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5-25 21:07:57晃晃攸攸

我愛你

回頭看,什麼都沒有,傷口癒合了,只剩連自己都無法分辨的淺白的痕.還痛嗎?如果不曾再受傷,不會知道那傷曾經有多痛,痛得讓那之後所有的傷都感覺像第一個傷,只是不斷的加深.又或者,每一個傷其實都不一樣,只是每傷一次就讓人想到第一次所受的傷,比較這些傷哪裡不一樣,哪一次比較痛,然後就覺得新傷口似乎沒那麼痛了,永遠是第一次傷得比較深.甚至,如果每次都探究受傷的原因,才發現其實後來的每次受傷都和第一次受的傷有關,第一次的傷在心底所造成的影響已經根深柢固,如果不跨越,它就會像一個界限致使人每次在同一個地方停下來,不在前進,自己局限的同時也讓別人受到傷害,對方於是去比較自己現在和第一次所受的傷害哪一個比較痛.永劫回歸.
我愛你,我,即發話當時之主體,第一人稱代名詞.愛,動詞,表某種感情.你,指自我之外相對應的一方,屬第二人稱代名詞.我愛你,組合在一起,在東方之意為….,在西方代表….,在古時的意義,現今的意義…..如果能夠這樣解構愛情,愛情還有什麼意思?為什麼非得解構不可?原本的完整,解構之後,只剩自以為是的字詞串連,誰准你這樣解構我的愛情?誰准你從我的愛情觀裡追溯我的童年,窺視我的心裡狀態?誰賦予你這樣的權力?除了我,誰能代我發言,趁著我無法發言之際自行解釋我所有的思想和過去,並說自己是權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