到了「萬般皆下品,唯有保險好」的地步。

相對地,因為發生理賠糾紛或是認為受騙上當的人,不但對保險完全嗤之以鼻,連帶也對保險業務員恨之入骨。總是覺得壽險顧問跟過去「拉保險」時代沒啥差別,就是要想盡辦法掏光客戶口袋的預算。

筆者向來就認為,這世上沒有「絕對好或不好」的商品,只有「適不適合」的差異。而關於適不適合的定義,最重要的關鍵就在於:保戶有沒有徹底認識保險,並且將它化為人生路途中,能將風險適時且適當轉嫁的一項助力,而非阻力。

儘管多數民眾對於成篇累牘,文字與條文密佈的保險契約望而卻步。但是,只要能掌握住保險的幾項重點及精神,同時深入了解,不但不特別困難,還將有助於一般大眾花最少的錢,買到最充足且需要的保單。以下是筆者歸納整理,購買保單者的五項基本修練。

一、知道不同險種的用途及適用對象。不管是人壽保險還是產物保險,不同類別的險種,都有限定的保障範圍。而此處所指的範圍,包括了「發生事故」以及「發生時間」的不同。

舉例來說,人壽保險中的生存險、死亡險、年金險、意外險、健康險…等,都代表了保障不同的事故發生狀況;而定期與終身的差別,則是保險公司對被保險人保障的期間長短。
為什麼搞懂不同險種有這麼重要?原因就在於這常常是保險公司與保戶間,發生理賠糾紛的重要關鍵。許多人常認為自己有買保險,卻不知道自己所買的保險,根本沒有涵蓋到所發生的事故。

就舉常常發生糾紛的意外險與車險為例吧,許多人認為在「預料之外」的身故,就屬於意外險的範圍,但事實上卻不是;又例如許多人買了汽車銷售業務員推銷的所謂「全險」,車禍發生之後才發現,根本沒有所謂的「啥保障都包含在內的『全險』」這回事;而住宅火險的理賠金額,更不見得是原先投保金額,也不是連土地價值都保障在內…。

保戶如果擔心自己買了「不保險」的保單,最直接了當的方式就是問問銷售的壽險顧問:「這張保單在什麼情況下會理賠?」保戶可以根據業務員的回答,來確定是否是自己所需要的適當保單。

二、搞懂保險契約條款。其中最重要的部分是關於各項理賠金的定義(在何種情況下會理賠,以及理賠金的計算方式)、除外條款,以及在購買保單之前,保戶每年要花多少的保費,才能獲得這發生於萬一的理賠金?

以國人常買的住院醫療險為例,並不是所有住院醫療險都有手術給付,有些僅限於住院時發生的手術才理賠,門診手術則否;有些手術就算有理賠金,但會視動手術的部位與名稱,而有不同比例的增減…。

有些保戶認為「給付項目眾多的『通通有保』式保單」較優,事實上,保戶應該比的不單是給付項目多,還要看用同一筆保費所換算出來的理賠金高低,以及各項比例所發生機率的高低,做為比較依據。否則,發生機率不高的理賠項目多,或是理賠金除以所繳保費的比例較低,都不見得是划算的保單。

更有的保單會設定一定的理賠「排除條款」,例如領了甲項理賠金,再符合乙項標準時,必須扣除已領的保險金;或是符合同一項標準,但在一定期間之內只能請領一次。

當然,保單契約條款通常是不太容易讀懂的法律名詞,保戶儘管不是法律專家,但也可以透過向業務員詢問「這保單的理賠項目有哪些」、「理賠金額是多少」,以及「是否有給付上限」…等問題,才能進一步確認購買不同保單的優勝劣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