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3-23 01:51:40Pan
我們都是金沙事件的共犯
時至今日還在金沙與少女的派彩糾紛,也許看來有點過時。然而,如果我們的討論在“該不該派彩”及“事件對社會風氣的負面影響”這些議題上結束,卻未免有點可惜,白白錯過一個反思事件牽涉社會的不同環節問題的大好機會。在此,我不打算談論該不該派彩,也不談事件帶來的道德影響,我反而想回過頭去看整件事是如何發生的,並提出兩個假設:如果這件事不是因一對香港母女而起,不是由香港傳媒率先披露,事情發展會否不一樣?如果這件事不是發生在農曆新年,事情結局又會否改寫?
先梳理一下這件事的時間軸線:年初三(20日)下午五時許,香港未成年少女於金沙贏得鉅款而賭場拒絕派彩;年初四(21日),此新聞即登上香港《蘋果日報》的頭版,標題是“少女贏74萬,金沙唔畀錢”;年初五(22日),《澳門日報》亦把此消息放在A1頭條,以“少女中空寶”為題;年初六(23日),澳門博彩監察協調局指金沙容許未年成人進場賭博是嚴重錯誤;年初七(24日),博監局要求金沙向該少女派彩。從爭議開始到蓋棺論定,整個事件為時不到四天。
“金沙唔畀錢”──香港傳媒的預設立場
是的,雖然報道時間只差一天,但香港傳媒的率先報道已為事件定性:金沙賴帳唔畀錢。在這種預設立場下,形勢立即不同:本來可以是很純粹的法律問題,一下子變成了有關金沙(一間國際性賭場)及澳門(一個東方賭城)的對外形象的公關危機。只要處理不當,金沙與澳門的形象隨時在賭客一大來源──香港人──心目中毀於一旦,後果不堪設想。加上這對母女懂得利用傳媒,新聞馬上成為港澳兩地的熱門話題,也令金沙與澳門政府倍感壓力。如果這件事發生在澳門人身上,如果事件一開始由澳門的傳媒主導,結果不一定會改寫,但至少,事件不會變得那麼逼在眉睫,而金沙、澳門政府及民間輿論幾個方面起碼會有更多時間沉澱,為這個極富法律爭議的問題想出更為妥善的處理方法。如今,金沙及澳門監博局似是以“事情處理得越快,帶來的負面影響越少”的危機處理原則,把事件當成是公關問題,而非法律問題。
在澳門的經濟地位日益重要的今天,澳門在香港主流傳媒的曝光率越來越高:黃金時段有節目經常介紹澳門房地產,報紙有澳門消息的專版,八卦雜誌介紹澳門的吃喝玩樂,嚴肅雜誌分析澳門的經濟形勢。在神通廣大的港式傳媒的“器重”下,金沙事件只是一個序幕,日後將會有更多有關澳門的事件會由香港傳媒披露,甚至主導新聞事件的輿論傾向。的確,從新聞專業的角度來看,多元的消息來源總比單一的好,然而,這也引來不少挑戰:澳門的傳媒如何自處、如何招架?澳門人該慶幸多了不同的角度看澳門事,還是擔憂香港傳媒會像金沙事件一樣錯誤引導民眾思考?當澳門越來越受注目,當澳門人對資訊的需求日大,澳門的傳媒生態會否改變?在澳門成為亞洲第一賭城之後,一個傳媒新時代似是山雨欲來。
有關金沙事件的第二個假設是:如果事情不發生在農曆新年,結局會否改寫?這個假設,至少帶來三個層面的思考:一,傳媒運作的季節性;二,這個危機的公關意義;三,傳統港澳人的過年心情。
對傳媒工作稍為熟悉的人都知道,農曆新年是新聞的淡靜期:政府休息,股市停業,高官放假;要報道煙花匯演花車巡遊又無聊,要報道車禍仇殺等社會新聞又不合時宜。金沙事件從天而降,幾乎集合了新年期間最好的新聞的所有元素:從新聞價值的角度看,它富衝突性與爭議性,但它卻又是一則相對無關痛癢的新聞,沒有死人沒有慘劇沒有政府陰謀;它充滿了人情趣味,引起了市民過年時喜歡“發新年財”的共鳴,它甚至適時地帶出對賭風的一點反思。總之,它的衝突恰到好處,它的爭議生得逢時,它為讀者提供一個有趣的話題,適合任何年齡人士在拜年茶聚時討論。再加上事件中的一對母女面對鏡頭表現生動絕不怯場,更是加強了整則新聞的趣味性,而結果是──它引起的注目與爭議越大,這對金沙及澳門政府造成的壓力亦越大,事件不能獲得最理性最妥善處理的機會亦越大。
“最好送利是”──這是個共犯結構
既然順理成章地登上香港最具市場觸角的報紙頭條,事件對金沙及澳門政府來說就不是法律問題那麼單純。事件在年初三發生,一個為時約十天的旅遊黃金期剛剛才告揭幕,賭場與澳門政府又如何承受得住“賴帳唔畀錢”的污名?這種事件發生在農曆新年,對傳媒來說是最好的時機,但對金沙及澳門政府來說卻是最壞的時機,是一個極大的公關難題。在“過年大過天”的中國人社會發生這種威脅“做生意大過天”的公關事件,當局自然以迅戰迅決的方式應戰,也就犧牲了沉澱、討論、研究的機會。
對於金沙按照博監局的指引派彩,坊間不少言論表示反對。然而,如果整件事對少女、對港澳年輕人、對社會風氣、對法治造成影響,那麼,需負上責任絕對不只是金沙及博監局,還有千千萬萬的中國人。賭博這行為,官方稱為“博彩”,這是第一重淡化,賭場稱呼它為“娛樂”,又是另一重美化,然而,最努力把新年賭博合理化的人卻是我們自己──港澳人都把它稱為“發新年財”。這句“發新年財”對應著港澳人過年時最熱門的祝福語“恭喜發財”(請注意,新年時說“恭喜發財”的習俗,全中國唯有港澳最流行),簡直有鼓勵賭博之嫌。而根據香港《蘋果日報》的民調,竟有近三成受訪者認為金沙最好向少女送出一封“利是”以安撫當時人,而置法理原則於不顧。過新年當然要“利利是是”,過新年當然要息事寧人,談什麼法律精神?所以,我們不必把責任全推在政府身上,責怪金沙就更是無道理,這壓根兒是個共犯結構──是我們這些朝夕希望“發財”的港澳人,共同造就了這次的金沙事件的結局。
金沙事件告一段落了,但它折射的問題卻牽連甚廣:澳門傳媒要如何面對新時代的挑戰?在一個傳媒力量強大的時代,我們如何冷靜地把爭議交給法治?我們是否曉得我們看的新聞其實是經傳媒一番運作的結果?當法治精神被公關手段威脅,我們該怎麼辦?我們又是否需要檢討自己對“發財”的態度?過年可以講聲“身體健康”或“新年進步”去代替“恭喜發財”嗎?我不是法律專家,不敢斷言金沙應否派彩,這問題應交給獨立的司法機關。我在乎的,是整個事件發生的過程,以及它引申的各種文化反思。不過,如果家長及教育工作者能幫年輕人梳理一下整件事,引領他們思考以上問題,那麼,這一切或許就會有它的價值了。這篇文章也許來遲了,但跟年輕人討論相關問題,卻永不嫌遲。Create_adam@yahoo.com.hk
穎衡
2007-03-30 23:35:26
蘋果是否來澳,根本沒有甚麼影響可言,甚至擔心蘋果影響澳門「善良風俗」也是多餘的。
澳門人早就是吃香港傳媒的奶水大,試問那一個澳門人沒有看過香港報紙、雜誌、電視;又或者問每天花多少時間看澳門新聞。
誠如台灣中時、聯合如此具規模的報社面蘋果也不得不「蘋果化」,澳門媒體有需要「蘋果化」嗎?我想也不必了.不求進取在質上贏對方,搞咁多花"腎"都係白費心機。
至於金沙事件,正正說明了澳門長期地被香港「東方化」,香港傳媒主導輿論,左右政府決策,小澳門「依附」在大香港的旁邊,是香港的邊陲。或者,澳門最需要的,是一家「半島電視台」
穎衡:
是的,如你所說,澳門社會其實已經「蘋果化」了,
不過,我又始終覺得部分澳門人對香港主流傳媒會有某程度的若即若離,
但疏離到什麼地步呢?還是真的全被同化呢?卻又是值得做篇論文的話題.
喂,你不是想讀研究所,要不要以此為題? 我是認真的!
eddie,
我同意。整個社會的「蘋果化」固然可怕,但以今天香港的傳媒環境看來,若沒有了蘋果,言論的多元化將進一步被壓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