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5-25 00:58:20惠惠

幼稚園設立人未辦結算申報未設帳記載應就全部收入總額核算所得

財政部830824台財稅第831606428號
幼稚園設立人未辦結算申報未設帳記載應就全部收入總額核算所得
私立托兒所、幼稚園設立人未依法辦理結算申報,或未依法設帳記載並保存憑證,或未能提供證明所得額之帳簿文據,而依本部頒訂之成本及必要費用標準核定其所得額者,應就其全部收入總額(包括代辦性質收入)核算之。
第二條(適用範圍)
執行業務者執行業務所得之調查、審核,依本辦法之規定辦理,本辦法未規定者,依有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私人辦理之補習班、幼稚園、托兒所、養護、療養院(所),不符合免稅規定者,其所得之查核準用本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