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7-13 15:49:56Dave

撲鼻《異香》


 

2004年起,我毅然決然的開始動手寫品酒紀錄,至今也累積了超過750個品項,以手中仍擁有的sample數和未來可能參加的品酒會,預計2010年應該可以達到1000個的整數值。只是以此速度而言,雖然夠堅持,也不算太慢,但越寫越是疏懶,能用的詞彙也是日漸重複,代表的意義是自己的感官已經日益疲乏了。過去很能讓我驚豔的諸多風味,如今卻頗似幾只keyword按鍵,只需大致辨明後點選,便可自動組合成一篇品評文章,偷懶,且殊乏熱情。

即便如此,我依舊花上大半個小時去玩味每一支酒的香氣,也花上許多的篇幅去記述香氣隨著時間變化的情形,只因為「聞香」的樂趣對我來說,遠遠超過入口後的味覺體驗。在這種情況下,《異香:嗅覺的異想世界》一書,便如同為我量身訂作一般,尤其是作者Avery Gilbert是一位心理學家、氣味學家和聞香師,不僅正統學術出身,曾發表系列嗅覺感知論文,從事的又是實際香水調製設計工作,恰適合一方面對數字偏執,一方面又對蛋頭學者不信任的我。由於同時擁有學界與業界的經驗,讓這本書所舉列的諸多數據可信之外,也不致讓人感覺生硬難吞,可以和生活周遭相互對照,可讀性相當高,尤其是破解了許多和嗅覺有關的神話傳說,更叫我眼界大開。譬如:

所謂人類的鼻子可以分辨一萬種(甚或三萬種)氣味的說法,作者一開始便努力搜尋來源,發現可能是根據1927年由化學工程師E.C. CrockerL.F. Henderson所創立的一套氣味分類法,在這方法中,他們定義了四種基本味覺,每種為強弱程度分9級,所以總共區分出6561種氣味。美國哈佛心理學家Edwin Boring愛用這套系統,但大筆一揮的直接進位到一萬種,從此奠定了這個說法。只是從科學分類的角度看並無意義,因為將神經接收的訊號經由大腦進行簡化,心理學家稱之為「類別知覺」,簡化後的微小差異人人不同,也可以經由訓練獲得。不過UC Davis分校「葡萄酒系」的Ann Nobel教授和同事於1984年發穿來的「酒香轉盤」(Wine Aroma Wheel),以12大類、94種形容詞來描述葡萄酒香氣,對於業者來說一目了然。1970年丹麥氣味化學家Morten Meilgaard的「啤酒風味轉盤」,則一直到現在仍為全世界所採用,後來各產業,譬如香水、乳酪、巧克力、甚至楓糖也各自發展出自己的氣味轉盤,但氣味種類都遠遠少於一萬。

單靠鼻子,我們能從複雜的混合物中認出多少種氣味?根據澳洲心理學家David Laing的研究,實驗結果顯示,當幾種特殊氣味單獨存在時,每一種都不難辨認,可一旦將幾種氣味混合,例如三種,超過八成五的人連一種都分辨不出,而且即使是調香師或香料調配專家,雖然確實優於業餘人士,不過也無法從混合氣味中辨別超過三種成分,改用大家熟悉的氣味如乳酪、巧克力等等,結果沒有人能突破四種氣味的極限,顯然四種氣味是個牢不可破的障礙。這一點確實有趣,且不說品酒或美食大師,即便如我,在描繪酒類香氣時,使用的形容絕不止四種,難道我天賦異秉嗎?如果參與類似實驗其結果又如何?

德國心理學家發現,女性在氣味的記憶能力上勝過男性一籌,原因並不是感覺神經不同,而是女性的語文表達能力較佳,顯然對語文的掌握有助於提升氣味記憶,以及--我認為較明顯的差別--氣味辨識測驗的成績。不過女性賀爾蒙的變化、月經週期等等,都會影響對氣味的敏感程度,一般說來在排卵期將達到高峰,但荷爾蒙的影響與認知因素交互作用,因此十分複雜,產生的嗅覺性別差異也很是神奇。感覺科學家Pam DaltonPaul Breslin測試男性與女性對特定氣味的敏感度,經過30天的測試,發現女性對該種氣味的敏感度大增,不過如果換成別的氣味,則沒有顯見的差異。

抽菸必定影響甚至減弱嗅覺能力,這是我認為無須爭辯、理所當然的一件事,但許多著名的調酒師和香水調製師的菸癮都很大,而真正研究起來也沒有一致的結論。許多研究發現抽菸確實有不利的影響,但幾項最新的研究則否,其中一項針對942位澳洲人所做的研究發現,在接受測試前15分鐘抽菸,將使嗅覺表現暫時退步,但並未減損嗅覺表現或對嗅覺能力的自我評量。《國家地理雜誌》的嗅覺調查問卷結果則是模稜兩可,顯示抽菸者有可能對某些氣味變得更加敏銳,卻也對某些氣味變得遲鈍。我好奇的是所謂「自我評量」或「問卷調查」,這些都不算是嚴謹的科學方法,還不能說服我抽菸並無影響,我以為沈積在鼻膜或口腔的香菸氣味分子絕對會扭曲其他氣味。

這些兼顧學術與實務的資料充盈在整本書中。我如今的閱讀習慣是每碰到感興趣的段落,都會在書角折個小小的dog-ear作記號,以方便未來搜尋,但閱讀這本書不久,已經折了不下20個記號,搞得整本書角厚厚一疊,所以不再多作引述。但這裡必須多提一件,美國Montclair州立大學心理學教授Debra Zellner2005年發表了一篇有趣的論文Color Enhances Orthonasal Olfactory Intensity and Reduces Retronasal Olfactory Intensity,分別針對從鼻子而來的直接嗅覺(orthonasal),與從嘴而來的間接嗅覺(retronasal)進行實驗。她先準備兩杯氣味濃度相同的液體,但其中之一加了染料。在直接嗅覺實驗中,她讓實驗者眼睛蒙住或揭開眼罩來聞嗅這兩杯液體,結果顯示當眼睛蒙住時,兩個杯子聞起來濃度相當,但是脫下眼罩之後,加了顏色的樣本聞起來比較濃。至於間接嗅覺實驗,她讓實驗者用吸管啜飲杯中液體,不過杯子加了蓋以避免氣味從鼻子傳達,結果相反,加了顏色的液體反而讓實驗者感到氣味強度比較低。

Zellner的實驗結果,在直接嗅覺方面我可以理解,但間接嗅覺上的相反反應則讓我不呼不可思議,因為深色通常代表了濃郁、厚實,當顏色確實進入實驗者眼中,觸發的心理反應是否應該一致?

這讓我想到由來已久的焦糖爭議。在威士忌產業中,絕大部分的銷售量由調和式威士忌所撐起,所以保持每一批次酒質的穩定成為酒廠或酒商的頭一等大事。問題在於,即使酒廠費盡心思去保持所有製程的一致,包括大麥、水源、發酵、蒸餾到木桶等種種原料的選擇和製造,以及在漫長的陳年過程中時時檢視、翻動木桶位置,這些辛苦作為,都難以確保最後的產品完全符合所需,其中一個重要的指標,便是直接呈現在購買者面前的顏色。對一般消費者來說,酒色或多或少代表了品質的恆定,也就是如果外觀顏色有所差異時,眼尖的消費者可能立即質疑,甚至懷疑是否為假酒。另一方面,酒廠迷信喝酒的大眾存在「酒色越深就越醇厚」的迷思,將因酒色而選擇酒款品項,所以蘇格蘭威士忌協會SWA公布的法規,將焦糖列為唯一允許的添加劑。由於焦糖無香無味的傳聞已久,信者恆信而疑者仍疑,酒友Kingfisher自酒廠取得一罐焦糖,因此我們得以進行實驗。簡單的講結論,作為添加劑的焦糖本身存在強烈風味,加入酒中多少也聞得、嚐得出來,只是量的多寡而已,只是比較起Zellner的實驗,我們進行的方式不怎麼科學,到底是實質增加還是心理增加不得而知。

《異香》一書來到尾端顯得散落,作者從文學面寫「氣味喚起的記憶」有點力不從心,私下揣度可能是當初簽寫作約時的篇幅太大、企圖太多,讓資料的整合產生問題。但我繼續品酒寫評,有這本書擺在一邊踏實許多,至少比起浪漫恣意的《感官之旅》更能讓我感覺踏實,在學院一派,還有許多可供細細咀嚼的風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