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0-17 03:34:19發明家

保費豁免險 幫保單加保 年繳幾百元 一旦意外失能 保障不中斷!

【洪正吉╱台北報導】壽險繳費期間很長,許多民眾擔心發生意外後無法繳費,造成保單失效,因此過去喜歡選擇投保定期險或購買意外險。不過,壽險公司表示,隨著保險意識抬頭,目前民眾加買保費豁免險的意願已愈來愈高,目的是藉由年繳幾百元,換取保戶發生問題時免除保費繳納的保障。

好處多多
所謂豁免保費機制,一般指保戶在保費有效期間內,因疾病或意外傷害而使其完全不能從事任何工作以獲致報酬,且此狀況持續超過180日未能治癒者,保險公司就會追溯自失能開始之日起,於失能期間內,豁免保費繳交的義務,讓保戶不須再繳費即能讓原有保障不中斷。

比單買意外險便宜
換句話說,豁免保費機制等於是「幫保險買保險」。方式除了直接納入主保單的契約條款以外,大多數的壽險公司也會提供「豁免險」,讓保戶額外購買一個豁免險附約,達到豁免保費的保障。
壽險公司解釋,豁免如果是直接納入主保單,保戶無法選擇要或不要,豁免的保障範圍通常也只限於主約部分,無法擴及其他附約;如果是另外購買一張附約,則主附約都可包含在內。保費計算雖然跟一般險種不同,但無論何種形式,都比意外險便宜。
舉例來說,一個30歲的年輕人,年繳保費3萬元,加買保費豁免的費用通常在500~1000元左右。由於主約內含的豁免保費條款,保障範圍只限主約,因此,費用相對豁免保費附約會更低,但是保戶無法從繳款明細直接看出來。
為了簡化流程,包括南山人壽等公司,現在都在保單設計時,就直接將豁免的功能加入了主約,等於保戶投保的時候,不用額外再買1張附約。但是如果民眾發現,買的保單與其他業者的保障內容相同,保費卻多了幾百元,那就有可能是加了保費豁免條款。

提供親子豁免機制
壽險公司表示,在實務上就有位保戶買了20年期定期還本的儲蓄險,結果他只繳交了2年的保費,就罹患甲狀腺癌,所以達到壽險公司豁免險規定的保費豁免事項,之後都未再繳交保費,而且已領了10年的儲蓄險還本金。
比較特別的是,包括ING安泰及瑞泰人壽等保險公司,現在都有提供親子型保費豁免機制,只要父或母符合豁免項目,即可豁免子女保費的優惠。
因此父或母於豁免保費附約的保險期間內,因失能、罹患重大疾病、或第1~6級殘廢或身故時,可免繳子女的主契約及附加於主契約的所有附約保費直到繳費期滿。


須提豁免證明文件
壽險公司也表示,申請豁免保費時除了檢具保單、申請書以外,還須提出符合豁免條件的證明文件。
例如,二、三級殘廢的殘廢診斷書、重大疾病或特定傷病的診斷證明書、及相關病理檢查報告;失能則須按期提出醫療診斷證明書等相關失能證明,但在未確定是否符合失能豁免條件下,若於此期間遇有應繳保費日時,仍需按期繳付。
壽險公司強調,包括工作危險性高的家長或是單親家庭,因為家長就是家庭裡的唯一經濟支柱,投保的時候都可考慮豁免保費機制,避免將來發生意外繳不出保費,面臨保險契約失效的困境。




新聞來自蘋果日報 2006年10月16日 星期一 (丙戌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