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2-28 01:51:36尚未設定

不該去聽他唱歌的,一聽到他的歌聲,我就知道,我還是愛著他的。

從十九歲到二十六歲,事隔三年不見,我沒有忘記過他。他不是我的初戀,而是我第二個愛得深切的男人;一個辜負我的男人;一個覺得我是他永遠的情人的男人;一個四十歲的男人;一個說他很想念我的男人;一個說接到我的結婚喜帖後,他寫了封信給撒旦的男人;一個知道我離婚一年多還是單身後,就一直親吻我的男人。

這次見面,他比從前更在乎我,他見我的時間不再是從前的一個星期一次二個鐘頭,而是不時回頭問我需要什麼,食物?酒?外衣?

他說,我是最棒的。他說了不只一次的:不要再離開我!這次,沒有酒精的催化。

我知道我不該再陷入他的迷情之中,可是,他就是這樣,一直讓我難以抗拒。有男朋友的時候我可以強迫自己對他說不,可是,偏偏這個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