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0-29 18:39:18AManDa

責任不是只有社工員需承擔!

今日凌晨時同事接到媽媽友人去電,告知小朋友受暴的狀況,父母已經離婚,小朋友的監護權由爸爸行使,但假日時小朋友會去媽媽家住,昨晚媽媽下班回家後發現兩個小朋友受暴的傷痕,老實說,如果沒發現,就是他媽瞎了!


(唉呀呀~我想我需要上一上情緒管理的課程,火氣越來越大。)

兩個國小年紀的小朋友,一個被皮帶抽打到腿部呈現紫黑色,一個則是被皮帶打到臉部紅腫瘀青。而那些可怕的傷痕都是出自他們的親生父親之手。

往往這種新聞一出現在電視上,群眾們首先會質疑的是什麼樣的父親會做出這種神人共憤的行為?

但我總是質疑的是孩子的資源系統到底出了什麼問題?

即便媽媽不是監護權人,但是假日她會看到小朋友啊!怎麼會沒有發現小朋友總是帶著傷前往?其實她有發現,但是她從來沒有做過通報,就連凌晨這通電話也是媽媽的朋友打來,再提供給媽媽的電話,讓同事去電聯繫媽媽,取得媽媽同意後,同事再打電話給媽媽,才問清楚關於小朋友的受暴狀況及過去的受暴史。





受暴史,顧名思義,受暴的歷史。

小朋友不是第一次受暴,且情況不僅是今日才嚴重,前不久也有嚴重的狀況,但是媽媽未做過任何動作,更氣憤的是學校老師也沒有做通報,那麼明顯的傷痕,瞎子才看不到,教育單位是責任通報單位耶!

我生氣地想問:老師在幹嘛?學校在幹嘛?

而同事問媽媽為何先前沒想過通報或爭取監護權?媽媽說她擔心通報後拿不到小朋友的監護權。
屁!哪個白目的法官會將小朋友的監護權判給這種父親?

我當然對施暴的父親很火大,但我更氣憤的是這些旁觀的親友!



(我火氣真是不小,太心疼小朋友了,接線這麼久,情緒仍然會受到影響,真是糟糕。)




113婦幼保護專線,是全國不分區專線,不是位在各縣市內,故功能是做線上諮詢、緊急報案處理以及家暴、兒少保、性侵害的通報。

工作人員總在來電者有問題需要諮詢時給予建議,對受暴的成年人,我們教導他們自我保護方式及通報方法,目的是在建立他們自己的能力,加強他們自我保護及照顧的功能。

但,未成年的小朋友沒有自我保護能力,不知道如何保護自己,更不會知道如何去報案,通報之餘,或許還可以教導青少年年紀的受害者一些自保方式,但12歲以下的小朋友怎麼教導呢?他們很多都是懵懵懂懂,故親友是他們最能依靠的屏障。

當施暴者為親人時,其他的親人就必須要發揮他們的效用。(當然施暴聲傳出去,鄰居也是重要的通報關卡)可是往往他們都不知道在幹嘛?



就拿這個媽媽來說,她根本什麼也沒有做,擔心監護權,可以去詢問律師啊!就算不知道怎麼做,也可以打電話進來問,但是她什麼也沒有做,只會說:我擔心$︿#︿GER&︿$%

結果是她的朋友看不下去,才打電話進來通報!

試問,為人母的,妳做了什麼保護孩子的事情,除了只會說,妳到底做了什麼?
很多人打電話進來時,都希望我們能立即派社工員前去,問題是我們是諮詢及緊急報案專線,當和他們澄清後,有些情緒激動或是不理性的人就會抱怨”難道要人死了,你們才要處理嗎?”(但我們可以協助報警啊!有些人卻聽不進去。)

或者是每當有嚴重家暴案件發生時,很多人會打電話進來質問或謾罵我們,說”你們家暴專線跟家暴中心到底在幹嘛?”當下我們只能承受,但是,所有的事物都是環環相扣,牽一髮而動全身的。

那我想反問:當小朋友受暴還不是很嚴重時,為什麼你們身為親友的沒有立即通報或是幫忙他們報案?等到小朋友受暴嚴重甚至致死,才來責怪整個社會體系或我們呢?家屬自己的責任沒盡到,卻要找工作人員來當作情緒發洩的出氣筒及墊背的,我們何其無辜?

最諷刺的,除了家庭之外,學校是小朋友最常接觸的場所,師長也該盡到保護孩子的責任,但,根據過往經驗,學校是最會推諉的地方,要他們協助通報是困難的,因為他們擔心影響校譽。


我前幾天一個兒少通報案件也是被學校的輔導主任給氣死,不但沒有協助通報,還主動打電話給施暴者-也是父親,詢問他當天對小朋友施暴之狀況,然後爸爸說只是管教,學校的輔導主任就相信了!
白痴啊!哪個當賊的會承認自己是賊!那些教育者一個比一個笨及失敗!


現在的我不是社會工作者,不是專線的社工員,我只是一個快被這些家暴的幫兇給氣死的小老百姓!
年少如風 2008-01-09 23:53:29

近來可好!祝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