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2-07 20:27:49CT
親眼目睹就一定是真的?
2007. 2.7
親眼目睹就一定是真的?
有個故事這麼說: 一位李太太,久被腳痛困擾,遍訪城裡的專科醫生,皆告藥石罔效。朋友王太太介紹她去看一位無照的秘醫,據王太太說,這位秘醫有如華佗再世,就醫的患者無不藥到病除。
一天,王太太陪李太太去就診,在等候時,一位排在李太太前面的病人,一拐一拐的進入診療室,十多分鐘後,那人竟然兩腳恢復正常的走出診療室,王太太興奮的對李太太說,你看! 眼見為憑,這醫生的醫術真不是蓋的!
可是實情是,該病患於進入診療室前,因兩腿交叉坐在椅子上等候太久,以至走入診療室時腿因麻痺,走路才一拐一拐的。你瞧,連這種眼見的事,都不一定是事實的真相,更何況是一般的市井傳言。
還有個故事。很久很久以前,高雄市第一棟百貨公司開幕那天,一個生平首次進城的鄉下歐吉桑,站在大樓裡一個小房間前,就在這時候,房門打開,隨即走進去一個老太太,門自己關起來,一會兒,那房門又打開,從裡面竟然走出一個年輕貌美的妙齡女郎,歐吉桑兩眼張得像銅鈴,轉頭跟同伴說:“炸那齋影也安呢,我德蔡袞某來(早知如此,我就帶我太太來)。”
這也是親眼目睹的事,但電梯真會變魔術嗎?“
近年來,包括台灣在內的世界媒體,因數量和競爭的關係,八卦新聞猖獗的程度,令人不忍卒睹(對不起,我只能說,令我不忍卒睹)。對稍具知名度的公眾人物,常常以他們的言行必須受大眾檢驗為藉口,對他們的公私生活窮追不捨,而報導的內容則幾乎到了巨細靡遺的病態地步。
可是,有多少報導,於事前經過驗證的程序? 又有多少報導,其實是上述所謂 “眼見為憑” 的故事的翻版?
八卦新聞約有兩類,一類是純粹的傳聞。新聞事件經過傳述的人越多,真相就越離譜,最後 “你兒子殺了一隻老鼠”, 成了“你兒子殺了一隻老虎”;“他老婆跟人上船了”, 變成“他老婆跟人上床了”。愛報導或傳播八卦新聞的人,如果想像力又特別豐富,那老虎能成大象,上床還演春宮呢。
總之,這票人士篤信,語不驚人、新聞不聳動,就沒觀眾 (或讀者), 沒觀眾,收視率低會遭老板炒魷魚。難道不怕出事或吃官司?到時候捉去坐牢的又不是在下我,怕甚麼?換個老闆,薪水搞不好更高。
只要有錢賺,管他事情是真是假,很多其他人不都是這麼幹的,我為何要獨裝聖人?
第二類是像上述的故事,是“我親眼目睹的”,可是,親眼目睹的也不見得可信!
壞就壞在人老喜歡在事實上頭加上自己的看法、詮釋、臆測、然後一口咬定,他說的是千真萬確的“事實”,有時為加強效果,連發毒誓都在所不惜,這就是八卦新聞,人性深層的源頭。
我們來想像一個場景,假設你是個跑社會新聞的,已婚的男記者,有一天下午三點鐘左右,被另一個平常就看你不太順眼的同事,親眼目睹你和一位他不認識,打扮入時且姿色甚美的妙齡女郎,在仁愛路三段“四季西餐廳”喝咖啡聊天,狀甚愉快。 那位同事若決定將他目睹的這一幕寫出來,你希望他如何寫呢?
我們先來看,如果我是他,我會怎麼寫。我將這樣寫:“昨天下午三時左右,我正好行經仁愛路三段的四季餐廳時,從窗外看見某人和一位打扮入時,姿色甚美的小姐在裡頭喝咖啡聊天,狀至愉快”,然後點上句點,絕不再加一個字。
可是以你對這行業的了解,你認為你同事寫的會跟我的一樣嗎?
假設這是徵文比賽,我還真希望從事這一行的朋友們,踴躍來參賽,看看就上述的那個事件,是否還有更精彩但“精準”的寫法。
有個故事這麼說: 一位李太太,久被腳痛困擾,遍訪城裡的專科醫生,皆告藥石罔效。朋友王太太介紹她去看一位無照的秘醫,據王太太說,這位秘醫有如華佗再世,就醫的患者無不藥到病除。
一天,王太太陪李太太去就診,在等候時,一位排在李太太前面的病人,一拐一拐的進入診療室,十多分鐘後,那人竟然兩腳恢復正常的走出診療室,王太太興奮的對李太太說,你看! 眼見為憑,這醫生的醫術真不是蓋的!
可是實情是,該病患於進入診療室前,因兩腿交叉坐在椅子上等候太久,以至走入診療室時腿因麻痺,走路才一拐一拐的。你瞧,連這種眼見的事,都不一定是事實的真相,更何況是一般的市井傳言。
還有個故事。很久很久以前,高雄市第一棟百貨公司開幕那天,一個生平首次進城的鄉下歐吉桑,站在大樓裡一個小房間前,就在這時候,房門打開,隨即走進去一個老太太,門自己關起來,一會兒,那房門又打開,從裡面竟然走出一個年輕貌美的妙齡女郎,歐吉桑兩眼張得像銅鈴,轉頭跟同伴說:“炸那齋影也安呢,我德蔡袞某來(早知如此,我就帶我太太來)。”
這也是親眼目睹的事,但電梯真會變魔術嗎?“
近年來,包括台灣在內的世界媒體,因數量和競爭的關係,八卦新聞猖獗的程度,令人不忍卒睹(對不起,我只能說,令我不忍卒睹)。對稍具知名度的公眾人物,常常以他們的言行必須受大眾檢驗為藉口,對他們的公私生活窮追不捨,而報導的內容則幾乎到了巨細靡遺的病態地步。
可是,有多少報導,於事前經過驗證的程序? 又有多少報導,其實是上述所謂 “眼見為憑” 的故事的翻版?
八卦新聞約有兩類,一類是純粹的傳聞。新聞事件經過傳述的人越多,真相就越離譜,最後 “你兒子殺了一隻老鼠”, 成了“你兒子殺了一隻老虎”;“他老婆跟人上船了”, 變成“他老婆跟人上床了”。愛報導或傳播八卦新聞的人,如果想像力又特別豐富,那老虎能成大象,上床還演春宮呢。
總之,這票人士篤信,語不驚人、新聞不聳動,就沒觀眾 (或讀者), 沒觀眾,收視率低會遭老板炒魷魚。難道不怕出事或吃官司?到時候捉去坐牢的又不是在下我,怕甚麼?換個老闆,薪水搞不好更高。
只要有錢賺,管他事情是真是假,很多其他人不都是這麼幹的,我為何要獨裝聖人?
第二類是像上述的故事,是“我親眼目睹的”,可是,親眼目睹的也不見得可信!
壞就壞在人老喜歡在事實上頭加上自己的看法、詮釋、臆測、然後一口咬定,他說的是千真萬確的“事實”,有時為加強效果,連發毒誓都在所不惜,這就是八卦新聞,人性深層的源頭。
我們來想像一個場景,假設你是個跑社會新聞的,已婚的男記者,有一天下午三點鐘左右,被另一個平常就看你不太順眼的同事,親眼目睹你和一位他不認識,打扮入時且姿色甚美的妙齡女郎,在仁愛路三段“四季西餐廳”喝咖啡聊天,狀甚愉快。 那位同事若決定將他目睹的這一幕寫出來,你希望他如何寫呢?
我們先來看,如果我是他,我會怎麼寫。我將這樣寫:“昨天下午三時左右,我正好行經仁愛路三段的四季餐廳時,從窗外看見某人和一位打扮入時,姿色甚美的小姐在裡頭喝咖啡聊天,狀至愉快”,然後點上句點,絕不再加一個字。
可是以你對這行業的了解,你認為你同事寫的會跟我的一樣嗎?
假設這是徵文比賽,我還真希望從事這一行的朋友們,踴躍來參賽,看看就上述的那個事件,是否還有更精彩但“精準”的寫法。
朵朵
2007-02-21 09:03:20
不知是朵朵少根神經或是什麼的,對於曾身處風暴當中
朵朵依然可以不聞不問,依舊自己的生活
朵朵不是智者,只是更懂得去調試自己
痛苦並非來自他人,而是自己的心結
如果自己都面對不了了,那面對他人的眼光
想必是很痛苦的..
朵朵
2007-02-15 00:37:22
局外人當然可一笑置之, 對當事者就可能無法輕鬆以對了. 很多莫須
有的八卦雖然可滿足社會上某些人的好奇心, 却可能因此造成當事人
無法想像的痛苦,事情不臨到自己的頭上, 我們可以不管, 但若是我
們是當事人呢? 2007-02-16 10:19:29
我不是個記者,但卻愛看八卦
在忙碌的社會生活當中
八卦是某一些人的生活調劑品
說它不好.我並不覺不好
古云:謠言止於智者
我只當是故事在看..從不覺它的可信度夠
應該說是看的人怎麼想吧
版主回應
問題是, 一. 這個社會智者恐怕沒有你想的那麼多. 二. 八掛新聞對局外人當然可一笑置之, 對當事者就可能無法輕鬆以對了. 很多莫須
有的八卦雖然可滿足社會上某些人的好奇心, 却可能因此造成當事人
無法想像的痛苦,事情不臨到自己的頭上, 我們可以不管, 但若是我
們是當事人呢? 2007-02-16 10:19:29
真葯醫假病
真病無葯醫
若要醫真病
只有求上帝
台灣的媒體現象是真病
所以真的只有求上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