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2-26 19:10:56齊老師

與網友對談「因果驗證」

 

由於先前討論到明星男校與女校學測成績的差異,議題轉向關於因果驗證的困難。我一方面引用 David Hume 、 Karl Popper 、 Thomas Kuhn 等一些哲學家關於因果驗證的主張,承認要驗證因果關係極為困難;但是,我又強調一種雙元性觀點,認為在一般日常的討論中,或可僅講求論述的可理解性 (reasonable) 。

網友N君回應表示了如下的意見:

「那幾位哲學家的思考方式有個共同點,而且也是他們最大的「問題」;那就是他們想涵蓋「所有的」情況;那當然會得到「因果無法被證明」的結論。物理和工程都是接受「誤差」的,統計更是。更重要的是,什麼理論能解釋什麼也都是「視情況而定」。」

「我完全同意很多社會學上的問題無法找出明確的因果,但是,第一那不代表所有的問題都不能,第二,因果並不代表「一對一」,一個果可以有很多因,雖然每一個因所佔的比重未必能被了解,第三,也是最關鍵的,就是「誤差」。如果凡事都要求「絕對準確」那就什麼事都不用幹了,恕我直言,我覺得這是那些哲學家向來最無聊的地方。如果科學家也都是用這樣的態度做研究,他們多半什麼事都做不出來,整天都把時間花在爭論「最嚴格的定義」。」

「社會學研究的困難在於變因太多與變因之間交互作用過於複雜,但是我不認為在社會學當中一些較小、相對較單純的題目也都完全不可解。」

「回到板主原先的問題,為何明星高校的男生表現比女生好?我覺得與其討論這個問題到底有沒有答案,不如著手去蒐集驗證所有假設所需要的數據吧?」

對於N君的費心回應,我非常感謝,同時我也再試做了如下進一步的申說。在許多點上,我與他的想法是一致的,下面的討論比較是針對有出入之處。有些出入其實很細微,只是它也可能因為不注意而被衍伸成更可爭議的問題。

關於哲學家的角色,我傾向給予較多的肯定。我不強調哲學與科學間的對立,而寧強調兩者間的互惠。哲學家也許顯得太執拗,但是,他們的執拗通常在他們的思想系統裡是有道理的,是不能隨意退讓或變通的。讓我們再談談 David Hume 。其實,他之所以說無法驗證因果,他是有前提的,因為他強調確定的知識只能來自感官經驗。但是人的感官經驗卻又總是有限的、零散的、主觀的,而且「因果律」又不是感官所能經驗到的事物。所以,康德才需要補上「先驗範疇」作為知識的另一前提。

Karl Popper 顯然是受到 Hume 的影響,所以對經驗歸納的方法也缺乏青睞。他認為經驗歸納的方法無法驗證理論,這一點我是同意的。我認為其理甚明。但是,他後續提出的否證 falsification 的方法其實也有問題,因為我們又憑什麼確認一個案例就能駁倒一個理論,那個案例如何確知不是例外?

話說回來,如果我們不強求一次性確切無誤的證明,就像吶吶溪先生所說:(不要)凡事都要求「絕對準確」。那麼,歸納法與否證法卻也都可作為漸進證明的一部分。而且,否證法其實也還是廣義的歸納。而他們都能漸進使我們確認因果。

總之,我對哲學家不像N君這樣反感。雖然我同意哲學家有時候太彆扭、太少彈性、太閉門造車、太重內在的系統完整性及邏輯的嚴謹性,卻又有時候對很基本的部分有盲點,但是我還是認為他們正是促進知識獲得確定性進展的重要助力。其實,科學家又何嘗不給人彆扭、少彈性、閉門造車的印象呢?哲學家只是更多思辯性、後設性,而少經驗性的探索。

我認為西方之所以不是只有「科技」,而有「科學」上的進展,部分原因恰是在於西方有哲學(以及與哲學有微妙關係的神學)。哲學不是與科學對立的勢力,而是科學家的諍友與助力,甚至是科學研究者的燈塔。西方的研究者,在相當程度上,正是藉著哲學思想的翼助,把研究變成具「科學性」,並建立起堅確的立腳地。

再說,一般的哲學家並不會說因果關係是「一對一」的關係。但不論是幾對幾,關鍵是要回到基本點:究竟所陳述的這個因果關係是否為真,還是虛幻想像?他們想要努力排除後者。但是,最後他們似乎都發現,無法完全排除。

是不是無法完全排除偽似的因果關係就不能確認因果?我想,這後續還有得爭吵。我先前就說過,我抱持雙元性觀點。標準嚴格有標準嚴格的道理,而放鬆也有放鬆的道理。

我想,我與N君其實真正的差別不大。最關鍵處在於如果要放鬆標準,應該放鬆到什麼程度?打個比方,N君似乎認為:我們不必要求 100 分,可放鬆到 80 分;而我卻可能是說,何妨放鬆到 60 分。

我的真正意思也不完全是這樣。我認為應該進一步做出區分來,日常的討論與學術的研究,標準終究不可能相同。前者或可放鬆到 60 分,或者說,只要推論是 reasonable ,就不妨放行。但是,學術研究則要達到 80 分以上的標準。當然,所謂 60 分、 80 分,也只是個比喻,實際無從具體衡量,充其量是弄出一些指標來。

我實際上想要伸張的意見立場有二。

如果每個人都只提出籠統的推理,而無人進行精細嚴謹的研究,那會是遺憾的問題。但是,如果不准人提出較籠統的推理討論,意義又自不同。後者恐怕會限制了思想與靈感的發展。那也是一大遺憾。隨時有人提出其靈感想法,再由適合的人去進行嚴謹研究,這才是合理的狀態。如果有人說:你少在這裡亂說話,你應該先去做完研究再來說話。那恐怕就嫌要求過苛。

另外,如果限制關於兩性差異的討論,那也會是限制了思想的自由,也限制了可能的靈感創發,甚至也限制了可能的全體真正福祉的追求。

在關於此處知識論的議題之前,我們原本的議題是關於明星男校與女校學測成績的差異問題。有其他網友暗示,提出這樣的議題並不妥當。

我猜想,不妥當的議題是關於男女(能力)有別這個議題。

我回應表示,我花了許多筆墨所要強調的恐怕恰是相反的意見,我認為就是應該要討論,不應該避諱。至於結論為何,當然還是開放的。我先前只是試著點出可能的幾種結論而已。結論的「開放性」很重要,如果不保持開放性,那麼,我會贊成應該避免掀起相關討論。但是,如果對結論保持開放性,那就沒有太強的理由拒絕做相關的討論。

總之,如果有人說像性別差異(或是性別能力差異)這樣的議題是不應該討論的,對這種心態我表示不以為然。我認為這正是我所謂的「政治正確」式的觀點。政治正確本身其實未經深入檢討,它的真正作用是未知的。嚴格來說,所有的「政治正確」式的說法,背後都可能隱藏霸權,以霸權所定義的福祉來決定什麼議題適合討論。這些卻也都可能帶來扭曲的認知與實質的不利。

該網友表示,「學測成績不足以反映學習成果」。對此,我大體同意。或者,如果有人說「學測成績不足以反映學習能力」,我認為也都有一定的道理。但是,我不贊成全稱式命題。學測成績的確不足以反映全部的學習成果或學習能力,但是,它有沒有反映「部分」的成果呢?而因為只是「部分」的成果就不值得討論嗎?部分又佔全體的多少比重呢?這些不需要去追究嗎?如果某種學測結果的男女差異具有普遍性與持續性,這不是一個很值得探索的現象嗎?

說到這裡,我認為還可牽涉到關於「平衡性」的問題,我們可能遇到太多的胡言亂語和偽似真理,以致真理不彰,所以我們要求說話要嚴謹。但是,我們也可能因為過度要求嚴謹,以致不敢說話,讓可能有的靈感也歸於無有。這也同樣令人遺憾。而且,也許我們在要求嚴謹的時候,是有選擇性的,違背我們常識的話,或是「政治不正確」的話,我們就覺得不夠嚴謹,就不應該說;而符合我們常識或「政治正確」的話,我們就不去要求其嚴謹性。最後,常識或是政治正確的論述就自然佔據了上風,主導了知識走向。

什麼才是最適切的平衡點?這種問題,我認為只能慢慢摸索而得。

PS:N君也討論到關於機率與因果的關係,這個議題很有意義,可能是個重要的突破點。但是因為牽涉面廣,希望有機會再另做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