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0-09 23:53:47小黑

法官不應受到如此驚嚇

一時錯亂
到底是因為沒唸書所以摸魚亂判的法官比較瞎
還是站出來說法官不應受到如此驚嚇的律師比較瞎
我看是只能讓法官重修卻不讓法官死當的法律最瞎
是看到新聞才知道法官是亂判的老百姓最驚嚇
---------------------------------------------------------------------
印度法官胡亂判決 最高法院命重修法律課
2007-10-08

印度新德里地方法院的一名法官,法學知識不足,胡亂判決,結果印度最高法院命令他回到法學院重修三個月的法律基礎課程。

美聯社報導說,新德里地方法院法官提華利多次做出錯誤判決,給高等法院造成很多困擾,例如高院已經宣判一名被告無罪,但提華利卻對這名被告發出拘捕令,讓高院感到相當困惑。這樣的案例發生多次後,印度高院於是發出一紙公文,通知提華利法官必須返回印度德里司法學院,研修三個月司法常識,然後才能繼續工作。高院還要求德里司法學院把提華利學習進度隨時通知高院,以免提華利不用功唸書,在那裡摸魚。

其實,印度一些地院法官缺乏基本法律知識,他們作出的判決經常被高等法院或最高法院推翻,為了「殺一儆百」,最高法院要求複印這一命令,發給新德里所有法官。但也有人認為,這項決定妨礙了法官自行斷案的自由,有律師表示,地院法官不應受到如此驚嚇,最高法院法官沒有權力命令地院法官重修法律知識,這對那名法官是莫大的恥辱。

在我國,上級審發現原審法官之辦案顯有草率情形,依各級法院法官自律委員會實施要點第5條第1項第10款規定,各法院院長應即主動檢具相關資料,將該法院法官送交法官自律委員會評議。經評議認為法官有處置之必要,依同要點第9點第1項規定,可由院長口頭勸誡,或由法官自律委員會書面勸誡,或建議行政監督長官依法院組織法第112條、第113條處理,或建議移送法官評鑑委員會評鑑,或建議司法院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