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1-24 01:07:24赫達

我們的言論「講」自由


參加反廿三遊行,心中有所忐忑,原因無他,只是擔心自己的雙重身份。

怕的是行家希望我幫他們找出大學生來,怕的是要我幫他們搭橋做訪問,怕的是我與他們同行會令人領悟到他們的身份,讓鏡頭對著他們,這些今日都遇上了,幸好上電視的是我,不是他們(因為影到我可以當我去做野嘛)。

二來忐忑的,是因為今日沒工作,沒安排我做差甚麼,沒有安排我做遊行,那麼我就可以完完全全用學生的身份參與,這可是我第一次以個人身份參加遊行呢!見到同事一個人影相,回去還要寫稿,我覺得很心虛,但又不想寫稿,相又不會用我的相......那麼我還有甚麼用?

參與人數之少,實在讓人吃驚,是我們都高估了網絡的力量?是澳門人都政治冷感?還是他們在網絡的表現都是羊群心理,在網絡加入反對群組的人們去了哪?言行不一是澳人的特徵麼?還是政府的手段太厲害?

最失望的不是同學們不來遊行,而是他們竟然在遊行的期間打電話給我,要知道不少同學都知道我做甚麼行業的,不參加也要知道是遊行吧?也估到我要去的吧?為何還要打電話來問東問西的?

廿三立法似乎已無人能阻,政府所欲之舉,竟是我等能左右之?

並非對條文沒信心,因為自己的理解力有限,擔心的反而是執法方面,以政府行政部份這般執法水平,不能不擔心有朝一日這法會被人利用、歪曲,進而將「莫須有」之名加諸某些人身上,這不是國家的錯,不是立法者的錯,而是執法者的錯。

人民的生活所欲為何?就是平穩的生活,在法律的許可下自由生活,言論也是一樣,澳人要的可能更簡單,要知道澳人被政府如此純化,言論早已保守,那還需要甚麼法律規範,難道政府認為對我們的「教育」還不足夠而需要施以高壓手段麼?

2008年11月23日反廿三遊行相:http://photo.pchome.com.tw/chedda/01/