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3-25 23:16:20ne

誰跟誰團圓?

 

 

張愛玲遺作小團圓事件之前鬧得沸沸揚揚,

傳此作為張愛玲之半自傳文學,可想其出版後投入文壇裡會激起多大一陣水花,連非張迷者都會因好奇心作祟而一窺。
當然這整件事如羅生門般地爆發開來,
擁有著作權者以及決定出版的書商還有其他愛護張愛玲的書迷的眾多對話,一下子如煙霧般遮住了你我的雙眼,我們無法辨明誰的是以及誰的非。
事到如今,恐怕只有已入土十幾年的張愛玲本人才有資格說她要不要出版。
 
在我看來,兩造對立的立場似乎都有這麼一點道理,
而道理當然都是被挑著說出來的,不是道理的,就被隱身在崎嶇小巷裡不見天日。
 
我並不是張迷,只是讀過少許她的作品。
我想講的與本書無關,畢竟我也還未閱讀,
我只是對於"遺作"這兩字很有感覺。
 
 
創作者對於未公開的作品往往有其偏執,而我相信細膩感性如張愛玲者更甚。
而創作者在死去之前,手邊必定有正在進行的工作。
 
透過一來一往與經紀人、出版社幾百封的書信中,真的能還原張愛玲的本意嗎(是否要出版小團圓)?
不盡然。
如非當事人親口說明:對,請出版、請公開。
我想任何人都不能刻意去抓口語間的蛛絲馬跡來證明它想要被出版,
這非常不合情理,也失去對過世者的尊重。
 
 
試想,我們即便不是創作者,
若哪天死後自己的書信照片被赤裸裸的公開,這些我們從未說要銷毀,卻也沒有說要公開的文件資料被放在陽光下曝曬,躺在地下的你,能不爬起來怒吼嗎?(希望你的現在不是半夜。)
 
陳珊妮說,她每隔一段時間就會將自己不成熟的作品銷毀,以避免這些作品流出。
這是很好很聰明的作法,但不是每件事物都適合這樣處理。
 
比方具有保存價值但不想被公開的一些文字圖像,人都還在,我又何必處理它,
但是我們同時不能確定明天醒來還繼續活著,
哪天一個行色匆忙,就跟著路邊的黃沙飄散,誰還管得著留在哪裡的什麼東西不能見光啊!
 
這一切的一切只能靠幫你處理的家人或是朋友來斷定了。
用智慧、用尊嚴來想,而不是用私利、用自我想法來判斷。
 
說真的,對於張愛玲的著作曾經帶給文壇的影響而言,有差這麼一本書嗎?
這本書足以影響她的遺世評價嗎?
非張迷者會因本書而愛上她嗎?也許,但對張愛玲而言,目前的她有差多一個人愛她嗎?
沒有這本書,張愛玲的著作就少了整體性的精采度嗎?
或說沒有小團圓,張愛玲就不是張愛玲了嗎?她在文壇就不存在讓人尊敬的地位嗎?
 
人類總是非常自負的以自己的立場解讀他人的思想,
以為沒有本作品,誰會遺憾
誰啊!究竟是誰在遺憾了?
死去的人會在哪裡遺憾你都不知道,
而你若能知道死去的人正在遺憾,不恐怖嗎?
讀者遺憾?
不用這麼高度地讚賞自己的判斷,
讀者從頭到尾都不知道本書的存在,他們要去哪裡遺憾。
 
 
真正會覺得遺憾的人,只有那少數幾個人。
版權繼承者宋以朗先生、拿到稿子的皇冠出版社幾個人,還有極少數的朋友或親人。
 
 
因為不知情者與已逝者,根本談不上遺憾這兩個字,不是嗎?
 
 
尤其,文中內容更大篇幅著墨張與胡之間的關係,
想保留最巨著的張愛玲作品給後人,而後人真以純文學欣賞而非窺探私密角度來閱讀?
 
 
 
 
 
還是不盡然吧。
 
 
 
 
 
補充一個網路看來的故事背景:張愛玲在1992年立遺囑,指定好友宋淇夫婦為自己全部遺產的代理人,
隨遺囑附上了一封信交代其作品後續處理方法,並寫了一句:小團圓小說要銷毀。
而宋淇夫婦相繼過世後,2007年其子宋子朗獲得繼承權,整理其遺作之後,決定出版「小團圓」,
並說道,他留有1993年張愛玲與出版社往來信件,說明小團圓修正工作繼續進行,
也因此宋以朗先生判斷,張愛玲有可能、想要、也許、或者、說不定、maybe要出版這作品。
 
Who knows?
而張愛玲真的想讓世人在她死了十幾年後猜測著:哦!原來她拿掉過小孩。嗎?
 
 
 
再補充一點,宋以朗是個生意人,而他手中握有多箱的張愛玲遺作,他亦表示,有幾部作品尚等著問世。
 
好樣的。
我是沒資格說什麼,我既不是張迷也非相關他人,
 
只是感嘆,
人哪!總在自己廉價的行為背後,加了很多高貴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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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26 12:43:07

我每次都跟夫子說,他以後把我寫給他的情書集結出版,退休金就有了,再把我送他的畫數幅,拿去拍賣,晚年不虞匱乏,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