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2-26 09:28:54浅尘

[中國青年報之關注民生] 河南農民蒙冤入獄10年 遭刑訊逼供致脾臟

當郝金安離開呆了近10年的監獄時,他只是下意識地回頭望了一眼。三道鐵門依次關閉,鐵窗生涯終於被拋在身後。在他前方,監獄的負責人、檢察院和法院的領導以及律師,給他帶路。

多年前,這個河南舞陽的農民曾經按下改變命運的另一個手櫻在一紙口供書上,郝金安承認自己搶劫殺人,隨後被判死刑緩期執行。

50歲的老郝至今清楚記得這場牢獄之災的起點:1998年1月24日晚8時,4名自稱山西省臨汾市鄉寧縣台頭鎮派出所的員警把他帶走。那時他是當地一家煤礦的工人。一個同樣來自舞陽的礦工劉茵和被害,他成為首要懷疑對象。不僅如此,在他租住的房間裏還找出與現場腳印吻合的一雙皮鞋,外加一件血衣。

在郝金安的自述裏,他這樣辯解:鞋子是花20塊錢從老鄉牛某、楊某那裏買來的,血衣也是他們留下的。

在檢察機關一份時間為1998年8月5日的訊問筆錄裏,有著同樣的說辭。其中,郝金安還提出牛、楊二人為真凶的懷疑,並賭咒稱如果說謊“就把我殺掉”。

但這一辯詞並沒有被鄉寧警方以及後來的臨汾市檢察院和法院採納。郝金安語氣急促地回憶說,那些員警甚至沒有給他說話的機會。在一間平房裏,他先是被扒光了衣服,接著受到皮鞋的踢踹和警棍的抽打。曾經昏過去醒來,發現身邊多了盆冷水。直至天亮時,這位已經無法站立的疑犯終於承認罪名,毆打這才停止。

但他的苦痛並未因此結束。10天內,他渾身帶傷躺在看守所裏。隨後,被送到醫院做了一個手術,左腹留下一條一掌寬的傷疤。他並不知道自己做了什麼手術,直到幾天前,他才從109醫院的醫生口中,得知自己少了一個脾臟。這家醫院的一位負責人表示,自己雖然並未研究過郝金安的病例,但根據常識判斷,摘除脾臟大多因打傷所致。“我身體原來棒棒的,現在卻成了殘疾人。”這個農民嘟噥道。

他從未料到自己命運的逆轉。1996年,他離開河南老家到山西打工,原是為了掙錢娶媳婦。據說,他很受礦長器重,曾被任命為工頭,帶領十幾個人在井下拉煤,每個月能掙800塊錢。但兩年之後的年底,他便因涉嫌搶劫殺人被山西省人民檢察院臨汾分院提起公訴。儘管郝金安在法庭上表示:“我是冤枉的。”但最終山西省臨汾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宣判:郝金安犯搶劫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這個唯讀到小學三年級的農民,當時並不清楚死緩是不是要“掉腦袋”。身旁的律師提醒他不服可以上訴,但他同樣不明白這個法律名詞的含義。

但這個光棍漢就這樣一步步邁進了鐵窗。“苦悶”是他形容其中滋味最多的詞語。他很少參與看電視、打籃球等娛樂活動,常常半夜藏在被窩裏哭,有時因為壓力大而失眠。偶爾和獄友們說起這段冤情,也很少有人相信,“這麼大的案子,不可能判錯。”

他也很少想家,因為“沒有家”。在他出生不久“剛會爬”時,就失去了父母,只有一個年長5歲的姐姐。為了不連累親人,他最初從不聯繫她。更何況,那是筆不小的開銷,每個月8塊錢的津貼,寄一封信就要花去一半。

但是,在12月18日上午,當郝金安走過又寬又長的監獄走廊,看到為自己伸冤奔波的姐夫吳明甫時,他麻木的臉上還是有了一絲表情。“哥!”他抱上去哭了起來。

事實上,直到4年前,吳家才收到來自汾陽監獄的信件。一個署名郝金安的人張口就要200塊錢,說是治療自己的頭痛玻起初吳明甫擔心這是有人欺詐,並未回復,因為他以為久已失去聯繫的內弟早已離開人世。直到第三封信,他們才意識到,失散多年的親人真的可能成了勞改犯。

這一事實令他難以置信。在他的印象中,郝金安老實本分、“沒有很多心眼”。在河南老家,他的這個內弟守著近兩畝地的包穀和麥子過活。作為村裏有名的窮光蛋,土房裏只擺了張木床,連頭牲口都買不起。

2004年,吳明甫帶著疑惑來到汾陽監獄。隔著厚厚的玻璃,在他面前出現的是一個頭髮、鬍子已經花白的人,他有些不敢相認。“老了太多了。”他說,“人家都問這是你大哥嗎?”

吳明甫這才得知內弟的“冤情”。他決心為內弟申訴,但郵寄出了七八十封申訴信,始終沒有得到回應。直至去年,河南省宜陽警方逮捕了牛某。經過偵查,鄉寧縣公安局確認,劉茵和一案的真凶是牛某等4人,而非郝金安。

不過,聽到這個消息時,郝金安一點都不相信。“這麼多年了,咋會一下子抓住呢?”他認為這是親人安慰自己的謊言。當他看到鄉寧縣公安局的通知時,更是懷疑:“我咋能相信抓我進牢的人的話?”

這個關在監獄裏的農民始終相信,自己下半輩子“就這樣了”。直到離開監獄前兩小時,他還懵懂地猜想自己為何被喊到會議室裏談話。他並不知道,早在前一天上午,山西省人民檢察院和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就決定在沒有依照程式宣判其無罪之前,先進行取保候審。

12月18日中午12時,郝金安在汾陽市金盾賓館享受了離開監獄後的首份大餐。面對飯桌上的魚蝦和汾酒,他有些誠惶誠恐。因為“這麼多領導”陪著吃飯,還“這麼友好”,對他而言是第一次。

在醫院,他換下了臃腫的囚衣,換上一件灰色羽絨服。這是姐夫估摸著他的尺寸,在太原市一家批發市場,花60塊錢買來的。由於事先沒有準備牙刷毛巾,一位副院長主動拿出自己的兩套送給他。

他並不健談,只是記者問什麼答什麼。“我被關了快10年,得花好幾天才能說清楚腦子裏想的是啥。”這個老實人有些木訥地說。
據身邊人形容,如果有陌生人問話,他的眼睛會突然睜大,臉色也變得很差。晚上睡覺有時會莫名驚醒,“似乎時刻處於恐懼之中”。

在找到真凶後的一年裏,為他洗刷冤情似乎還不是那麼容易。郝金安姐姐一家,從女婿到兒子都曾為他奔波。但遲遲沒有結果。法院說,最後一名嫌疑人尚未抓獲,需要公安加大辦案力度;而檢察院稱,必須等法院再次裁定才能放人。

吳明甫一度“絕望得想要放棄”。他說自己這些年為了打點這件事,先後已花了三四萬元。每次來山西都是住15塊錢一晚的小賓館,“被子什麼的都特別髒”。而他妻子的雙眼也由於為弟弟流淚過度而導致青光眼,花掉了3000元手術費。

最終他們寄希望於媒體。12月中旬,河南一家報紙連續兩天報導此事。很快,吳明甫就接到律師李萬忠的電話,稱山西方面希望家屬能夠儘快赴晉解決問題。目前,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已經決定于明年1月10日,對郝金安一案開庭再審。

記者聯繫了山西省人民檢察院,但對方表示,在此案結束前,他們不會接受任何採訪。記者同樣聯繫了臨汾市公安局,但截至發稿時還沒有回應。與此同時,太原市109醫院也不讓記者接觸郝金安本人。

眼下,這個農民還顧不上考慮他的將來。不過據說,他在老家的房子意外被燒毀,如今只剩下一片荒地。他的律師李萬忠為他的將來感到擔憂:“哪里安家?怎樣安家?怎樣治病?怎樣生活?”這位山西晉商律師事務所的副主任用“悲哀”和“沉重”來形容自己得知此事後的心情,他也因此志願免費為其代理案件。在他12年的檢察官和8年的律師從業經歷中,“從未遇到過此類錯案”。

在他看來,郝金安一案中,“公安機關偵查工作粗糙,以審代偵,以刑代偵,而法院和檢察院都未能嚴格把關,最後連死刑復核關也輕易闖了過去。”

“四重糾錯關卡,如果有任何一個關卡把住了,郝金安的悲劇就不會出現。”這位律師語調沉重地說。

另一家報紙把郝金安和聶樹斌及佘祥林作比較,稱其為中國司法界“烏龍案件”最具意義的標本。這家報紙評論說:“更可怕的是,在‘烏龍案件’面前,我們的司法救濟和糾錯卻顯得那樣的滯鈍,那些蒙冤者不得不繼續披著莫須有的罪名,繼續著失去自由的冤獄生涯。”

郝金安記得自己走出監獄的那天上午,陽光燦爛。坐在開往醫院的汽車後座上,他第一次看到了高速公路、立交橋和翻蓋手機,還有大街上穿得“花花綠綠”的男女。一切都和近10年前離開時大不相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